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升斗小民到底受益了还是吃亏了?

林屋公子


王安石变法是彻底失败了的

我们很多有关于王安石变法的文章,基本上分为两类:

1,王安石,是中国历史上的伟大的改革家,但顽固势力太强,失败了。

2,王安石,是个狂妄胡闹的人,客观上给国家造成了灾难,为人也没有情商。

前一种评价,多见今天正面的出版物,后一种呢评价,多见古代文人文字。

王安石变法的背景

北宋时期,社会经济运行出现了问题,主要表现在朝廷没钱了,而辽国和西夏的军事压力还不小。经济运转效率低,国家收税就收不到多少钱。

社会经济表面上繁荣,却没有税收。另一方面,百姓中失地农民增加,反而有很多内部矛盾蠢蠢欲动。

同时官僚机构的设置也造成中央指挥的效率不高。

古人也是懂经济的,看到问题的官员和文人很多,也有不少人一直在考虑经济怎么办。比如范仲淹就也是改革派。站在王安石对立面的苏轼、司马光也是积极找办法的爱国者。

宋朝人总体上来说,还是要比后来的明清人浪漫一些啊。

王安石变法的内容

经济税收方面的改革,三农问题

青苗法:就是由国家做政策贷款,将农民从高利贷中解放出来。

募役法:由原来国家派役,改为人人交钱,然后政府再用钱买劳动。这样就是使得百姓可以选择交钱不干活,或者干活挣钱,这是一种市场化的方式。

方田均税法:就是收取土地税。在收取之前,全国普查登记,包括面积和等级。

农田水利法:鼓励地方政府做水利建设。

市易法:政府对一些主要物资价格做市场调节,低价时买入兜底,防止价格太低,高价时抛售,平抑市场物价。

均输法:在国家物资采购中,将物流的运输费用考虑进去

从上面这些可以看到,王安石的出发点是:

1,缕清经济环节,避免糊涂账

2,重视农业,用各种方法减少对农民种地的干扰。

3,贫富贵贱一视同仁。

此外还有兵役方面的改革,人才提拔方面的改革等等,目的也为大宋的富强。

王安石变法走样

发展农业,本身对农民是有好处的。理清税收的方法,只是清理原来名单不清,账目不清而造成的偷税漏税。制度公平,也是对所有普通人有利的。所以,照理王安石的变法应该是得到广大底层阶级支持,也应该得到最高掌权者的支持。

但是,实际上王安石的变法闹成了怨声载道,好像社会灾难一样。

就农业上,本来国家政策性贷款,但是到了地方很多贷不到,只能通过变通才能贷到,无形中增加了利率,与高利贷相差不大了。

水利政策是鼓励做农业的基础设施的,但很快变成了官员政绩考核,有没有必要都搞水利,反而增加了地方百姓的劳动付出。

其他一样,政策执行中稍稍变化,就成了形式主义,或者某些势力捞钱的手段。

王安石失败的原因

一般说法是,变法触动了既得利益集团,于是变成了党派之争,而党派之争又采用了比较激烈的手段,往往一下子就罢官免职,政坛上权利变动也是,一下子权力就收走了。


最后,因反对派巨大的反抗,皇帝对政局状况担忧,放弃了王安石,王安石被贬职。

笔者认为,王安石变法有些问题:

1,思想上没有争取朝臣们的共识,只是少数人的思想通了。他的重点是抓住皇帝,然后用行政权力强压反对者。这种做法是他一开始就走错的道路。压力越大,反抗越大,结果他自己造就了朝堂上的绝对敌人。

2,变法的内容上,单纯做自认正确的变法,其实也应该安排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出口,否则反抗力度很大。这是造就了社会上的反对势力。

3,中下层阶级利益改善有限。王安石变法,为国库增收不少钱,而且触动了既得利益集团,但中下层阶级利益又没有

足够的改善,那么他的支持者就只有皇帝一个了。

4,在变法中,对于执行的安排没有完善计划,只是在原有官僚体系上自上而下颁布。新法颁布,官僚队伍中总是有不理解的人,也有不同意的人,或者虽然理解但不懂操作的人,所以,新法执行需要一套培训措施,和执行新法的官僚骨干队伍。

5,变法的节奏上太着急,一下子抛出太多新法,应该逐渐抛出,渐变式改革。新法刚出来,本身就会有不完善,多个新法同时出台势必有大量问题,这些造成经济运行上的阻力。比如,均输法,实施后其实是弊大于利的。


海螺008


王安石的变法内容大致分为富国之法和强兵之法,后者与普通百姓的关系不大,就不去详细介绍了。

在富国之法中和百姓生活相关的变法有这几种:

  • 青苗法

在每年二月、五月青黄不接时,由官府给农民贷款、贷粮,每半年取利息二分或三分,分别随夏秋两税归还。

这条法令相当于让农民从民间借贷转换成了官方借贷,既增加了朝廷的收入,又限制了民间高利贷对农民的剥削,这个借贷具有一定的强迫性,但总体来说还是有利于民的。

  • 募役法(又称免役法)

将原来按户轮流服差役,改为由官府雇人承担,不愿服差役的民户则按贫富等级交纳一定数量的钱,称为免役钱。

这条法令可以让农民从劳役中解脱出来,保证了劳动时间,促进生产发展,也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但不管是选择劳役还是交钱,都是一种负担,本质上并没有改善人民的生活。

  • 方田均税法

下令全国清丈土地,核实土地所有者,并将土地按土质的好坏为五等,作为征收田赋的依据。

这条法令让农民所交赋税更加合理,算是有利于民的。

  • 农田水利法

鼓励垦荒,兴修水利,费用由当地住户按贫富等级高下出资兴修水利,也可向州县政府贷款。

水利工程虽然短期内会加重人民税负,但是以长期来看绝对是利国利民,这条法令极大的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间接改善了人民的生活。

  • 市易法

在东京设置市易务,出钱收购滞销货物,市场短缺时再卖出。

此法限制了大商人对市场的控制,有利于稳定物价和商品交流,也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对普通人民群众来说是有益的。

  • 均输法

设立发运使,掌握东南六路生产情况和政府与宫廷的需要情况,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统一收购和运输。

这条减轻了纳税户的额外负担,限制了富商大贾对市场的操纵和对民众的盘剥,便利了市民生活。

综上所述,王安石的变法还是有利于民的,从新法次第实施,到新法为守旧派所废罢,其间将近十五年。在这十五年中,政府财政收入大幅增长,彻底改变了北宋"积贫"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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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的变法非常好,但是由于太过激进没有考虑到执行的问题,所以导致整个变法的失败。对老百姓来说没有得到好处,反而增加负担,搞得民不聊生,所以司马光等人坚决反对。王安石的变法在今天的社会来说,也是非常先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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