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不按時交房租的,房東應怎麼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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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租賃合同中,房東有提供房屋給他人租賃使用居住的義務,租客有按時交納租金的義務。但是在生活中,如果租客拖欠房租拒不交付怎麼處理呢?

網友諮詢:

我的一個房客自從租了房子,就交過一次租金,剩下好幾期租金沒有給。我想問一下,這種情況,我應該怎麼辦?


承租人不按時交房租的,房東應怎麼應對?

北京市振邦律師事務所李同紅律師解答: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條的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交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另外,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承租人必須按期繳納租金,違約的,應當支付違約金。

所以說,在租客已經明確違約的情況下,房東可以直接解除合同。作為房東來講,他可以先向承租人發催款通知,如果在一定時間內還不交租的話,就可以直接發解除合同函了,雙方解除合約之後,房東可以扣除承租人的押金,然後繼續向法院起訴 ,要求承租人支付剩餘的租金。

李同紅律師解析:

當遇到房客欠租情況下,首先還是應該瞭解房客拖延拖欠房租的真實原因,對於收入穩定的房客,如果因為緊急情況確實無法按時交租,雙方可以協商處理,可以考慮給予寬限;一般情況下,在合同簽訂時,都應收取至少一個月的押金,避免自己陷入被動;有時可能只是房客一時忘記,不妨提前幾天提醒房客準備。合理期限一般應當根據到期租金的金額、承租人的支付能力以及出租人的經濟狀況等因素來確定。如果是惡意欠租,則可按照合同約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權利。

具體的救濟方式有:

一、當出現承租人拖欠房租的情況時,出租人可以首先根據實際情況,與承租人進行協商,以求得雙方當事人的共識和諒解。出租人與承租人經協商來取得一致意見時,出租人可以邀請雙方當事人所在單位或居委會幫助敦促承租人按合同約定履行交納租金的義務。

二、如仍不能解決問題時,出租人可以根據租賃合同中的有關約定條款,申請仲裁或訴訟,確定承租人應交納的房租,並追究承租人的違約責任。拖欠房租如果起訴到人民法院,其審理的結果具有高效力,其判決可以強制執行。

如果當事人不能自己處理這些問題,或者需要幫助,可以聘請專業的房產糾紛律師代理或者協助,防止產生不必要的損失。

李同紅律師現為北京市振邦律師事務所婚姻家庭法律業務部主任,專門從事婚姻家庭及房產法律糾紛業務。20年執業律師經驗,承辦了大量疑難、複雜的婚姻家庭、遺產繼承及房產糾紛法律案件。


承租人不按時交房租的,房東應怎麼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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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買房有風險!如何避開雷區?

作者:法妞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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