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分新規”被廣泛誤讀,誰該反思
近日,一條關於3月1日實施“駕照銷分新規”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微博等處廣泛傳播,被誤讀後出現以訛傳訛,全國多地群眾紛紛扎堆交警服務大廳排隊辦理業務。記者獲知,曾確定3月1日實施銷分新規的成都、深圳等地,也在接到上級部門通知後,將實施時間推遲到9月1日。
對於“駕照銷分新規”,官方相關消息的原始表述是:“為更方便群眾網上處理交通違法,防範‘黃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進一步完善了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在原有可以處理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基礎上,新增了自助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功能。”
原本是針對自助處理增加的便民規定,被不少人簡單籠統地解讀為“3月1日以後非車主未綁定不能銷分”,甚至變為“駕駛人駕照需綁定對應車輛,沒有進行實名註冊並綁定對應車輛的,將無法處理交通違法”的謠言,繼而引發多地民眾“誤讀”的局面。這無疑讓人再度領教了互聯網時代的傳播威力,稍有偏差都可能導致難以預料的後果。
一個新規的出臺,倘若是個別“誤讀”自然可以理解,但出現如此大面積“誤讀”,這次個案顯然值得反思,有的人應反思是否跟風、盲從,相關部門也有必要從中找到癥結和不足,作為改進工作、優化服務的一次鞭策。
如何避免類似大面積“誤讀”的出現?一來,相關部門出臺修訂規章制度,不宜簡單地公佈了之,還要同步做好權威配套解讀,拎重點、明細則,以免因誤解、歧義妨礙具體執行或給群眾帶來不便。將工作做細,才能把好事辦好,減少群眾的麻煩。二來,網絡傳播速度快、受眾廣、影響大,相關部門要建立和完善信息預警機制,密切關注互聯網輿情動態,發現傳播不準確或錯誤信息的苗頭,及時發出官方權威聲音,第一時間予以澄清或闢謠,阻止不實、不良信息繼續擴散,避免以訛傳訛造成認知和秩序混亂。再者,政策規制的出臺,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無論是地區性的還是全國性的,都應藉助互聯網便利、適應網絡時代公眾接受信息的習慣,設立官方權威的發佈窗口和解答平臺,引導、便於大眾養成從正規渠道獲取準確信息的習慣,儘可能免受道聽途說信息的干擾和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