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嘉航康供應鏈有限公司擅自申報出口“無品牌”口罩 被罰12000元

來源:中國網財經

中國網財經4月27日訊 今日,天津濱海機場海關發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津機關檢罰字〔2020〕0001號)顯示,2020年4月17日,深圳市嘉航康供應鏈有限公司向天津濱海機場海關申報出口無品牌無型號非醫用一次性口罩88000個,申報貨值金額16368美元。

經查,深圳市嘉航康供應鏈有限公司實際出口的貨物屬必須經商檢機構檢驗的出口商品,該公司未經檢驗合格,擅自將該批商品申報出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品檢驗法》第三十三條之規定,決定對深圳市嘉航康供應鏈有限公司處罰款人民幣12000元整。

深圳市嘉航康供應鏈有限公司擅自申報出口“無品牌”口罩 被罰12000元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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