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俞年”之“庚子夺印”

疫情已经进入了后半段,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有效的控制,且也伴随着复工、复产、复学有序推进,人们的生活正逐渐回归正规,于是,线上线下的热闹喧嚣又开始了,网络社群里自然少不了八卦话题,以充民众饭后茶余谈资。不过啊,最近的瓜实在是多,不仅多,跨越的领域也有些大,我们还在惊愕罗志祥劈腿事件足以刷新我们的感官,从而引发女性朋友们纷纷查检各自男朋友的手机,却不曾想到《流浪地球》男主之屈楚萧“SM”绯闻及其反转更是让吃瓜群众们掉了下巴,此外,在财经领域最近“原油宝”重重在投资者脑袋上捶了几棒,在建行早早退出时,中行仍坚持到结算的蜜汁操作让投资者和财经学者疑惑不解,我们甚至还没搞明白“原油宝”是个什么玩意儿,当当创始人李国庆上演一出“庚子夺印”,这一操作又让吃瓜群众看懵了,这出堪称年度大戏的“庆俞年”自李俞二人闹离婚开锣,唱到现在,中间还经历了一出“国庆怒摔茶水杯”,李国庆可谓是网上最委屈的老板。


“庆俞年”之“庚子夺印”


不过理性地看待李国庆“夺印事件”,我们会几点疑问:

疑问一、李国庆取公章,是“抢夺”吗?

一些媒体以“抢公章”博人眼球,大家会问,这种行为会不会构成违法、犯罪了?我们如果仔细观看现在网上流传的现场视频,李国庆是以股东身份向员工取走了公章时,并没有发生冲突,也没有使用暴力,倒是李国庆一行反被反锁在办公场所内。这种行为,虽然法律上有争议,但公安机关断然不会定性成违法犯罪行为。而且,警方一般会以公司内部纠纷为由,建议股东自行协商或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毕竟一家公司的内部治理问题该如何处理,毕竟是公司内部事情,归根结底还是股东之间的事,在没有出现暴力或者人身伤害的情况下,公安机关自然是不能插手太多的。


“庆俞年”之“庚子夺印”


“庆俞年”之“庚子夺印”

另外,李国庆持有公章后,是否就可以完全接管公司?还是要打一个问号的,因为,这其实也还需要一定的条件,譬如李国庆能否通过工商变更程序,更换公司法定代表人,此外,如果李国庆的行为无法获得第三方(合作方等)的配合,其接管公司的过程就不会那么顺利,甚至会发生当当内部混乱的局面,影响着当当的正常经营。但对于李国庆的“庚子夺印”,其实,个人认为,尤其是咱们作为吃瓜群众,也不必过度解读,当然后续事态会发展到什么地步,我们不妨搬来小板凳慢慢看,细细品就是了。

疑问二、控制了公章是否意味着控制了公司?

在此次事件中,我们最大的疑问就是通过“抢公章”来实现全面接管公司的做法是否就意味着控制了公司?在网上流传的《告当当全体员工书》中,提到了“李国庆已于4月24日依法召开临时股东会,李国庆当选董事长与总经理,全面接管公司,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俞渝不再担任当当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俞渝无权在当当公司行使任何职权,无权向当当员工发出任何指示,无权代表当当公司对外做出任何一丝表示或者行为。”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李国庆在召开了所谓的临时股东会和董事会,并且掌控了公司的公章后,就算是夺权胜利?

这个,就要要视情况而论,此时,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处理两个关键问题。

第一、临时股东会召开程序和股东会决议是否合法有效?


“庆俞年”之“庚子夺印”

我们知道,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规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而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负责召集主持,只有在执行董事以及监事会不召集的情况之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从某企业信息查询软件,我们可以看到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东的持股比例,李国庆是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7.51%股份的持有人。不过,李国庆认为自己与俞渝共同创立当当,对于当当的股权,夫妻双方共同占比91.71%,夫妻财产应当平均分配,因此,李国庆及俞渝各占有公司45.85%的股权。此时,双方势均力敌,如想在表决上占优势,李先生一定要联合其它股东,也就有了声明中提及天津骞程、天津微量的加入,此时李国庆一方持有 53.87%股权对俞渝45.85%的股权,李国庆认为在投票表决时自己占据优势地位。

另外,根据《公司法》四十一条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临时股东会就召集成员、表决成员而言,一定要程序严谨,要看是否通知过俞渝本人。如果并未通知,则召集程序存在瑕疵,俞渝就可以去法院申请撤销这份股东会决议。

本次事件,李国庆召开临时股东会的程序以及股东会决议是否合法有效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成为研判重点。

第二、关于股权和投票权

虽然我们简单地研究了当当的股权持股比例,不过,毕竟有限责任公司不像股份有限公司规定的同股必须同权,因而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占比和投票权不一定对等,如果当当的公司章程约定投票权不是按持股比例确定,那李国庆的操作就有可能成功。

所以,这个问题还是要回到李俞的实际持股,前面大概提到仅从工商登记信息来看,俞渝持股64.2%,李国庆持股27.51%。即使其他股东均支持李国庆,其所获支持也不超过50%。李国庆在告知书中提到,其已获得53.87%表决权的支持。

“庆俞年”之“庚子夺印”

因此,这里就出现了另一个关键问题,即在李俞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而且暂时不去考虑是否存在财产约定,夫妻因同一家公司工商登记上持有不同比例的股权,受到夫妻财产制的调整,是否可以当然认为夫妻双方持有股权比例相同,而不受工商登记的影响?我个人的看法是,在李俞两人的离婚诉讼未判决之前,两人还是应以各自的名义分别独立行使包括表决权在内的股东权利,由此,这份股东会决议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后面的问题就不言而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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