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知識產權法庭一年審結1433件技術類案件

  中新經緯客戶端4月21日電 21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知識產權法庭庭長羅東川介紹,在案件審理方面把統一裁判標準作為重中之重的工作。這一年來共受理專利等技術類案件1945件,審結1433件,其中二審案件1174件。二審案件審理週期平均為73天,比過去大大縮短。

  羅東川進一步指出,這些案件涉及技術領域廣,涉及民事、行政程序,關聯案件、系列案件多,程序複雜,涉外案件佔了相當比例,案件當事人涉及不少國內外知名企業。法庭花大力氣實施“統一裁判標準系統工程”,通過法官會議、類案強制檢索、裁判規則庫等工作機制來促進技術類知識產權案件裁判尺度統一,從中產生了一批有統一法律適用標準價值的標杆案例,在相關行業領域影響深遠。

  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副庭長、一級高級法官王闖表示,去年法庭審理的案件都是與科技創新特別是創新速度非常快的領域密切相關。去年我們審結1433件,這些案件無論對行業的影響還是對法律適用都發揮了很重要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

  第一,對權利人的維權提供了非常快捷高效的司法救濟。比如剛才談到的“第一槌”案件,它在這方面發揮了很重要的作用,因為它確立了兩個重要規則。一是它允許對部分判決進行上訴,二是部分判決的停止侵權和臨時禁令可以並行不悖,這兩個規則給當事人快速維權提供了很好的司法保障,這對維權的高效起到重要作用。

  第二,對科技創新的保障發揮了重要作用。去年審理的著名案件騰達公司和敦駿公司關於無線路由器的案件,這個案件確定了一個很重要的規則,如果在網絡通信領域對多主體實施這種專利方法,如果沒有經過允許採取了固定方法,對於專利方法的實施發揮了不可替代實質作用的時候,法庭認為這是構成侵權。這個規則意義在哪裡?它解決了多年來困擾網絡通信領域中多主體實施方法專利如何保護的問題。這個判決作出後,業界廣泛好評,因為它極大激勵了這個行業中創新企業的創新活力。

  第三,損害賠償的確定發揮了重要的支撐作用。剛才江院長和羅院長都提到舉證難和賠償低的問題。知識產權法庭綜合合理利用舉證責任分配的規則,儘量降低權利人舉證門檻,同時運用市場化原則提高損害賠償力度,去年很多案件判的賠償額非常高。我們提升維權的效率,強化對創新的激勵和保護,使損害賠償更為充分,對行業的健康發展、法律適用的統一,都發揮了重要作用。(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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