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新聞能讓我笑了半天,乙方層層轉包太搞笑了,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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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好多人都看過這動圖,但你就以為甲方就是可以為所欲為的?

現實的確是這樣,但是又不一定是,因為乙方也會轉包……

這個新聞就是讓笑到噴飯的事情。

事情其實很簡單:2012年8月,廣西柳州籍覃佑輝覃老闆投資參股兩家公司,和南寧一房地產公司魏老闆商業合作,而在2013年,兩者發生了合同糾紛,魏老闆要對覃老闆參股投資的兩家公司提起民事訴訟,同年10月,因怕自己的投資打水漂,這位綽號叫“十四哥”的覃老闆居然想出歪主意,拿出200萬元想僱兇幹掉對手魏老闆。

事情到這裡,其實平淡無奇,但故事發展很狗血。雖然道上有號“十四哥”,但僱兇殺人不是簡單事,不是誰都敢幹的。

於是,覃老闆作為甲方,道上發出個200萬暗殺工程包,這200萬的“工程”,奚廣安作為乙方接了,想來奚廣安也是個有頭有臉的大哥人物,不肖幹這種殺人髒活,奚廣安轉手找到莫天祥,不過價錢減半,只給莫天祥100萬讓莫殺人;可莫天祥也不笨,莫天祥又找了楊康生,自己吞下73萬,只給楊康生27萬;這楊康生可能是較膽小的,自己拿走7萬,剩下20萬找了同輩兄弟楊廣生;這楊廣生也是有樣學樣,自己吞下10萬,又轉手找了凌顯四,當然價錢只剩下10萬。這200萬就這樣被乙方層層轉包,個個到手刀之下,“暗殺”酬金從200萬元先後減少到100萬元、27萬元、20萬元,最後只剩下10萬。

故事到這已經夠搞笑了,但想想也真實,畢竟這可是殺人的活,真做了就得滿地逃難,抓到就沒命了,要是和對方有仇有恨或者好勇鬥恨,激情之下殺人也算了,平白無故去殺人還得想想清楚,何況現在物價這麼高的生存環境(笑),誰也不傻。反正情況就是,大家都不是十分缺錢的人,錢照收,活不幹,到手刀,再轉包。

你以為就這樣結了,還有更搞笑的呢,分包到乙方凌顯四,金額只剩下10萬而已,想來也不可能再分包下去,畢竟你要開口說幾萬塊就想找殺手也說不出口了。但為了10萬揹人命也是不可能的,據案發後的凌顯四回憶說,接到“任務”後,他思前想後,覺得這10萬元酬金太少,一旦敗露要賠上一輩子划不來。可這凌顯四想來的確是缺錢,凌顯四不想殺人又很想要這10萬,怎麼辦?

更搞笑的來了,這凌顯四為掙這筆錢,想到個騷操作:決定去找魏老闆坦白,商量讓魏老闆配合他偽造個現場拍個照片,好讓他把10萬元酬金騙到手……

於是在2014年4月28日,凌顯四聯繫上魏老闆,然後在南寧一咖啡廳約見。會面中凌顯四向魏老闆坦白告知這事,有人出資10萬元(是200萬好不好,10萬這麼低,魏老闆估計聽了已經吐血ing)要將其殺害,想讓魏老闆合作拍個照片,一張手被反綁的照片,稱用於向上家交差……

操作這麼騷,當然不成了。想來魏老闆一定很生氣,生氣遠遠大於恐懼,想想也是,堂堂房地產老闆,才10萬,這不是侮辱人,還要給你裝死拍照配合,這,簡直就是士可殺不可辱嘛,以後還混啥。

於是,魏老闆當然就報警處理啦,順藤摸瓜,一層層一串串的來。

最後:當然個個都是故意殺人罪啦。2019年10月17日上午,廣西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覃佑輝、奚廣安、楊康生、楊廣生、莫天祥、凌顯四犯故意殺人罪抗訴案進行終審宣判。

主謀甲方覃佑輝5年--->乙方1奚廣安(100萬)判3年半--->乙方2莫天祥(73萬)判3年--->乙方3楊康生(7萬)和乙方4楊廣生(10萬)都是3年3個月---->乙方5凌顯四(最後剩下的10萬)2年7個月。

這新聞能讓我笑了半天,乙方層層轉包太搞笑了,哈哈哈

大致是按金額判刑。甲方覃老闆作為主謀當然沒說的,最重沒說;7萬想來和10萬是一個級別,楊康生和楊廣生一樣判,最後的逗逼級騷操作的凌顯四,雖然也是10萬,想來有向魏老闆和警方雙坦白情節,最輕了。

OMG,這狗血的劇情就這樣完結了,撒花,這是編劇都不敢這麼編……

最後來張大合照:

這新聞能讓我笑了半天,乙方層層轉包太搞笑了,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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