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慶靠“搶公章”能贏得當當網管理權嗎?

中新社北京4月26日電 (王慶凱)圍繞網購平臺噹噹網管理權之爭,創始人李國慶和俞渝夫婦多次交鋒。26日,雙方又上演了“搶公章”的新戲碼。

噹噹網創始人李國慶26日帶5人到噹噹網辦公區,奪走了噹噹網財務章等幾十枚公章,並發表《告噹噹全體員工書》宣佈,通過召開臨時股東會,公司成立了新的董事會和《公司章程》,俞渝不再任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及總經理,自己將全面接管公司。

對此,噹噹網品牌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公司已經報警,公章、財務章、財務部門章即日作廢。

“搶公章”接管公司的做法,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能否能贏得管理權之爭?

多位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的法律專家表示,要看股東會和董事會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如果符合法律規定,李國慶可以就此接管噹噹網,成為實際控制人。但任何情況下,也不鼓勵通過“搶公章”的方式爭奪控制權。

北京盈科(西安)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資深公司法律師張瑩向中新社記者表示,如果李國慶的股東會召開的程序合法、決議合法,成立的董事會也合法,那就有可能出臺合法的文書,要求將公司的公章、財務章交由李國慶管理。只有手續合法,這種接管行為才合法有效。

“我曾多次見證過這種有效的接管方式。”張瑩表示,接管公司是否有效主要看前期的安排部署是否合法。

中國政法大學經濟法學副教授吳景明認為,公章是對外代表公司擔保以及開展業務的重要載體。掌握公章的一般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人。但法定代表人的產生必須由合法的股東會或者董事會選舉產生,不是誰佔有公章就有公司的管理權。

吳景明告訴中新社記者,噹噹網作為有限責任公司,根據相關規定,法定代表人的選舉可以通過股東投票或者出資比例決定,即“股權多數決”。

企查查公開信息顯示,北京噹噹網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是由北京噹噹科文電子商務有限公司100%持股,而俞渝持有北京噹噹科文電子商務有限公司64.2%的股份,李國慶持有27.51%的股份。

在持股比例差距較大的情況下,李國慶能夠組織召開合法有效的董事會“罷免”俞渝,奪回控制權嗎?

吳景明認為,還要看噹噹網的《公司章程》如何規定。如果噹噹網《公司章程》不是以股權多少來決定法定代表人,李國慶還是有接管公司的可能。

張瑩亦表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佔比和投票權不一定對等,如果北京噹噹科文電子商務公司的投票權不是按持股比例確定,李國慶的操作就有可能成功,因為有限責任公司不像股份有限公司規定的同股必須同權。

但中央財經大學副教授繆因知對此持有不同看法,儘管此次股東會的具體信息尚不為人知,但一般來說,李國慶的操作法律效力不大,勝算也不大。

繆因知告訴中新社記者,按照相關法律,李國慶這樣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的確有權要求公司召開臨時股東會,但股東會應該由執行董事召集,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這一職責的,由監事會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的,才輪到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自行召集和主持。所以,如果李國慶要求俞渝召集,後者在合理期間內未予以回應,監事會也不願接棒,李國慶才能召集會議,否則就是違法。

綜合來看,李國慶靠“搶公章”能否贏得當當網管理權,還要看噹噹網的《公司章程》以及其組織的股東會是否合法。

繆因知也表示,雖然創始人公司“被奪”的憤怒心情可以理解,但這種公司控制權的“反奪”方式在法律上的勝算不大,也絕不有利於本人和公司形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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