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印发意见 要求依法制止知识产权领域不诚信诉讼行为-今日头条-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北京4月21日电 (记者 孙满桃) 今天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在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级法院要有效遏制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

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意见》立足知识产权审判实际,聚焦当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一系列举措,着力降低权利人诉讼维权成本、缩短诉讼周期、加大损害赔偿力度和化解当事人举证难,切实增强司法保护的实际效果。

《意见》指出,要完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举证妨碍排除制度和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拓宽电子数据证据的收集途径,依法支持当事人的证据保全、调查取证申请,减轻当事人的举证负担。要深化知识产权裁判方式改革,严格依法掌握委托鉴定、中止诉讼、发回重审等审查标准,减少不必要的时间消耗。

同时,《意见》指出,要充分运用第三方数据,依法确定侵权获利情况。对于情节严重的侵害知识产权行为,依法从高确定赔偿数额,依法没收、销毁假冒或盗版商品以及主要用于侵权的材料和工具,有效阻遏侵害知识产权行为的再次发生。

《意见》还强调,要依法制止知识产权领域不诚信诉讼行为,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提高司法保护整体效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知识产权保护整体合力;加强审判基础建设,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提供更加有力支撑。

记者注意到,《意见》还提出要平等保护中外主体合法权利。依法妥善审理因国际贸易、外商投资等引发的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坚持依法平等保护,依法简化公证认证程序,进一步健全公正高效权威的纠纷解决机制,增强知识产权司法的国际影响力和公信力。

最高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今天发布这个文件,主要有三方面的考虑:

一是响应中央决策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的各项要求;

二是回应社会各界、各方关切,比如,中美经贸第一阶段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保护、知识产权判决执行和临时禁令等知识产权热点问题;

三是对应司法保护弱项短板,着力解决“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成本高”等难题,完善制度机制,明确司法政策,全面加强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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