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覺得你在生活中做過最有意義的事情是什麼呢?

阿東的日記本


我們每天都會做各種各樣的事情。可能重複做一種事情很多次,可能第一次做某個事情。我現在是一名學生,對我而言,我覺得在生活中做的最有意義的事情就是每天都學到知識,學會新的東西。而不是虛度光陰荒廢我的大學時光。迄今為止,我做過的最有意義的事情,就是做志願者。在2019年的夏天,我和我的朋友們一起去做了第十一屆少數民族運動會的演員志願者。整個過程長達兩個半月,雖然很辛苦,但是也讓我成長了不少,在這個過程中也結識了幾個朋友,見識了自己從未見過的大型現場節目表演。







吃不胖的小薰


目前:我覺著最有意義的事情就是當一名頭條作者,雖然自己的文化水平有限,但是,我還是積極努力的學習,向一些大咖學習。專注自己熱愛的領域,不斷提高自己的組織能力和寫作水平。

決不能盲目跟風,我的熱愛在哪裡,我就在哪裡生根發芽。把寫作當成一門愛好,在幹好本職工作的同時,決不把空閒之餘浪費掉,有一分熱、發一分光,把自己學到的正能量傳播到全國各地。

要做到有故事、有傳奇,有自己的定位,真實不行決不戀戰。戰領一個陣地就要守住每寸土地,決不能丟失。時間就是生命線,把每一分、每一秒用在創作自己的作品上,守住一片藍天白雲,決不在作品上摻雜使假。

深挖潛力,多與能人交流,三人行必有我師,培養自己的寫作風格,發現、挖掘、思考、提高自己的洞察力、準確掌握輿論導向,創作出複合社會需求的作品。


文泉


5年前,央視《等著我》上線。從此,警媒協作,為了萬家團圓,為了天下無拐,為緣尋找,為愛堅守,開啟了我的公益尋人之路。現在,與《等著我》、寶貝回家,今日頭條,民政部,緣夢基金等合作,全面展開尋人工作。

尋人,固然很辛苦,甚至有風險,但是,我還是堅持下來了,一如既往的堅持,我相信我做的是對的,這也是我願意做、想做的事情。所以,我會做,會繼續做。

尋人,是一種責任,一種社會責任,有起點,無終點。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公益事業,不是一個人做了很多,而是每個人做了一點點。希望更多的人加入到尋親隊伍中來,通過我們的共同努力,幫更多的人找到回家的路,讓尋親之路不再遙遠,回家之路不再漫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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