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漁期非法捕魚丨6名男子被罰投放千尾魚苗

禁漁期非法捕魚丨6名男子被罰投放千尾魚苗

禁漁期非法捕魚丨6名男子被罰投放千尾魚苗

下網打了70多公斤魚可能算不上什麼大事,但這要是在禁漁期可就堅決不行了。這不,為了這70多公斤魚,呼蘭區首例生態資源保護領域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於近日在呼蘭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涉事6男子全部獲刑。同時,呼蘭區人民檢察院請求判令被告6人購買魚苗到案發地增殖放流,以修復被破壞的漁業生態秩序,獲得法院支持。

禁漁期非法捕魚丨6名男子被罰投放千尾魚苗

黑龍江省松花江流域2020年禁漁期為自5月16日12時至7月31日12時,共計77天,禁漁期內禁止除釣具之外所有作業方式。而2020年7月1日20時許,段某組織王某等人在禁漁期使用“海拉網”在松花江呼蘭區楊林段非法捕魚70餘公斤,被執法人員當場抓獲。經黑龍江省農業農村廳漁業漁政管理局認定,本案涉案漁具屬禁用網具,遂公安機關將該案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呼蘭區檢察院對該案審查後發現,其行為破壞了魚類野生動物資源及當地生態環境生物多樣性,於是在9月24日以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禁漁期非法捕魚丨6名男子被罰投放千尾魚苗

訴訟中,檢方認為段某、王某等人在禁漁期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魚,雖然捕獲的數量不多,但其行為對呼蘭區水域生物生態鏈的損害巨大,破壞了大範圍魚類種群繁衍。在以往的辦案中,檢察機關更多的注重追究非法捕魚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被損壞的生態資源無法及時通過司法途徑得到有效恢復。但在此次訴訟中,辦案人員對段某等人進行了相關法律法規宣講,段某等人對自己的違法犯罪行為也表示認罪悔罪,同意對被損生態加以修復。最後,法院判決主犯段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其他從犯緩刑。

目前,段某等六人已在檢察機關的見證下,向呼蘭區楊林鄉大頂子山航電樞紐閘口東側北岸水域投放魚苗1000餘尾。

來源:哈爾濱新聞網

於曉峰 張沙灑 記者:董琳

編輯:馬雲鵬

禁漁期非法捕魚丨6名男子被罰投放千尾魚苗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