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口河區人民法院四舉措強化刑事訴訟涉案財物管理工作

近年來,金口河區法院以“管理規範、信息共享、移送順暢、處置及時”為目標,採取四舉措強化刑事訴訟涉案財物管理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從嚴管理。成立以黨組書記、院長為組長的刑事涉案財物管理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刑事案件涉案財物管理處置辦法》,明確訴訟服務中心、綜合審判庭、執行局、涉案財物中心各部職責,嚴格管理流程,嚴肅紀律要求,形成各司其職、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是升級管理,強化保障。按照信息化、規範化、標準化原則,建立約40平米的專業涉案財物管理室,分別設立貴重物品存放區、普通物品存放區和保管人員辦公區,完善儲存區與工作區的功能定位,添置電腦、打印、複印一體機、文件櫃等多類硬件設施。根據涉案財物性質,按照贓物和作案工具分類儲存,實行專人管理,做到逐項逐物審驗,一對一存取調用。

三是清理積存,完善臺賬。建立定期清理庫存工作機制,每半年對積存的涉案財物進行集中清理,存檔拍照,建立臺賬,確保審判案件與涉案財物對應、紙製臺賬與電子臺賬對應、臺賬記載與存物貨架三對應。截止目前,已收納處置光盤293張,作案工具10餘件,賬本、收據、筆記本10餘冊,其他物品30餘件。

四是強化監督,嚴格追責。要求相關部門定期對分管工作進行自查自糾,對查出的問題及時彙總修正。院督查室不定期進行監督抽查,對嚴重違反管理規定的行為責令限期整改,並給予院內審務效能督查通報,確保涉案財物管理工作有序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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