老公得了尿毒症想賣掉房子來支付治療費,我該離婚帶走那一半房產嗎?


這個女的心腸感覺還是比較毒的,一個女人。在老公生病的時候,不是想辦法怎麼給他治病,而是想辦法怎麼來分財產。

一般這種情況法院是不會允許你們離婚的,除了你們在離婚的時候隱瞞真實情況,還有一個,除了你丈夫很愛你,他不願意看到你被拖累的樣子。他自願放棄這段婚姻,願意分你一半的財產。


如果你不離婚的話,根據我國的婚姻法。因為你在老公生病期,如果你老公提供他生病所有的證據所有的證據,不要說你分一半的那個房子的錢呢,即使你兩個離婚都很困難。


不過婚姻是自由的,如果你真想離婚的話,我建議你還是好好的回家讀一下的新婚姻法,不過你說的情況屬實的話。你有一點違背道德,不過也很正常,中國有一句古話,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來時各自飛。


西洋老妖2028

第一,夫妻具有互相扶助的義務。

雙方自願結為夫妻,就需要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根據《婚姻法》第二十條規定: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

婚內扶養義務不僅僅是一個道德問題,更是夫妻之間的法定義務,有扶養能力的一方必須自覺履行這一義務,特別是在對方患病,或是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更應該做到這一點。

如果一方不履行這一法定義務,另一方可通過法律途徑實現自己的合法權益。

第二,一方患病,另一方起訴離婚未必會獲得支持


雖然結婚自由,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提出離婚的權利。但是,僅因配偶一方患病另一方想要逃避扶養責任而起訴離婚的,法院不一定會支持。

因為該行為不僅僅違背《婚姻法》的規定,同時也並不符合社會公序良俗的原則性要求。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來時各自飛。可能因為對方的疾病便將你拖累一輩子,可能你覺得對你來說是不公平。不管怎麼說,要求離婚是你享有的權利。


葉律師

人間世態多滄桑,夫妻之情更炎涼!難怪老祖宗流傳下來的那句話: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看到自己的老公得到了尿毒症,想賣房子治病,就想著要不要趕緊離婚,好保護好自己另一半財產利益。這樣冷血無情的女人,又如何能讓老天去關照到她,這樣自私自利的女人,又如何配擁有幸福的加持?或許是考慮到女人自己以後的生存問題,但是又何必在自己的老公生病時,那麼狠心無情的選擇離去?

當然旁人也不能將道德,扣押給一個弱女子,只不過做事情真的不用那麼絕情,要想保留好自己一份生活的保障,又可以去做到問心無愧的支撐老公病情,這其實完全是可以做到的。只需要將自己的想法告訴老公,然後一起商量出一個留給女人財產的數目,可以在以後能夠安穩過日子,其他的都給他治病,而女的也同時支持著照顧著他,這才是最完美的辦法,最能留下好名聲的!
女人還想著趕緊離婚,尤其是尿毒症的人,其實還有個原因就是,擔心自己以後的正常性生活,不能再得到擁有而已。這個只是不敢說來表明,但是這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考慮。只不過無論是什麼樣的原因,還是奉勸一句,一夜夫妻百日恩,這是人的一種信仰,更是人的良心。何況不到真正必須面對死亡的那一刻,還有很多奇蹟是可以發生的。



真情花圓

首先尿毒症目前無法治癒,只有兩種方法可以維持生命。

第一種是換腎,換腎的話要等待合適的腎源,不過目前中國尿毒症很多,等待腎源的人也很多,都需要排隊的。

換腎的費用有點高,由於各地的收費不一樣。最少也要幾十萬。

換腎之後,要長期吃抗排斥藥,這個藥倒很便宜。換腎後,除了吃藥外,對生活沒有太大的影響,但是太重的活不能幹。

換腎後,壽命有長有斷,有的幾年,有的幾十年,但這個壽命問題並不一定跟換腎有關係。

第二種方法就是做透析,這個比較麻煩,每個星期都要兩到三次。壽命通過透析維持壽命也可以達到幾十年。

現在做透析的話,費用不高,因為算是大病了,醫療保險可以報,但能不能報完我就不清楚了。對於尿毒症透析這塊,國家都有扶持的,有聽朋友說有的地方是免費的。

至於你該不該離婚拿走一半房產,你的想我不作評判,只是這種情況下,你無法拿走一半財產,因為婚姻要相互扶持,而不是大難臨頭各自飛,他有不是背叛婚姻的行為。所以法院不會支持你拿走一半財產的,至於你能否可以離婚,這個我倒不清楚。因為離婚和病情沒有直接關係,如果他同意離,那麼是可以離的。

但是我要告訴你一個事,錢嘛,你肯定拿不到的,除非他同意給你。如果你要強行拿走財產的話,法院不會給你。

這種情況下,你不但得不到錢,還把自己名聲弄壞了,得不償失。

尿毒症這個事情可大可小,就是持續影響的時間久而已,尿毒症病人並不需要你照顧,他能自理的,來去自如。

人的生命誰也說不準,也許你不離婚,等幾年可能你就是一個人了。

你自己看著辦吧,錢就別想了。


一號風手


相愛容易,相守難,生活不是電視劇,沒有那麼多聖母。作為一個進入3年婚姻生活的男人,對於妻子想離婚帶走那一半房產我表示理解。


得了尿毒症其實花錢就是無底洞,說句難聽的早晚都會離開這個世界。設身處地如果我是這個男的,我會瀟灑的和她去民政局領離婚證,從哪裡開始就從哪裡結束,然後請她吃一頓大餐。


既然無法挽留,何不給她留下最後美好的回憶,讓她永遠記得我的好。



留一半房產給妻子,也讓我的孩子未來生活不至於那麼艱辛,他是我生命的延續,何苦拖他下水,讓他陪我窮困潦倒。



三益寶

還有這樣的妻子, 在丈夫與病魔作鬥爭的時候。競然選擇離開,還要分掉老公的房子錢。這真是應了那句話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來臨各自飛。現實是殘酷的,老公有病,這時候不應該選擇離開。

應該選擇的是共同面對,共同承擔。想想夫妻共同在一起的生活和日子,應該多一份感恩,多一份關愛。不能讓在與病魔作鬥爭的老公,感受到事態的炎涼。身患重病已經不幸了,這時候,作為妻子應該守護在她的身旁。


與老公共同面對病魔,沒有錢不可怕,可怕的是沒有陪伴,沒有愛人的相守,這會使老公喪失奮鬥的信心。還是堅守愛情吧, 千萬別離開。


伊春美食美客



我認為先不應該離婚,一日夫妻百日恩,現在你的老公正是需要幫助關心的時候,你提出離婚,更會對他一個打擊。





應該慎重考慮是否離婚,很多人是自私的,我希望你應該做出選擇,不要為了逃避現實而選擇傷害另一方。你應該陪伴你老公一段時間,看看病情的好壞,等你的老公有所緩解後,可能你也就不會再選擇離婚了。



夫妻之間應該同甘共苦,彼此寬容理解,要換位思考,假如那個承受痛苦的人是你應該怎麼辦?在你需要幫助的時候,你最愛的人離開你,你會有多麼痛苦?所以請珍惜你身邊的人。


虎奧創作

絕對不應該!

丈夫患有尿毒症,想賣掉房子支付醫療費。而妻子這時候不但不支持,反而為了得到另一半財產,想到離婚。我們認為:這種思想是極端自私的,於情於理於法所不容。



一、夫妻從相識到結婚,是一種緣分,也是一種相互愛慕的結合。“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夫妻情分,應將倍加珍惜。如果說看到對方有病,怕拖累自己,而想拋棄對方。這是一種毫無道德,毫無良心的表現。那些情深意重的夫妻,是不會有此想法和行為的。

所以說,患難見真情,在對方患難的時候而拋棄對方是不道德的,且是不符合情理的,應當受到批判和譴責。

二、合法的婚姻受到法律保護,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夫妻有相互扶助的義務,並且禁止家庭成員間的遺棄和虐待。

這也就是說,看到對方有病而不給治或者看到對方拖累自己想拋棄對方,在法律上都是禁止的,都是《婚姻法》所不允許的。

三、丈夫有病,想賣掉房子支付醫療費,這也是他的權力,作為妻子的應當大力支持。並且妻子在這個時候離婚並分得一半財產,法律也不會支持這種行為的。

看到這樣的案件,我們感覺到莫名的悲哀:貴賤情何薄?


法重情深

離婚帶走一半財產,你怎麼會有這種想法啊,當初我老公得了這個病,我還有兩個孩子,大的13歲,小的3歲,我家庭條件一般,我感覺天塌了,尿毒症不死人,有錢就能活,我當時唯一的想法就是我要掙錢,我要兩個孩子有爸爸,我帶老公一邊跑秦皇島天津治病,一邊想掙錢的方法,憂愁讓我消瘦的不成人形,簡直拼命了,給老公熬了一年半中藥,後來透析一年多,也許感動了上天,給了我掙錢的機會,三年後給老公換了腎,最初每年10萬元的排異藥,慢慢吃的越來越少,現在農合已給報80%藥費,最苦的日子熬出來了,現在一家四口和和美美是完整一家人啊,雖然日子不富裕,但也過的下去


用戶22147017600

這個問題我來回答一下,因為我是田園分享蒸煮燉。。。

首先,說。不可以!

其次,講這事情,是想告訴你,沒有哪個人想得病,沒有哪個人想託累自己的親人(顧且說是親人,如果你分財產走人,這個詞真就不適合你了,此處省略……),不管從哪個方面講你都不能決絕。人之所以與動物有本質區別,是因為講感情,那怕是做慈善呢!

最後,我要說他得了那病,對於財產已經看得淡了,身外之物,生不帶來死不去。至於你,一個健康的人,卻看重財物嗎,財物沒了,還會有的,但生命只有一次。。。

再最後,我想建議樓主,盡其所能,儘量從物質和精神方面陪伴愛人走過人生最後的時光,心底坦蕩,他走後,你才能不會有精神責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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