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座”現象層出不窮
從“霸座男”到“霸座女”
最近
“霸座者聯盟”再添新成員
竟然有人在飛機上霸座……
前不久
在一架上海飛往北京的航班上
一名男子未對號入座
且不聽機組人員勸解
佔用其他的座位15分鐘
以下視頻來源於法治進行時
據視頻顯示,11月13日晚上9點40分,一架由上海飛往北京的航班剛剛起飛,機上的一名男子突然起身換座,坐到了一處無人的座位上,機組人員上前勸解後,男子才不情願地回到了自己的座位。可沒過多久,男子又開始換座了。
面對機組人員的勸解,這名男子索性閉上眼睛裝睡,機組人員來勸了他三次,可男子就是賴在不屬於他的座位上不走。
機組人員告知這名旅客,現在處於疫情防控期間,航空公司規定飛行中旅客不得隨意更換座位,可男子不予理會,執意不肯回到自己的座位。
最終,機組人員通知機長,並聯系機場警方。
直到飛機落地,男子都未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此時首都機場公安局東航站區派出所的民警趕到了現場。
這名旅客姓張,他一直在抱怨乘務員服務差,明明有空著的座位卻不讓他坐,要對他們進行投訴。為了進一步瞭解情況,民警決定先將張某帶回所內。
原來,張某在乘機前和朋友聚會喝了不少酒,在乘坐航班時想坐在更舒服的位置上,便私自換了座位。
最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張某因擾亂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被機場警方處以行政罰款的處罰。
遇到“霸座”一族怎麼辦?
張某這是霸佔無人坐的空位
此前東東也曾報道過多起佔用他人座位
導致他人無法對號入座的事件
遇到“霸座”行為我們除了深感無奈
就真的毫無辦法了嗎?
別急
被譽為“社會生活百科全書”的民法典
對此問題予以回應:
霸座行為既違約又侵權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民法典》涵蓋了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出行。
1、警察蜀黍來“撐腰”
在民法典未頒佈之前,“霸座”行為是被納入治安管理處罰的範疇來加以規制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由行政機關對行為人給予相應的警告、罰款或拘留。所以,遇到“霸座”不要猶豫,請立即報警。
2、民法典來做“後盾”
民法典明確了旅客應當按照有效客票記載的時間、班次和座位號乘坐,否則不僅違反了與客運公司之間的合同約定,也侵害了對應座位持票旅客對座位的使用權。所以,遇到“霸座”我們可以起訴客運公司追究其違約責任,以此來倒逼客運公司採取相應的法律手段懲治“霸座”行為。當然,我們也可以直接起訴“霸座者”追究其侵權責任。
3、徵信系統來“護航”
國家發改委、中國鐵路總公司、民航局等均以發佈文件的形式,將包括“霸座”在內的擾亂運輸秩序造成不良影響的行為納入徵信體系,限制其乘坐火車、高鐵和飛機。所以,遇到“霸座”要及時向客運公司反映,督促其將“霸座者”納入徵信體系。
值得指出的是,民法典對“霸座”行為的規定,並不排除行政機關對“霸座”行為通過罰款、拘留等行政手段予以處置的權力。什麼意思?意思就是——“治霸”三招可以多管齊下同時使用哦!
法官說
民法典將“霸座”行為由原來的宏觀道德譴責上升至了具體法律規定,“霸座”便不再是佔便宜的小事,而是可能影響正常生活的大事,“霸座者”可能因為一時“豪橫”行為被處以行政警告、罰款或拘留,還可能因此被納入徵信系統而被限制乘車乘機,甚至可能被追究違約和侵權的法律責任,“霸座”的不良記錄可能會終生跟隨。法官在此呼籲大家,自律自覺,遵紀守法,傳播文明最強音,弘揚社會正能量,文明出行,對號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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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東方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