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則天一個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傳奇,她這一生功績顯赫,但是每個權力巔峰的背後都有著許多慘不忍睹的的故事。‘骨醉之刑’正是她的‘得意之作’,在歷史長河中此刑還算不得令人絕望的懲罰。下面就由自由細細道來。
骨醉之刑:顧名思義和酒頗有淵源,就是在把犯人的眼睛挖去、耳朵削掉、手腳砍去之後浸泡在一個裝滿酒的容器裡。那麼說到‘骨醉之刑’這裡不得不提起人彘之刑,具體來講就是把人變成豬的一種酷刑:首先把四肢剁掉,然後挖出眼睛,再用銅水注入其耳中,使其失聰,而後再用喑藥灌進其喉嚨並且割去其舌頭,使其不能言語,最終扔到廁所裡再做更加細緻的‘照顧’。
歷史上這類‘酷刑’多不勝數,讓人毛骨悚然,不禁動容。
1.剝皮
動刑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再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
2.腰斬
把人從中間切開,由於人的主要的器官都集中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會一下子斷氣,斬完以後還會神智清醒,再過好一段時間才能斷氣。
3.車裂
通俗講就是五馬分屍,把受刑人的頭跟四肢套上繩子,由五匹快馬拉著向五個方向急奔,把人撕成五塊。
4.俱五刑
砍頭、割手、挖眼、割耳、切鼻。通常是把人折磨死以後,才把人的頭和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幹剁成三塊。
5.縊首
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開始旋轉那張弓,弓越轉越緊,受刑人的氣就越來越少,最後終於斷氣。
6.凌遲
此刑要由兩個人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準犯人斷氣。並且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那麼執行人也要受刑。
以上這些都是古代極具代表性的刑罰,筆者為舊社會的殘忍和無知深感悲痛。同時也慶幸自己生在了這個文明和諧的新社會,感謝黨,感謝我們偉大的領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