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不論那兩個人到底有沒有續約的動機,到底是不是違約想繼續幹下去的(庭長是怎麼猜別人這種心思的?又或者是資本家扣的帽子?)
那個緊急任務算什麼東西啊。
老闆說是緊急任務急著出貨就是緊急任務了?那以後所有老闆打官司都說自己是緊急任務在反過來倒打一耙,勞動者權益還要怎麼保護?
員工家裡如果有緊急情況怎麼辦?可以不去上班嗎?不去上班公司會倒貼錢嗎?
如果員工家裡突然有親友重病,但是老闆急著出貨沒有你這批貨就出不了又怎麼辦?兩者衝突的問題怎麼解決?
再言之,老闆明知道這批貨很重要,既然不能在正常上班時間完成那麼多工作量,公司幹嘛接那麼多單?
如果每個公司都故意接超出自己正常生產數量的單,那是不是所有人都被逼著加班到死?
企業人手不夠怎麼不多招聘,是為了讓剩餘價值最大化嗎?
員工拒絕加個班就要賠償一萬八?
此案一出,996、勞動法的威嚴何在?
廣大人民群眾的臉面何在?
國家努力了這麼久的保障勞動者權益實施何在?
五一勞動節的意義何在?
馬克思列寧主義是讓你們這樣解讀的嘛?
無數個勞動者的辛勤勞動、難道就要被一句“緊急任務”壓得喘不過來氣?
如果今天我們不反對這個案件審判結果
明天強制加班就會被“資本家”合法化!
如果今天我們不為自己發聲,
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更加難以保障!
明天就是五一勞動節了,這是要給國家獻禮嗎?
給老闆想一個妙招:
接受大量工作任務,並僱傭一批短期合同員工,時不時進行裁員。
員工無法按時完成任務就要求加班。如果同意就不給加班費,收貨一個免費勞動力;如果拒絕就到法庭訴訟,收貨大筆“不加班不處理緊急任務的員工”的賠償。
這樣,老闆擁有無限的免費勞動力;和數不清的賠償金。
這樣,老闆就能無限制擴大生產並受到法律保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