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平湖:房屋拒不騰退 法院強制執行

浙江平湖:房屋拒不腾退 法院强制执行

5月23日上午9時,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出動4輛警車、13名執行幹警前往乍浦對某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實施房屋強制騰退。

出租人翁某因承租人劉某租賃合同到期後拒不交還門店房屋,於2017年10月向平湖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判決劉某需向翁某交付租賃的房屋,但劉某無動於衷。今年3月,平湖法院收到翁某的強制執行申請後,立即向劉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要求其主動騰空房屋,但劉某仍毫無動作。4月16日,執行幹警前往涉案門店張貼騰退通告,同時敦促劉某在指定期限內主動騰房,但劉某語氣強硬,聲稱不會搬離,甚至撕毀了公告。鑑於劉某不配合執行的態度,平湖法院決定對涉案房屋進行強制騰退。

執行幹警到達現場後,與劉某進行交涉,要求其配合騰退工作。沒想到,劉某情緒激動,將自己反鎖在廚房,試圖拿菜刀自殘。執行幹警在門外聽見刀片響聲,立即強制打開廚房門,及時制止了劉某。因劉某拒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執行幹警當場出具拘留決定書,對劉某採取司法拘留強制措施。

將劉某帶離現場後,執行幹警在乍浦司法所工作人員的見證下,對涉案房屋進行強制騰退。門店內衣物堆放雜亂無章,常年不清掃使得屋內臭氣熏天,執行幹警清點衣物、傢俱數量,快速打包,在短時間內騰空了門店房。

平湖法院於5月21日開展強制騰退行動以來,強制騰空房屋2套,有4人迫於壓力主動騰退房屋4套、門面2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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