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違法批地案,43名幹部被問責

本案涉及土地位於嘉陵江(長江上游左岸一級支流)南充段沿岸的下中壩、清泉壩、桑樹壩、雷祖廟、牛肚壩、河西壩、都京壩等7個壩區。

  2009年—2017年,為規避土地徵轉審批、降低用地成本,南充市政府組織實施了違法批地行為:一是違規確權,規避土地徵轉審批。通過確權方式將上述7個片區共16187.63畝農用地(其中耕地15031.19畝)確認為“河灘地”,將22268.07畝集體土地確權為“國有”。二是違法批准徵收土地。通過批少徵多、套用其他地塊徵地批文、混用增減掛鉤項目批文、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等方式,違法批准徵收7748.24畝集體土地(其中耕地6007.83畝)。三是違法批准使用土地。通過供地、會議紀要等方式,擅自批准使用土地3339.09畝(其中耕地2785.52畝)。

  2019年8月,自然資源部作出處理決定,認定南充市政府擅自作出的確權、批准徵收、批准使用土地的行為違法。確認違規確權的文件無效,要求將尚未實施徵收的土地交由原集體經濟組織實行農地農用。確認違法批准徵收的文件無效,要求將尚未實際開發建設的土地退還給集體經濟組織實行農地農用。已實際開發建設的土地交由四川省自然資源廳依法依規處理。

  根據《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有關規定,自然資源部將相關責任人員移送有權單位處理。四川省紀委監委依法依規依紀對涉案的8名省管幹部、35名非省管幹部追責問責。同時,四川省政府在全省範圍內部署開展了違規確權“河灘地”及相關問題清理整改工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