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我恨你!”孩子已經討厭你了,你還要繼續對他大吼大叫嗎?

“媽媽我恨你!”孩子已經討厭你了,你還要繼續對他大吼大叫嗎?

上初一的娜娜開始追求漂亮了,最直接的表現就是換衣服的頻率開始增多,有時一天甚至換三次。家裡面雖然有洗衣機,但很多材質的衣服不方便放進去洗,這就直接加重了媽媽的負擔。

這一天,娜娜的媽媽決定和娜娜談談:“娜娜啊,你看媽媽平時上班也挺忙的。你現在已經13歲了,媽媽和你商量下一下,以後你的衣服呢,自己洗一下,幫媽媽分擔一下壓力,可以嗎?”娜娜聽完之後,很痛快地點了點頭。

一週過去後,媽媽走進娜娜的房間才發現,娜娜換出來的衣服並沒有拿去洗,而是全把它們堆在床尾。娜娜媽媽很生氣,很嚴厲地將娜娜批評了一通,娜娜也答應媽媽下次不會了。

再接下來的一週,娜娜還是沒有洗,髒衣服更多了,床尾礙事之後,她索性就扔在了地上。房間眼看著就沒有落腳的地方了,更嚴重的是,娜娜已經沒有幾件乾淨的衣服可以換了。這下,媽媽徹底被激怒,他狠狠地又把娜娜罵了一頓,還逼著她把髒衣服拿去洗。可是,這次娜娜雖然乖乖把衣服洗了,可她並沒有吸取教訓,還是一如既往地把髒衣服堆在自己的房間裡。

相信許多父母在教育孩子的時候,經常會不由自主地動用自己的“地位”,或是試圖提高音量“恐嚇”孩子。正如案例中的娜娜,她在面對媽媽的怒不可遏時,卻表現出了一種消極的態度,想以此去抗議媽媽的做法。

其實,娜娜媽媽大可不必這樣。有時候,孩子不聽你的話,其實並不是在挑戰你,學會自然懲罰法則,就可以幫助我們在與孩子的溝通中更輕鬆有效了。

“媽媽我恨你!”孩子已經討厭你了,你還要繼續對他大吼大叫嗎?

(一)什麼是“自然懲罰法則”?

法國教育家盧梭認為:“兒童所受到的懲罰,只應是他的過失所導致的自然結果。”

孩子不懂得愛惜家裡的東西,今天把椅子摔壞了,明天又把玩具熊弄壞了。這時爸爸就會很生氣,懲罰他,要讓他站著吃飯,或者承諾以後再也不給他買玩具了。

孩子當聽完這些話之後,就會哇哇大哭,用哭聲來表示對父母這種做法的“抗議”,可等哭完之後,孩子的“惡作劇”又要開始了。

“自然懲罰法則”所要表達的就是:當孩子在行為上犯錯誤時,父母不應對孩子進行過多的指責,而應該讓孩子自己承擔錯誤直接造成的後果,給孩子以心理上的懲罰,使孩子在承受後果的同時感受心情的不愉快甚至痛苦,從而讓孩子自我反省、自覺彌補過失、糾正錯誤。

簡單來說,自然懲罰法則就是讓孩子在自作自受中體驗到痛苦的責罰,強化痛苦體驗,從而吸收教訓,改正錯誤。自然懲罰法則的關鍵就是要讓孩子感到受懲罰是自作自受,是應該受懲罰的。

“媽媽我恨你!”孩子已經討厭你了,你還要繼續對他大吼大叫嗎?

(二)為什麼說“自然懲罰法則”更有效?

①“後果懲罰法”的效果並不好

和“自然懲罰法則”相對應的叫“後果懲罰法”。這種懲罰方法也是我們中國大多數家長慣用的一種對待孩子犯錯誤的方法。

小軒是一位很愛搞惡作劇的孩子,他最喜歡做的一件“壞事”就是用剪刀把自己的衣服一件一件剪爛。媽媽發現了這事之後,罵上就是破口大罵,問他為什麼那麼不聽話,還動手把小軒打了一頓。

這個時候,小軒就會哭得很傷心,媽媽看到這裡時,心裡馬上就會有些愧疚。不但不罵了,還給小軒擦乾眼淚,帶他出去買好吃的。雖然這個時候,小軒信誓旦旦答應媽媽,說以後再也不剪壞衣服了,可沒過幾天,小軒好像完全不記得此事,又開始拿起了剪刀...

“後果懲罰法”就是指孩子犯了錯誤之後,父母用打罵、批評的手段讓孩子直接承擔錯誤產生的後果。顯然這樣的懲罰方法形成了“你要是不聽話......,我就......”的恐嚇孩子的模式,有時候這樣的方法立竿見影,可父母慢慢會發現,治理孩子調皮搗蛋需要用越來越嚴厲的語氣才湊效了。孩子彷彿在這個懲罰的過程中,產生了對打罵的“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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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會這樣呢?其實這樣的懲罰方法並不會讓孩子的“核心利益”受到損害,他們沒有辦法親自體驗到自己的錯誤行為所帶來的危害,也就不會產生“非改不可”的願望。所以,即使我們批評得再嚴厲,也不會得到很好的效果。

斯賓塞認為:“人為的懲罰沒有能夠改造人,在許多情況下反而增加了犯罪。”

很多的父母應該都有過這樣的體驗,青春期的時候,越是打罵孩子,孩子的反抗心理就越強。斯賓塞還認為:“而對這些野蠻方法的屈服或許對於這些孩子將要參加的野蠻社會是個最好的準備。”“後果懲罰法”是一種野蠻的教育方法,孩子還小的時候可能會迫於父母的“權威”不得不假意屈服,在打罵下成長的孩子長大後,他們也會吸取這樣的暴力行為,用以未來參加社會活動。

所以,“後果懲罰法”帶來的不好的後果是數之不盡的。相反,“文明的教育方法”——自然法則懲罰法卻總能糾正那些直接帶來不良後果的行為過失。

②“自然懲罰法則”是文明而有效的教育方法

我們成年人在工作的時候,犯了錯誤後,上司通常會用什麼的方法進行懲罰?是的,扣工資。

對於我們來說,責罵的懲罰過幾天就會忘記了,但扣工資卻會讓我們直到下個月都會記住。原因是,這樣的懲罰會讓我們直接對自己造成的過失產生了痛苦。

自己辛苦賺來的錢因為自己的過失被扣少了,能不難過嗎?

小孩子也是一樣的。運用“自然懲罰法則”會讓孩子直接承擔因為自己的錯誤行為造成的痛苦。自己把房間弄亂了,那自己就睡在亂糟糟的房間裡面;自己把頭髮剪壞了,那自己就頂著醜陋的髮型去上學;自己不肯洗衣服,那自己就直接穿髒衣服去上學好了。

這樣的教育方法,不是人為的,也不是父母特意要給予的。孩子在接受過失帶來的不好後果時,相對“後果懲罰法”來說,也比較好接受。因為他自己也知道,自己做錯的事,自己來承擔後果,能怨誰?

在承擔後果的過程中,孩子還能夠從中去反省自己——“是不是做錯了?”“以後別做這樣的傻事了。”

孩子能夠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自然到下次出現同樣的情況,就不敢再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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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實施“自然懲罰法則”需要注意的方面

①要懲罰就要進行到底

魯鵬程在《13歲前,媽媽一定要懂的心理學》中提到——

很多時候,我們的訓斥、提醒可能無法讓孩子記住事情,但只要讓他經歷一遍,他自己去承擔一次責任,那麼他就會記得非常牢靠。

可是,很多媽媽會覺得,讓孩子來承擔錯誤事情引起的後果,會不會有些殘忍了?

小華在家玩時,把米缸給打翻了,裡面的米全部撒了出來。媽媽就嘗試用“自然懲罰法則”去懲罰他,讓他把所有的米全部撿乾淨。小華一開始很痛快地接受了這個懲罰,可是撿了十分鐘後,他突然哭了起來,說不想撿了。媽媽看著他哭得那麼兇,覺得很心疼,也就放棄了這次的懲罰。

孩子一哭,父母就心軟了,更有些父母會說:“孩子還小,不懂事,長大後就不會這樣了。”可是,我們反過來想想,這件事是孩子自己做的,為什麼他不能自己去承擔後果呢?

所以說,當我們決定要用這種懲罰方法時,就要堅持到底,不是像上面小華的媽媽那樣,中途放棄了。當然,我們也不能在這個過程中,對孩子進行過多的訓斥。

要知道,“自然懲罰法則”講的是,從頭到尾整個責任都要孩子自己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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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在懲罰過程中,加深他的責任感

毛姆說過:“要使一個人顯示他的本質,叫他承擔一種責任是最有效的辦法。”

孩子對問題的認識能力還比較差,所以才會導致他們在生活上經常犯錯誤。所以,在成長的過程中,我們應當要讓他們知道自己什麼該做,什麼是不該做的。只有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和思想品德,才會擁有美好的品質。

當孩子在接受“自然懲罰法則”時,就是讓孩子學會自我承擔責任最好的時機。這個時候,父母們在旁邊加以指導,能夠幫助孩子由此及彼、舉一反三,提高孩子的思想認識。讓他們既懂得道理,又能掌握正確的行為準則。只有這樣,孩子才能更好的約束自己,從而減少過失、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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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根據孩子的個性來使用“自然懲罰法則”

孩子的個性不同,對待自己的過失表現的態度也會很不一樣。

佳佳就是一個“滿不在乎”的孩子,自己把房間的玻璃給捅破了,父母為了懲罰他,愣是沒給他補好。大冬天的,晚上風呼呼地吹,佳佳蓋著被子,什麼也不說。

和佳佳相反,小燈是一個“自尊心極強”的孩子,有一次他在自己的衣服上亂塗亂畫,媽媽就讓他穿著這件衣服去上學。在教室裡,被同學笑了一個上午,之後連續一週,小燈沒和媽媽說上一句話。

上述的這兩種孩子,運用自然懲罰並不會讓他們意識到自己錯了。像小燈這樣的,自然懲罰,反而還會讓他感到無比的羞愧。

鑑於孩子的個性不同,因此我們需要注意觀察。比如想上述小華這樣的錯誤,我們就可以用“自然懲罰”,讓他去發現、體會和改正;但有些錯誤如果只需要一般的批評教育就可以了,我們就沒有必要非要讓他們經歷一次“打擊”,像佳佳這樣的;那對於小燈這種孩子,與其我們強迫讓他們去認識錯誤,倒不如幫助他提高認識,提升他個人品德素養,以減少犯錯誤的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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