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为什么从舒州通判任上辞职?

扈炀

提问中的说法其实是不准确的,宋朝官员的任职有固定的磨勘制度,官员在一个职位上到达一定年限,就会根据他的政绩考核情况调任其他官职。

王安石离开舒州通判的岗位是正常的转任,而不是辞职不干,只是这里面有一些插曲,给人感觉是王安石主动不想干了。

王安石是个性格独立的人,他在进士考试中名列第四,起授的官位是淮南节度判官,任满后以他的成绩,本可以申请考试进入馆阁任职。到馆阁任职是升官的高速通道,很多人求之不得,王安石却想在地方作出实际成绩,放弃了这个机会。后来他到鄞县担任知县,三年任满后又放弃了就试馆职的机会,朝廷为嘉勉他这种不计名利的作风,也因为他政绩突出,就把他提任舒州通判。通判虽然官比知县大,但并不是一把手,州的最高长官是知州,通判只是二号人物(若州里还有“同知”通判则是三把手),没了决策权。

失去决策权后,王安石的很多施政想法就没法推行。比如,他看到百姓在新粮未熟,而旧粮已经吃光的时候,会出现青黄不接的情况,此时他们只能向大户借高利贷。他就考虑由政府出面低息借贷给百姓,然后允许百姓在一定期限内归还。这种做法(青苗法的雏形),在鄞县曾经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他向知州建议在舒州推行,却遭到了拒绝。客观而言,知州也不能算绝对的庸官,也曾采取过一些措施,比如发文告限制高利贷盘剥等等,只是效果不甚理想。知州等其他官员显然不像王安石那样的理想,既无法理解他超前的观点,也缺乏一种破旧立新的担当,显然不能和王安石合拍,这当然让王安石很郁闷。

其实,在舒州通判期间,他曾有多次机会到京城担任馆职,但都拒绝了。至和元年(1054),王安石的舒州通判任期届满,他又回京听候新安排,最后根据欧阳修的建议,担任了群牧判官。


野狐狸

王安石变革最大的敌对阻力,就是那些占着茅坑不拉屎,不思进取的保守派。那些人早朝报个到,回家喝茶看报的日子过惯了,怎么能容忍王安石“异想天开”的变法?阻拦,妨碍,恐吓,打击报复就“理所当然”了……自变法失败后,王安石能全身而退实则是上上之策,不然性命都难保。


饶旎

通判现在是人民法院的院长而王安石是一个十足的政治家,与其思想上的抱负有关,以王安石在斯县县令的政绩上看,王安石的思想上就是要做一把手,其实县令从品位上讲比通判要小,但通判不是地方上的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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