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遭中行“原油寶”悶殺成“負翁”四大問題成社會關注焦點

每經記者:張卓青

每經記者 張卓青 易啟江 每經編輯 易啟江

4月20日,WTI原油期貨5月合約價格狂跌306%,首次跌至負值。如此劇烈的波動帶來的連環效應傳導到國內市場,中國銀行在今天上午發佈公告稱該行與芝商所經審慎確認,將以-37.63美元/桶為結算價格。

投資者遭中行“原油寶”悶殺成“負翁”四大問題成社會關注焦點

圖片來源:中國銀行公告

這意味著,許多投資人不僅保證金虧完,還要倒貼錢。

公告一出,一石激起千層浪,引起了眾多投資人的不滿,四大爭議問題成為社會關注焦點。

移倉時點臨近交割日是否存在問題

中行將移倉時間設計為臨近交割日,沒有考慮到極端情況,產品設計否有問題,中行應不應承擔責任?

中行在22日晚的公開回復中稱,原油寶產品掛鉤境外原油期貨,類似期貨交易的操作,按照協議約定,合約到期時會在合約到期處理日,依照客戶事先指定的方式,進行移倉或到期軋差處理。其中,移倉是指平倉客戶持有的全部當期合約,同時開倉下期合約;軋差是指僅平倉客戶持有的全部當期合約。

需要注意的事,根據中行說法,原油寶“美國原油2005合約”移倉時點為4月20日。這一時間已是該合約末尾。由於主力合約切換,一方面當前合約的成交量早已減少,另一方面,末日行情可能也會出現大幅波動的行情。

而根據芝商所消息,2020年5月份的美原油期貨合約將在4月21日(也就是北京時間22日凌晨2點半)進行交割,所以多數經紀商會選擇在4月16日~20日進行展期。值得一提的是,其他如工行等早已在本月14日進行了移倉,唯中行拖到了最後,將移倉時點放在末尾,這一設計是否妥當?

一位資深的期貨市場人士對記者表示:“臨近交割日集中移倉,如果中行客戶在持倉中佔比比較大,那面臨嚴重的市場流動性的風險,多頭集中平倉的行為就是集中賣平,加劇價格下跌風險,甚至不排除就是因為非參與交割的多頭集中平倉引起的負反饋效應。”他繼續說到,“以前沒出現明顯風險,並不代表將來風險不會出現。”

強制平倉線究竟是多少

備受爭議的第二個焦點,是投資人保證金比例低於20%時,中行沒有強制平倉,導致投資人的損失進一步擴大,出現了虧完保證金後還倒貼錢的情況。

對此,是否該強制平倉,投資人和中國銀行各執一詞。

投資人向每經記者提供的購買中國銀行該原油寶的協議顯示了強制平倉線為保證金比例低於20%,該協議中相關內容如下:

甲方(投資人)交易專戶中保證金充足率降至乙方(中國銀行)規定的最低比例(含)以下時,乙方(中國銀行)將按照“單筆虧損額從大到小”的順序進行逐筆強制平倉,直至保證金充足率上升至乙方規定的最低保證金比例以上。

乙方(中國銀行)可以根據實際的市場情況,確定強制平倉最低保證金比例要求,並至少提前5個工作日公告告知。目前強制平倉保證金最低比例要求為20%。

但中國銀行的說法卻與投資人的說法大相徑庭。中行在22日晚上的公開回復中稱:

對於原油寶產品,市場價格不為負值時,多頭頭寸不會觸發強制平倉。對於已確定進入移倉或到期軋差處理的,將按結算價為客戶完成到期處理,不再盯市、強平。

停止交易後不再盯市、強平是否合理

交易於20日晚22點終止後,原油期貨出現負值,此期間,中行作為做市商,不再盯市,不再強平,是否合理?

中行在22日晚間的公開回復中提到,根據協議約定並提前公告,4月20日為原油寶美國原油5月合約當月的最後交易日,交易截止時間為北京時間22點。北京時間4月21日凌晨WTI原油期貨5月合約價格急劇下挫,下跌至史無前例的最低-40美元附近。當日公佈的結算價為-37.63美元,出現了芝加哥商品交易所集團WTI原油期貨合約上市以來第一個負值結算價。

中行還表示,對於已確定進入移倉或到期軋差處理的,將按結算價為客戶完成到期處理,不再盯市、強平。

上述期貨市場人士則對記者分析道:“根據協議約定並提前公告,4月20日為原油寶美國原油5月合約當月的最後交易日,交易截止時間為北京時間22點。那交易截止期限後繼續下跌的風險不應該讓投資者來承擔,當客戶頭寸已經觸發強平了,銀行應該及時通知客戶並強平了結。”

移倉可否順延一天

雖然WTI原油期貨5月合約價格在4月20日狂跌至-37.63美元/桶,但次日反彈上漲,中國銀行為何偏要按20日的負值結算移倉,而不順延1天按21日的結算價移倉?

根據投資人向每經記者提供的協議顯示,協議中也約定了可以順延移倉的情形:

乙方(中國銀行)將根據甲方的指定方式辦理軋差結算或移倉交易。若到期處理日因市場異常波動引起無法交易的情形,導致乙方(中國銀行)不能辦理正常軋差結算和移倉交易的,則順延至下一個交易日進行到期處理。若下一交易日因市場異常波動仍無法進行軋差結算和移倉交易的,則再順延至再下一個交易日。以此類推,若連續五個交易日無法進行軋差結算和移倉交易的,則按照乙方公佈的到期結算價格進行到期處理。

上述期貨市場人士向每經記者分析稱,中行當時的情況不能理解為無法進行移倉,在交易截止期限內是具備移倉條件的。但是越往後,市場流動性更差,移倉難度會更大。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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