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年份酒在市場上都廣受歡迎,不少酒友信奉“酒越陳越香”,然而,至今為止國內的年份酒都沒有一個標準來管理,致使造假亂象叢生,很多人上當受騙,如何才能買到真正的年份酒,這種亂象又到底該如何解決?
越來越多的白酒企業在營銷過程中打出“年份牌”,隨之而來的“年份酒”市場亂象也引發了行業相關人士的擔憂。在北京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綜藝集團董事長昝聖達向大會提交的《關於“年份酒”與國際標準接軌的建議》更是將年份酒亂象與標準再一次擺上了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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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酒盛行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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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酒其實始於國外對葡萄酒、白蘭地、威士忌等酒類的等級概念。國外葡萄酒酒標上一般需要包含:酒廠名、地址,酒名、葡萄品種、酒精濃度、產區名稱、釀酒葡萄採收的年份等信息等主要信息。葡萄酒市場,年份酒非常火爆。
年份酒在國內市場上也極為活躍,標註著“5年”、“10年”、“15年”等字樣的年份酒在各類酒櫃幾乎都是最貴的那一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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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井貢酒年份原漿
白酒業不管是名企還是其他都有年份酒,中國最先推出年份酒概念的是古井貢酒,後來各個酒廠紛紛效仿,包括茅臺,五糧液等,五糧液推出了10年、15年和30年不等的年份酒,而茅臺也有自己的15年和30年年份酒產品。酒鬼酒也推出6年、9年、15年的產品。還有30年青花汾酒、西鳳酒10年陳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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尷尬的年份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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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年份酒市場亂象叢生,一些不規範的酒廠建廠都不足10年,也推出5年、10年的年份酒。其大多是從四川一些酒廠購買陳年的原酒,回來勾兌成年份酒銷售。
由於酒齡大小直接決定著酒的價格高低,商家會把勾兌的酒的標籤標註為原酒的年份,以抬高身價。所以一些帶有十年陳釀甚至三十年陳釀標誌的白酒,大多隻是一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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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年份酒指的是酒的窖藏時間。但實際上,所有的酒在出廠前為了保證統一的品質都需要進行勾兌,年份酒也不例外。所謂的年份酒大多都是在基酒中加入了一定比例的年份原酒勾兌,比例也基本是全憑勾兌師的經驗。比如包裝上寫的陳釀三十年,並不是說這瓶酒裡面所有的內容物都是儲存三十年,而只是指在這瓶酒中勾兌有部分陳釀三十年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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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外年份酒標註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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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外對年份酒有嚴格規定,允許不同年份的酒相互混合賣,但是隻能標註最低的年份,一瓶酒如果含有12年、15年、20年的酒成分,就只能按照最短的年份標註酒齡為12年。比如30年威士忌,標註的30年,是指該瓶酒中最近的儲藏年份最少是30年,多數情況下儲藏年份都超過這個數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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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年份酒示例
在國內剛好相反,是按最長的年份來算的,也是該酒內量最少的陳年老酒的年份。也就是說,同樣12年、15年、20年的勾兌酒,在國內,標籤往往標最長年份20年,而且這個老酒的年份和添加量也是無從可知。
對於一瓶10年陳釀來說,基酒中含有多少原酒才能稱得上10年陳釀?目前各大酒類企業對於含量標準並沒有取得統一,國家也沒有相關的統一規範。
由於年份酒並無明確的標準,所以辨別的標準也是缺失的。一些商家為了追求利潤,即使不具備年份酒生產條件,也以次充好投機取巧,而消費者也不可能具備鑑別的知識,這是年份酒市場上亂象產生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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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酒尚無統一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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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年份造價的亂象出現呢?因為到現在為止尚沒有一套確切的檢測標準來約束,也沒有專門的機構來檢查年份以及添加比例,這就給眾多生產年份酒的廠家有了可乘之機。
在2018年4月,中國酒業協會白酒分會曾牽頭表示將發佈白酒年份酒標準,以此解決年份酒亂象,但實際上標準一直沒有實現、施展。在電商平臺搜xx年陳釀,就可以看到很多所謂的年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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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搜“30年陳釀”
曾有業內人士指出,想要出臺年份酒標準並不容易,“需要配套的檢測機制,而不是靠企業自律。中國白酒,有濃、清、醬等多種香型,香氣成份並不一致,沒辦法以一種檢測機制來檢測年份。”
茅臺在去年就曾被指有意誤導消費者,成都一名律師花了61996元購買了“50年陳年茅臺”、“30年陳年茅臺”各兩瓶,不久發現這4瓶高價酒是茅臺公司用15年酒齡的基酒勾兌而成的,儲存年份完全達不到30年、50年,這名律師以涉嫌虛假宣傳等理由,將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及當地銷售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一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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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為舉例說明
茅臺50年陳年茅臺
面對起訴,茅臺方面稱,陳年茅臺酒並不是指儲藏到一定年限的酒,而是使用酒齡不低於15年的酒,精心勾兌而成,使之達到該年份酒的老味。至於50年和30年陳年茅臺的具體標準是什麼、裡面的基酒含量多少?茅臺方面並沒有對外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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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酒標準再次被擺上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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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年份酒”市場出現的混亂現象,昝聖達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提出對其進行規範整頓的建議。昝聖達提出,當前“年份酒”失範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浮誇不實。15年、30年、50年……陳酒,最受消費者詬病。二是加權平均酒齡。白酒“年份酒”團體標準2019年3月發佈,明確年份酒必須為傳統白酒工藝生產,所有基酒都必須貯存三年及以上。標註年份為主體酒的加權平均酒齡,主體基酒總量應不小於基酒總用量的80%,標註年份取加權平均酒齡的整數。
面對如何解決當前“年份酒”失範的問題,昝聖達在建議中具體提出了三點:首先是從標準上著手,“年份酒”的標準應當與國際接軌,認知與消費者接軌;其次,需為消費者喝到“真年份”酒提供外部保障;另外,還需強化“真年份”酒的行業監管。
昝聖達最後強調,目前,國內已有部分白酒企業按照國際通行標準和消費者本意,開始對外發售“真實窖藏”的“真年份”酒,建議國家相關部門組織人員前往調研總結,形成“真年份”酒標準後再向行業推廣,推動中國“真年份”酒在規範中更好、更快地發展。
年份酒目前存在的問題是,盛行市場卻無一個統一的標準,既然年份酒如此受歡迎,那麼應該更加規範、完善年份酒的發展環境,也希望統一的標準早日形成,使年份酒往更標準、更好的方向發展,這對中國白酒來說,也是一大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