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印發意見 要求依法制止知識產權領域不誠信訴訟行為-今日頭條-手機光明網

光明網北京4月21日電 (記者 孫滿桃) 今天下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就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有關情況舉行新聞發佈會。在發佈會上,最高人民法院發佈了《關於全面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各級法院要有效遏制知識產權違法犯罪行為,全面提升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水平。

記者注意到,此次發佈的《意見》立足知識產權審判實際,聚焦當前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中的重點難點問題,提出一系列舉措,著力降低權利人訴訟維權成本、縮短訴訟週期、加大損害賠償力度和化解當事人舉證難,切實增強司法保護的實際效果。

《意見》指出,要完善舉證責任分配規則、舉證妨礙排除制度和證人出庭作證制度,拓寬電子數據證據的收集途徑,依法支持當事人的證據保全、調查取證申請,減輕當事人的舉證負擔。要深化知識產權裁判方式改革,嚴格依法掌握委託鑑定、中止訴訟、發回重審等審查標準,減少不必要的時間消耗。

同時,《意見》指出,要充分運用第三方數據,依法確定侵權獲利情況。對於情節嚴重的侵害知識產權行為,依法從高確定賠償數額,依法沒收、銷燬假冒或盜版商品以及主要用於侵權的材料和工具,有效阻遏侵害知識產權行為的再次發生。

《意見》還強調,要依法制止知識產權領域不誠信訴訟行為,加強體制機制建設,提高司法保護整體效能;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形成知識產權保護整體合力;加強審判基礎建設,為全面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提供更加有力支撐。

記者注意到,《意見》還提出要平等保護中外主體合法權利。依法妥善審理因國際貿易、外商投資等引發的涉外知識產權糾紛,堅持依法平等保護,依法簡化公證認證程序,進一步健全公正高效權威的糾紛解決機制,增強知識產權司法的國際影響力和公信力。

最高法院副院長江必新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今天發佈這個文件,主要有三方面的考慮:

一是響應中央決策部署,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知識產權審判領域改革創新若干問題的意見》和《關於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的各項要求;

二是回應社會各界、各方關切,比如,中美經貿第一階段協議提及的商業秘密保護、知識產權判決執行和臨時禁令等知識產權熱點問題;

三是對應司法保護弱項短板,著力解決“舉證難、週期長、賠償低、成本高”等難題,完善制度機制,明確司法政策,全面加強司法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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