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年度報告(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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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知識產權法庭年度報告

(2019)

前 言

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高度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從建設知識產權強國和世界科技強國的戰略高度,作出設立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簡稱“法庭”)的重大戰略決策部署。2019年1月1日,法庭正式揭牌成立,成為世界範圍內首個在最高法院層面設立的專門化知識產權審判機構,行使統一審理全國範圍內專利、壟斷等技術類知識產權上訴案件的終審職能,承擔進一步統一技術類知識產權案件裁判尺度、進一步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進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國際影響力、進一步為加強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實施提供司法保障的職責使命。


自成立以來,法庭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圍繞黨中央賦予的職責使命,積極在最高司法層面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堅持“高起點、高標準、高水平、國際化”標準,秉持“創新、精進、智慧、卓越”庭訓,不斷深化技術類知識產權審判領域改革,充分發揮技術類知識產權審判激勵和保護創新、促進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的職能作用,保障和服務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並在知識產權國際司法保護實踐和規則形成中貢獻中國經驗和中國智慧,努力推動知識產權國際規則和治理體系朝著開放包容、平衡有效的方向發展。

一、立足審判職能,加強典型示範,進一步統一技術類知識產權案件裁判尺度


統一專利等技術類知識產權案件裁判標準,是法庭設立的重要目標。2019年,法庭立足司法審判職能,依法公正高效審結了一批專業技術性較強的知識產權案件,形成了一批具有典型示範作用的標杆性判決,建設實施“統一裁判標準系統工程”,進一步推動了技術類知識產權案件裁判尺度的統一。


(一)立足審判職能,公正審理案件


2019年,法庭共受理技術類知識產權案件1945件,審結1433件,結案率73.7%。其中,受理民事二審實體案件962件,審結586件;受理行政二審案件241件,審結142件;受理管轄權異議二審案件481件,審結446件;受理其它類型案件261件,審結25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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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件數據統計分析


(1)案件來源統計分析


2019年,法庭共受理各類二審案件1684件。其中,一審法院為中級人民法院的為1678件,佔比99.6%,一審法院為高級人民法院的為6件,佔比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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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案源地區分析,案件排名前十位的分別為北京知識產權法院(376件)、廣州知識產權法院(297件)、上海知識產權法院(143件)、南京知識產權法庭(107件)、深圳知識產權法庭(96件)、寧波知識產權法庭(85件)、蘇州知識產權法庭(71件)、杭州知識產權法庭(70件)、青島知識產權法庭(67件)、濟南知識產權法庭(53件)。上述數據大致反映出技術類知識產權糾紛在全國的分佈情況,並表明:越是經濟發達地區,涉技術類知識產權的經濟活動越活躍,相關糾紛也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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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案件類型統計分析


在法庭受理的962件民事二審實體案件中,侵害實用新型專利權糾紛454件,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234件,涉計算機軟件糾紛142件,涉專利代理、許可合同糾紛40件,技術合同糾紛26件,涉植物新品種權糾紛20件,涉技術秘密糾紛12件,涉壟斷糾紛9件,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權屬糾紛9件,涉確認不侵權糾紛8件,涉職務發明人報酬糾紛7件,涉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糾紛1件。其中,佔比較高的糾紛類型分別為侵害實用新型專利權糾紛(47.2%)、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24.3%)、涉計算機軟件糾紛(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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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受理的241件行政二審案件中,行政授權確權類案件230件,行政處罰類案件7件,其他行政案件4件。在行政授權確權類案件中,發明專利權無效行政糾紛80件,發明專利申請駁回複審行政糾紛71件,實用新型專利權無效行政糾紛57件,實用新型專利申請駁回複審行政糾紛9件,外觀設計專利權無效行政糾紛13件。其中,佔比較高的糾紛類型分別為發明專利權無效行政糾紛(33.2%)、發明專利申請駁回複審行政糾紛(29.5%)、實用新型專利權無效行政糾紛(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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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裁判結果統計分析


2019年,法庭共審結二審案件1174件。其中,以維持原審裁判方式結案的為731件,以撤訴方式結案的為280件,以調解方式結案的為71件,調撤率為29.9%,以發改方式結案的為92件,發改率為7.8%。法庭發改的92件案件中,民事二審實體案件66件,管轄權異議二審案件21件,行政二審案件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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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審結的586件民事二審實體案件中,以維持原審裁判方式結案的為236件,以撤訴方式結案的為213件,以調解方式結案的為71件,調撤率為48.5%,以發改方式結案的為66件,發改率為11.3%。


在法庭審結的142件行政二審案件中,以維持原審裁判方式結案的為126件,以撤訴方式結案的為11件,以改判方式結案的為5件,改判率為3.5%。


在法庭審結的446件管轄權異議二審案件中,以維持原審裁判方式結案的有369件,以撤訴方式結案的有56件,以撤改方式結案的有21件,撤改率為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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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審理週期統計分析


2019年,法庭二審實體案件平均審理週期為73天,管轄權異議二審案件平均審理週期為29.4天。法官人均結案39.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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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涉外、涉港澳臺案件統計分析


2019年,法庭共受理174件涉外、涉港澳臺案件。其中,民事二審實體案件50件,行政二審案件52件,管轄權異議二審案件71件,其他案件1件。按地域統計,涉歐盟國家75件,涉美國54件,涉日本15件,涉韓國4件,涉加拿大、以色列各2件,涉澳大利亞、南非各1件,涉港澳臺20件。


法庭共審結98件涉外、涉港澳臺案件。其中,審結的實體案件為35件,外方當事人勝訴(包括部分勝訴)21件,港澳臺方當事人勝訴3件,內地當事人勝訴1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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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案件特點分析


(1)整體案件特點


2019年,法庭審理的技術類知識產權案件在整體上具有以下特點:涉及技術領域廣,社會影響大,程序交織案件多,審理週期短,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加大司法保護力度的導向明顯。


第一,涉及技術領域廣。當事人訴請保護的知識產權類型涵蓋了醫藥、基因、通信、機械、農林業等諸多與國計民生、前沿科技、衣食住行密切相關的領域。


第二,案件社會影響大。一是案件涉及的知識產權市場價值較高,權利人一審主張侵權賠償額超過1000萬人民幣的案件有17件,過億元的有3件;二是案件涉及標準必要專利、醫藥專利等前沿科技和國計民生,社會關注度高。


第三,程序交織案件多。法庭受理不少競爭性互訴案件,當事人在不同法院相互提起多個民事、行政訴訟,涉及不同審級、不同程序的關聯案件多。法庭從審理程序、裁判尺度、統籌調解等多方面著手協調處理,成效較好,2019年審結的二審案件調撤率達29.9%。


第四,案件審理週期短。由於民事與行政程序交織、技術事實查明難度大等多方面因素,技術類知識產權案件的審理週期一般比較長。法庭2019年審結的二審實體案件平均審理週期僅為73天,技術類知識產權維權週期長的問題得到有效改善。


第五,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法庭受理的涉外、涉港澳臺案件佔比8.9%,有部分案件屬於當事人之間跨國訴訟的一部分,與國外專利侵權訴訟相互影響。法庭堅持對中外各類市場主體的知識產權依法一視同仁、平等保護。


第六,加大司法保護力度的導向明顯。運用誠信訴訟機制,在拒不履行文書提出命令、故意毀損被保全產品等情形下采取不利於該行為人的事實推定。在審結案件中,權利人勝訴案件佔比61.2%。


(2)專利民事案件特點


法庭審理的專利民事案件具有以下特點:


第一,以權利要求解釋與等同侵權判定為主要爭議的案件較多。權利要求解釋關係到專利權保護範圍的確定與侵權比對的結果,法庭通過個案裁判在功能性特徵的認定標準、主題名稱對權利要求保護範圍的限定作用、捐獻原則的適用等方面進行了深入探索。多起案件涉及等同侵權判斷問題,如何在維護權利要求公示作用的同時,給予專利權人以公平保護,成為案件審理的難點。


第二,合法來源抗辯、現有技術抗辯、先用權抗辯為最常見的抗辯事由。提出合法來源抗辯的案件佔比最大,爭點多集中在舉證責任的分配、免除賠償責任的範圍等方面。現有技術抗辯的提出較為隨意,當事人在二審程序中才首次提出該抗辯的案件佔有一定比重。


第三,具有商業維權色彩的關聯案件佔有一定比例。此類案件表現為權利人以同一專利在全國各地進行批量商業維權,所涉專利多為未經實質審查的實用新型專利,被訴侵權人多為居於商品流通環節下游的小型銷售商。


(3)專利行政案件特點


法庭審理的專利行政案件具有以下特點:


第一,涉發明專利、涉高新技術領域的案件多。三種專利類型中,最具技術含量的發明專利的案件數量,在無效宣告和駁回複審案件中均居於首位,體現了創新主體和相關公眾對專利價值的重視。在技術領域方面,機械領域的案件總數最多,但在無效宣告案件中,電學領域與機械領域的案件數並列最多,其中不乏通信技術、計算機等高新技術領域的糾紛。化學領域的無效宣告案件雖總體數量不多,但普遍集中於醫藥、生物技術等重要產業領域。


第二,多數案件以創造性判斷為主要爭點。涉及創造性判斷的案件共92件,在審結的專利行政案件中佔比約70%;在撤改一審裁判的案件中,涉及創造性判斷的佔比80%。法庭在該類案件的審理中,注重通過“三步法”判斷非顯而易見性,規範商業成功因素等輔助判斷的適用,對化合物藥物新晶型、涉保藏生物材料等類型發明的創造性判斷進行探索,確保真正有價值的發明創造依法獲得保護。


第三,駁回複審案件中自然人作為申請人的案件較多。在審結的57件專利駁回複審案件中,自然人作為申請人的案件佔比75%以上,絕大多數因不具備創造性、少數因不具備實用性或不符合授權主題而被駁回。因錯誤理解專利行政訴訟起訴期限的計算方式而導致起訴不予受理的10件案件中,申請人均為自然人。


(4)涉計算機軟件案件特點


法庭審理的涉計算機軟件案件具有以下特點:


第一,案件類型較為集中。計算機軟件案件主要包括合同案件和侵權案件兩類。其中,計算機軟件合同案件佔全部計算機軟件案件總量的80%以上。


第二,爭議焦點較為集中。尤其是計算機軟件合同案件的爭議焦點,主要集中在開發成果是否交付、交付內容是否符合約定、履行中的變更是否已經達成合意、遲延履行應當如何認定等問題。


第三,審理難度差異大。計算機軟件侵權案件中,如果雙方對於軟件侵權的技術事實爭議較大,則往往涉及複雜的源程序比對,審理難度很大;反之則審理難度較低。計算機軟件合同案件中,如果合同約定模糊、有關履約標準難以確定,則審理難度較大;反之則審理難度較低。


(5)管轄案件特點


法庭審理的管轄案件具有以下特點:


第一,案件數量較多。基於訴訟策略、管轄規則複雜性、管轄連結點更多等因素,被訴侵權人在知識產權案件中對於管轄權異議有更大爭辯空間。


第二,新難問題較多。如壟斷協議糾紛的管轄是否適用協議中的仲裁條款,共謀達成壟斷協議的行為實施地可否作為壟斷糾紛的管轄連結點,未起訴銷售商的情況下能否將網絡平臺商作為管轄連結點,確認不侵權案件中專利權人主張的侵權行為實施地可否作為管轄連結點,等等。這些問題反映出,伴隨科學技術、商業模式以及維權實踐的不斷髮展,技術類知識產權案件的管轄呈現出日趨複雜與多樣化的特點。


第三,司法態度較寬容。法庭審結446件管轄權異議二審案件,以撤改方式結案的僅為21件,佔比4.7%。出於保護權利人依法行使訴訟權利,以及適度促進司法競爭的考慮,法庭對權利人選擇案件管轄連結點持較為寬容的司法態度,尊重權利人對糾紛管轄法院的選擇權。


(6)其他類型案件特點


法庭審理的涉植物新品種權案件具有以下特點:第一,涉及的品種與人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如玉米、水稻、蜜柚、花卉等;第二,技術事實的查明難度較大,尤其是“同一性”的判斷難度較大;第三,案件涉及的法律問題多元化,如訴訟主體資格、品種權保護範圍、合法來源抗辯、侵權賠償數額等。


法庭審理的技術合同案件,多數以違約行為的審查認定為審理重點,技術事實的查明對違約行為的認定多具有重大影響。


法庭審理的涉技術秘密案件,涉及程序問題較多,程序規則得到進一步明確。


(二)樹立標杆案例,發揮示範作用


法庭作出的裁判是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具有終局性和權威性。法庭充分利用技術類知識產權案件二審集中管轄的優勢,打造出一批有社會影響力、有統一法律適用標準價值的標杆案例,發揮引領示範作用。


2019年3月27日,知識產權法庭由庭長羅東川、副庭長王闖等五人組成合議庭敲響法庭“第一槌”,公開開庭審理了上訴人廈門盧卡斯汽車配件有限公司、廈門富可汽車配件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法國瓦萊奧清洗系統公司等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一案。從立案、開庭到結案送達,案件審理過程用時僅50天。該案涉及專利侵權糾紛的先行判決問題,具有前沿性。通過該案,法庭明晰了功能性特徵的認定標準,闡明瞭判令停止侵害的部分判決尚未發生效力時臨時禁令的獨特價值,明確了判令停止侵害的部分判決制度和臨時禁令制度並存適用的條件和規則。該案被確定為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性案例,並被評為2019年十大民事行政案例。


以“第一槌”為樣板,法庭根據不同技術領域知識產權的特性,通過個案智慧總結類案經驗,樹立了一批標杆案件。如在機械領域,上訴人無錫海斯凱爾醫學技術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彈性測量體系彈性推動公司、原審被告中日友好醫院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案,所涉專利為“肝病無創診斷儀”,該案對專利侵權訴訟中權利要求保護範圍的解釋、舉證責任的分配、相同和等同技術特徵的判斷等問題確立了裁判規則。在醫藥領域,上訴人國家知識產權局與被上訴人伊拉茲馬斯大學鹿特丹醫學中心、羅傑•金登•克雷格發明專利駁回複審行政糾紛案,涉及的發明為前沿生物基因技術藥物,法庭釐清了專利創造性判斷與說明書充分公開等法律標準的關係,促使專利審查實踐中創造性判斷標準迴歸核心和本質,並對如何在創造性判斷中避免“後見之明”給出了明確指引。在通信領域,上訴人深圳市吉祥騰達科技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深圳敦駿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案,所涉專利為“一種簡易訪問網絡運營商門戶網站的方法”,該案以網絡通信領域的技術特點為重要考量因素,確定了多主體實施方法專利的侵權判斷規則:以生產經營為目的,未經許可將專利方法的實質內容固化在被訴侵權產品中,對專利權利要求的技術特徵被全面覆蓋起到了不可替代的實質性作用,即構成侵害方法專利權。

在植物新品種領域,上訴人蔡新光與被上訴人廣州市潤平商業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所涉植物新品種為“三紅蜜柚”,該案對植物新品種權保護範圍以及被訴侵權行為的認定等問題確立了裁判規則,指出在植物體既是繁殖材料又是收穫材料的情形下,應審查被訴侵權的銷售者將其作為繁殖材料還是收穫材料進行銷售的真實意圖。


(三)實施系統工程,統一裁判標準


一年來,法庭建設和實施“統一裁判標準系統工程”,形成專項規範、分段保障、嚴管重點的工作體系,為統一技術類知識產權案件的裁判標準提供了制度和體系保障。


在制度建設方面,制定了《知識產權法庭統一裁判標準實施細則》,明確將涉及同一專利的案件原則上分配給同一法官或者合議庭,保障裁判標準統一。

在前端梳理方面,採取系統比對、人工複核等多項措施識別類案,將涉及相同專利的民事案件、民行交叉案件與當事人關聯案件等類案集中分配給同一合議庭。在中間把控方面,完善法官會議制度,法庭全年召開了34次法官會議,統一了120個裁判規則,並印發《法官會議紀要摘編》和《辦案提示》,使法官及時掌握重要裁判標準和類案辦理方式;利用“知識產權法庭講壇”“新知大講堂”等平臺,推動法庭內部形成裁判共識;舉辦“知識產權法庭工作部署暨業務培訓班”“全國法院技術類案件審判實務培訓班”,加強對下指導和裁判規則的向下傳導。在末端審核方面,發揮法官會議對標杆案件、重大敏感案件的裁判文書的把關作用,實施文書評查制度,提升裁判文書質量。在重點案件方面,建立大要案專報和指導機制,編髮28期《知產法庭工作信息》及特刊,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

二、深化機制改革,推動智能辦案,進一步提高技術類知識產權案件審判質效


作為世界範圍內首個在最高法院層面設立的審理全國範圍專利等技術類知識產權上訴案件的專門化司法機構,法庭銳意進取,勇當改革先行者和探索者,創新體制機制,推進信息化建設,強化隊伍能力,全方位多措施提升技術類知識產權案件審判質效。


(一)發揮制度優勢,創新審理機制


以創新的方式保護創新,以改革的思維推進改革。一年來,法庭在技術類知識產權案件訴訟制度方面實現了一系列突破和創新。


實行集中統一管轄制度和中國特色“飛躍上訴”制度。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專利等知識產權案件訴訟程序若干問題的決定》,法庭集中統一管轄全國範圍技術類知識產權民事和行政上訴案件。無論技術類知識產權案件一審裁判由中級人民法院還是高級人民法院作出,對其提起的上訴均由法庭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在中級人民法院一審的技術類知識產權案件的上訴管轄上,跨越了高級人民法院,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飛躍上訴”制度。這不僅有助於統一裁判標準和縮短糾紛解決週期,也凸顯了中國最高司法層面對技術類知識產權案件的司法政策和裁判規則。


探索涉及同一專利民事與行政案件的協同審理機制。我國專利制度採用民事侵權程序與行政無效程序的二元分立體制,該體制在實踐中產生的問題是:一方面,專利民事侵權程序往往受到行政無效程序的影響和制約,程序交疊造成維權週期延長和維權結果反覆;另一方面,專利權人可能利用分立程序做出不同的權利要求解釋,在無效程序中以限縮的保護範圍爭取獲得確權,而在民事侵權訴訟中以擴大的保護範圍獲得侵權認定中的優勢,從而“兩頭獲利”。法庭充分利用審理權限集中的優勢,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與其他地方法院的支持配合下,建立涉及同一專利民事與行政案件審理工作協同推進機制,實現權利效力判斷與侵權判斷兩大訴訟程序和裁判標準的對接,從機制層面解決專利訴訟週期長、權利人就同一專利在不同案件中對權利要求解釋不一致的問題。具體做法是,法庭彙總涉及相同專利的民事、行政案件信息,轉遞至專門受理專利行政訴訟的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協調案件審理進程、統一案件裁判標準。對於已進入二審階段的此類案件,法庭在“前端梳理”識別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在現行法律框架下破解“二元分立”問題的審理機制。如樂金電子(天津)電器有限公司與廈門實正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專利權無效行政糾紛、侵權糾紛兩案,涉及同一專利,法庭組成相同合議庭,指派相同技術調查官,合併召開庭前會議,聚焦審理共同涉及的權利要求解釋問題,並記載在裁判文書中,架起了專利行政確權訴訟與民事侵權訴訟之間的溝通橋樑,是實現專利侵權民事訴訟與確權行政訴訟裁判標準對接的一次有益探索。


建構“1+76”技術類知識產權審判格局,建立統籌聯動機制。全國有32個高級人民法院、44箇中級人民法院對技術類知識產權案件享有一審管轄權,以法庭為上訴機構的“1+76”審判格局已初步構建,形成“全國一盤棋、上下一條線”,逐步發揮出統籌聯動機制的優勢和整體效能。一年來,法庭以統籌聯動機制為依託,擴展糾紛化解渠道方式,跨區域調解80個專利侵權案件,實現了“庭未開、案已結,人未走、事已了”的良好效果。如在上訴人佟勇華、寧波照華公司與被上訴人餘姚普德水器材廠等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一案中,法庭瞭解到該案當事人就涉案專利與相關專利在不同地區、不同法院尚有其他未結案件,遂聯繫杭州知識產權法庭、寧波知識產權法庭,協調合作、共同參與調解工作,推動涉及三地兩級法院的8個案件一攬子化解。在上訴人江蘇寶雕公司與被上訴人重慶銀鋼公司等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一案中,法庭在江蘇、四川、重慶等地高級法院的支持下,跨地域、跨程序一攬子化解7件一審、二審與再審案件。


實行全國範圍巡迴審判制度。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依託最高人民法院六個巡回法庭和地方法院,探索“知產法庭+巡回法庭”巡迴審判模式,建立“勘驗+庭審”案件審理機制,到糾紛發生地或者一審人民法院所在地巡迴審理案件,方便當事人訴訟,促進糾紛就地就近從快解決。一年來,法庭赴南京、深圳、濟南、鄭州、格爾木等地,對潛水泵、大型絲印機等不便運輸的大型機械設備進行現場勘驗,共完成23個案件的現場勘驗和巡迴審判,方便了群眾訴訟,豐富了“楓橋經驗”的知識產權保護實踐。如在上訴人東莞市騰飛網印設備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廣東皓達科技有限公司、原審被告珠海紅森電路板有限公司侵害實用新型專利權糾紛一案中,因被訴侵權的大型絲印機不便運輸,且被訴侵權人上訴主張一審法院未就涉案專利權利要求1包含的50餘項技術特徵進行一一比對,故合議庭決定到位於珠海的工廠現場進行侵權比對,並在位於深圳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最終在查明技術事實的基礎上支持了上訴人的上訴請求。


完善技術事實查明機制。首先,牽頭籌建“全國法院技術調查官、技術諮詢專家庫”,彙集全國各地技術調查官、技術諮詢專家360餘人,覆蓋30多個技術領域。其中既有人民法院聘任的技術調查官,也有來自國家知識產權局、科技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兼職、志願者等形式的技術調查官與技術諮詢專家,有效解決技術事實查明人才來源單一、領域不均、供應不足的問題。其次,建立“全國法院技術調查資源共享機制”,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技術調查官參與知識產權案件訴訟活動的若干規定》,推動在全國範圍內按需調派技術調查官,或參照該規定調派技術諮詢專家。共享機制與專家庫協同發力,使技術調查人才通過統一調派在全國範圍內按需流動,發揮既有資源的最大效用。2019年7月,應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法庭調派一名機械領域的技術調查官參與“免耕式雙壟溝全鋪膜覆土聯合作業機”發明專利侵權糾紛一案的審理工作。2019年11月,法庭應天津知識產權法庭申請,綜合考慮地域、領域、人員等情況,通過“全國法院技術調查官、技術諮詢專家庫”從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調派一名生物醫藥領域的技術調查官參與“作為心血管的標誌和治療靶的1L1RL-1”發明專利侵權糾紛一案的審理工作。2019年12月,南京知識產權法庭積極調派計算機軟件領域技術調查官,協助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計算機軟件侵權案件審理,本案複雜的源程序事實問題得以正確查明,當事人在新事實的基礎上自願達成和解,案件得以圓滿解決。
最後,針對實踐中存在的技術調查官工作認知習慣差異大、參與訴訟細節規範不統一等問題,法庭牽頭組織北京、上海、廣州三家知識產權法院,以及天津、深圳、南京、蘇州等地知識產權法庭共同編寫,發佈《技術調查官工作手冊(2019)》,為全國法院技術調查官查明技術事實提供工作指引和範式。


(二)加強信息化建設,推動智能辦案


信息化技術是提升司法審判質效的重要手段,法庭高度重視信息化建設工作,探索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在審判工作中的應用,在裁判規則數據庫、科技法庭、遠程質證等方面取得了積極進展,並對信息化建設工作的未來發展進行了統籌規劃。


第一,建立以法律適用具體規則為中心的新型裁判規則數據庫。首批上線的裁判規則來自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案例、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年度報告、全國法院典型案例,以及法庭2019年審結的具有指導意義的案例,由法庭法官提煉、撰寫,再進行系統梳理和分類。使用者在該數據庫輸入關鍵詞,即可獲得以“規則腦圖”和“規則列表”兩種形式展現的相關裁判規則。這一展現形式,是根據案件的類型、領域等特點,按照法律邏輯予以構建,呈現系統性的知識結構,區別於通常的簡單羅列形式,可引導使用者主動學習並掌握相關規則。該數據庫既可運用於輔助類案審理,也可運用於檢驗審判質效。目前,裁判規則數據庫試運行版已經完成,即將正式上線運行,為全國法院技術類知識產權案件智能審判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建設集信息化終端運用、同步圈畫技術、AR技術、語音識別技術與電子簽名技術等多項技術於一體的科技法庭。開庭時,法官席的信息化終端與辦案系統連通,法官可調閱電子卷宗資料。終端內嵌同步圈畫技術,質證過程中,法官和當事人均可通過各自終端用不同顏色的線條、色塊在證據上進行標記,實現同步圈畫。科技法庭還可運用AR技術,通過AR眼鏡的現實增強技術將電路布圖等比較微小、結構精密的證據投到大屏上,便於查看細微結構。科技法庭的語音識別技術與電子簽名技術,可以將語音轉換為文字實時生成庭審記錄,並以電子簽名代替傳統簽字,通過一次電子簽名即可實現在庭審筆錄的每一頁均完成簽名。


第三,利用高清視頻遠程傳輸技術進行遠程質證。對於不便移送的證據,法庭通過高清視頻遠程傳輸技術進行遠程質證。在上訴人北京熱刺激光技術有限公司、上海容東激光科技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上海嘉定馬陸東方激光管廠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一案中,被訴侵權產品系玻璃易碎品,不便遠途運輸,法庭與一審法院上海知識產權法院溝通協作,實現了證據的遠程實時展示與質證比對。


第四,統籌規劃信息化建設工作的未來發展。法庭制定了《知識產權法庭智能化建設三年發展規劃(2019-2021)》,明確信息化建設目標和思路,提出了“一個平臺”“兩個服務”“三個場景”“四個連接”“五個重點項目”的建設思路,打造全面覆蓋、互聯互通、跨界融合、深度應用、透明便民、安全可控的法庭智能化辦案系統。“一個平臺”是指法庭電子訴訟平臺,面向法官、訴訟參與人、社會公眾提供全方位智能服務。“兩個服務”是指堅持服務人民群眾、堅持服務審判工作。“三個場景”是指將信息化建設成果體現在訴訟服務、科技法庭、大數據分析平臺三個場景中。“四個連接”是指連接有關下級法院、外部單位、當事人、社會公眾。“五個重點項目”是指裁判規則數據庫、大數據分析平臺、外部數據交互平臺、兩級協同平臺與遠程庭審系統、知產法庭雲。


(三)強化隊伍建設,提升司法能力


隊伍建設是審判事業行穩致遠的基礎和保障。技術類知識產權審判兼具專業性、前沿性和國際性等特點,審判人員既要有堅定的政治立場,又要有高超的業務能力,還需有慎獨慎微的廉潔品質,方能有效提升司法能力,成為審判質效提升的人才保障。


法庭下設8個合議庭以及訴訟服務中心與綜合辦公室,共140名工作人員。法官42人,全部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其中37.5%為博士研究生學歷,22.5%有理工科背景,17.5%有海外留學經歷。部分法官是從最高人民法院選派,多數法官是從全國專利審判較為成熟的地方法院借調,還有3名法官是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的支持下來法庭交流。法庭的審判隊伍,經過層層篩選,實現了優中選優,是一次全國範圍內的“沙場點兵”。法庭充分發揮人才優勢,高標準、嚴要求、多渠道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努力鍛造一支政治堅定、清正廉潔、精通法律、熟悉技術、既理解中國國情又具有國際視野的審判隊伍。


第一,加強政治建設,提升隊伍凝聚力。法庭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黨對人民法院工作的絕對領導,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在法庭得到不折不扣的貫徹落實,確保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正確政治方向。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全面提升隊伍素質能力,樹立正確選人用人導向,弘揚正氣,創先爭優,充分調動各位幹警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激勵法庭幹警在新時代新環境有新擔當新作為。


第二,加強業務建設,提升隊伍履職能力。根據知識產權領域思維活躍、知識更新快、國際化程度高等特點,法庭積極創造條件,針對性地加強知識產權業務培訓與外語能力培訓,提升隊伍履職能力。一年中,舉辦兩期全國審判實務培訓班,深入講解司法政策和裁判規則,促進全國條線工作統一思想、步調一致;開展多層次業務培訓,搭建“新知大講堂”“法庭講壇”等高質量常態化學習平臺,邀請全國知名專家學者到法庭授課,並向地方法院同步直播,提升審判隊伍的業務素質;組建法庭外語工作組,開展線上線下日常外語培訓,翻譯域外裁判及前沿學術文章。法庭充分發揮全國審判業務專家的榜樣作用,發揮以點帶面的“領頭羊”作用,努力成為全國法院技術類專業審判隊伍的熔爐和學校。


第三,加強廉潔建設,鍛造作風過硬隊伍。一方面,根據審判工作實際,藉助新媒體,探索形成“線上線下全覆蓋、教育管理全天候”黨建工作法,以“黨員之家”“學思踐悟”“知否,知否?”等不同主題的線上互動微平臺,以及“黨建園地”宣傳廊等線下學習教育平臺為媒介,以立體化、年輕態、互動性為導向,搭建黨建學習平臺,緊貼工作實際設置學習內容,採取互動問答、互教共享的方法檢視學習效果,打造喜聞樂見的黨建品牌,在中央和國家機關工委《旗幟》雜誌舉辦的第二屆黨建創新成果評選活動中被評為“百優案例”。另一方面,建立以《知識產權法庭關於從嚴治庭防範風險的意見》為統領的“1+N”制度體系,形成規章制度50餘項,採取發送“知產家書”等創新形式,增強制度的執行力和約束力,推動形成良好的廉政生態。

三、推進司法公開,開展國際交流,進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國際影響力


在全面建設法治社會,推進司法體系和司法能力現代化的背景下,社會對司法公開的廣度與深度有著極高的要求。法庭在社會關注、國際矚目中誕生,秉持高度的自覺性、崇高的使命感,主動推進司法公開,積極參與國際交流,使國內外能夠全面、客觀地瞭解法庭技術類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制度與實踐。


(一)深化司法公開,提升司法公信力


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目標,法庭以司法公開為核心,以司法宣傳為抓手,不斷增強司法工作的透明度,促進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以司法公開為核心,依法充分公開審判信息。法庭依託最高人民法院搭建的中國審判流程信息公開網、中國庭審公開網、中國裁判文書網、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等四大公開平臺,實現審判流程的全方位公開。

在庭審公開方面,法庭以公開、直播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案件的庭審過程既可以在互聯網上實時觀看,也可以庭後登錄中國庭審公開網查看錄像。重大案件全流程公開,以公開促公正。在裁判文書公開方面,對於依法應予公開的裁判文書,法庭及時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發佈。為提升公眾對裁判的認知度,法庭製作的裁判文書均附有裁判要點,對案件所涉法律問題、裁判觀點、裁判結果均予以簡要釋明,以清晰、理性的釋法闡理讓正義講得明、看得見。


以司法宣傳為抓手,全方位展示法庭工作情況。2019年3月27日,法庭的“第一槌”案件開庭審理,經中央電視臺等數十家媒體進行全媒體直播和廣泛報道,庭審網絡直播第一時間觀看量達1800餘萬次。4月下旬,法庭舉辦“公眾開放周”“知識產權保護集中開庭周”“法官進校園”等一系列活動,邀請來自社會各界的公眾和媒體記者參觀法庭,體驗訴訟材料電子遞交、典型案例線上檢索等智能化系統,旁聽公開庭審;安排法官走進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方工業大學等高校,宣介法庭的基本情況與我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發展。12月9日至13日,法庭開展“集中宣判周”活動,對6件具有標杆意義的案件進行集中宣判,旁聽的業界人士表示:“旁聽庭審讓我感受到了知識產權法庭審判的專業性和客觀性。”法庭還充分利用中英文官網及微信公眾號及時發佈各類司法信息,共計發稿390篇,點擊量1601.2萬次。


(二)開展國際交流,增強國際影響力


法庭通過對外交流,學習借鑑國際上保護知識產權的成功做法,同時向世界講述中國知識產權法治故事,為世界法治文明貢獻中國智慧。一年中,法庭共開展外事交流活動32次,其中接待來訪18次,出訪8次,參加國內涉外活動6次。


第一,加強交流互鑑,“迎進來”充分展示嚴格保護知識產權國家形象。自成立以來,法庭堅持深化知識產權國際交流合作,先後接待了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知識產權保護協會、美國知識產權法律協會、美中貿易全國委員會、國際法院等組織到庭參觀座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總幹事弗朗西斯•高銳在法庭揭牌成立時發來視頻表示祝賀,認為法庭的成立“體現了中國對知識產權保護的莊嚴承諾,表達了中國為知識產權提供更加公正高效司法保護的堅定決心”。美中貿易全國委員會會長克雷格•艾倫來法庭參訪時表示,法庭的設立“對於打造國際化、市場化、法治化的營商環境具有重要意義”。美國知識產權法律協會執行董事麗莎•約根森參訪時表示,“知識產權法庭有素質非常高的法官,案件的審理會很有效很全面,會對以後的判決一致性有很大的影響。”國際法院院長阿布杜勒卡維•艾哈邁德•優素福到訪時表示,“國際上的知識產權專家、律師們都會非常關注知識產權法庭所做的判決。……法庭必定會對於知識產權中具有爭議的熱點問題有自己的判斷,比如藥品可及性與強制許可、壟斷案件中相關市場界定、專利權人和專利使用者、社會公共利益之間關係的平衡等。我相信發展中國家會尤其關注中國在上述類似問題中的作用和採取的路線。”古巴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魯本•雷米希奧•費羅到訪時表示,“最高法院的各個法庭就各種類別的案件進行專門的數據處理,進行案例的彙總以及檢索,這非常具有學習借鑑意義。最令人稱道的是隨著信息技術的使用,讓這些高科技的技術進入到法庭來幫助法官對高技術類的案件做出更為正確的審判,這是非常好的應用。”


第二,堅持國際視野,“走出去”用心講述中國知識產權法治故事。法庭通過積極參與國際交流活動,展示中國技術類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成果,宣傳中國技術類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理念,爭取國際社會對於中國知識產權保護情況的認知、理解和認同,為知識產權國際規則的制定貢獻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2019年5月,法庭副庭長王闖率中國專利法官代表團一行8人,赴法國、盧森堡和德國進行技術類知識產權案件審判專題交流,向歐洲知識產權司法和實務界介紹法庭的設立與我國技術類知識產權司法審判制度的創新發展,傳遞了我國大力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強烈信號。2019年6月,法庭副庭長周翔參加由國際知識產權保護協會中、日、韓三國分會聯合主辦的“2019AIPPI中日韓三國分會交流會”,並做英文主旨演講,全面介紹法庭的機構設置和創新工作機制,以及中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最新發展。一年中,法庭還有多位法官“走出去”講述中國知識產權法治故事,如赴美國哈佛大學、耶魯大學進行英文宣講,赴英國參加2019年度AIPPI世界大會“模擬法庭”活動,赴瑞士參加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執法諮詢委員會會議,赴西班牙參加歐盟知識產權局舉辦的“知識產權調解大會”,赴新加坡參加知識產權周活動全球論壇,赴南非參加“國際無性繁殖觀賞植物與果樹育種者協會”年會,赴韓國參加WIPO“知識產權爭端解決繼續教育課程”,等等。

四、加強調查研究,統籌推進合作,進一步加強國家戰略司法保障


技術類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事關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實施與經濟社會文化高質量發展,對提升國家戰略實力具有重要意義。法庭充分利用案件數量多、涉及技術領域廣的調研優勢,結合司法審判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服務決策並提出立法建議,同時積極推動知識產權保護共同體的構建,形成保護合力,促進中央決策和國家戰略精神落地生根。


(一)加強調查研究,服務國家發展大局


第一,起草編制了《知識產權法庭發展規劃(2019-2021)》,對法庭建設的指導思想、發展原則、發展目標、主要任務、基礎保障、組織實施等方面進行了統籌謀劃,推動法庭長遠發展,確保中央部署落到實處。


第二,推進各項專題調查研究。來自全國各地區、各技術領域的大量案件為調研工作提供了優質資源,法庭以審判團隊為基礎,根據審判工作需要與法官的研究興趣,圍繞專利法修改、反壟斷、技術秘密、集成電路布圖設計、5G技術、植物新品種等戰略領域與重點問題成立調研小組,開展專題調研。已形成《關於藥品專利鏈接制度的立法建議》《關於植物新品種權案件裁判文書分析情況的報告》《專利侵權案件審理週期及專利無效循環訴訟實證研究》等9項調研成果,並就專利法第四次修改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提交《關於改革和完善專利無效程序立法的建議》。法庭還與廣州知識產權法院交流合作,就標準必要專利等問題開展調研,研究與行業發展相適應的審判規則。


第三,植物新品種調研取得可喜成果。法庭被農業農村部評為2019年全國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先進集體。為提高中國種業的自主創新能力,為種業發展及國家糧食安全提供司法保障,法庭在審理好植物新品種糾紛案件的基礎上,開展了一系列調研工作。梳理全國法院近十年審理的植物新品種糾紛案件,形成人民法院植物新品種裁判十年綜述;與農業農村部開展植物新品種保護聯合調研,赴湖南、海南兩省實地考察,為湖南種業硅谷、海南自貿試驗區和自貿港的建設建言獻策;基於調研掌握的農情、種情、維權實情,圍繞擴大品種權保護範圍、對實質性派生品種進行保護的緊迫性等問題,撰寫植物新品種司法保護專題調研報告。


(二)推動構建保護共同體,形成保護合力


第一,加強與行政部門的溝通合作,形成技術類知識產權司法、行政保護合力。自成立以來,法庭積極與國家知識產權局、農業農村部、國務院反壟斷執法部門等溝通合作,不斷提升交流與合作水平,推動形成多方合力,積極服務保障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與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合作。雙方就電子送達、遠程交換證據、數據共享等工作基本達成一致,並確定了數據交換方式。為確保互相提供的數據內容能夠穩定快速交換,雙方將進一步研究交換數據的專線連接方案。加強與農業農村部的合作。法庭與農業農村部就植物新品種保護開展聯合調研,受農業農村部邀請參加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研討會、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修訂研討會、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十大典型案例評審會等會議。法庭亦邀請農業農村部專家做植物新品種保護專題講座。雙方研究建立溝通合作的長效機制,合力保護國家糧食安全。

加強與國務院反壟斷執法部門的合作。就禁止壟斷協議及反壟斷執法規章的制定,法庭積極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提供修改意見和建議。法庭法官受聘擔任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諮詢組成員,參與中國競爭政策論壇、大數據與反壟斷會議等,為反壟斷競爭政策及法律問題提供諮詢意見。


第二,加強與律師協會、學術界等法律職業共同體的溝通,形成知識產權法治保護合力。2019年5月29日,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知識產權專業委員會參訪法庭,圍繞法庭的建設發展、相關立法的完善、訴訟體驗的優化等問題,與法庭法官座談交流。2019年11月23日,法庭庭長羅東川應邀出席中國知識產權法律實務研討會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知識產權專業委員會2019年年會,介紹法庭情況,並圍繞知識產權法律人才培養與法律職業共同體建設發表演講。法庭還邀請中國科學院院士等專家學者,為法庭幹警講授課程,並研討技術類知識產權審判相關法律問題和技術問題。法庭探索與高校建立長效合作機制,提供司法實踐資源助力高校人才培養。


第三,加強與社會各界的交流,凝聚全社會齊抓共管的知識產權保護合力。法庭注重通過交流匯聚社會各界智慧資源和專業合力,共同提升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品質和效率,整體提升我國營商環境。法庭以各項司法宣傳活動為契機,歡迎社會各界人士觀摩庭審、交流座談。一年中,法庭共接待63批970餘人次參訪,其中特約監督員、特邀諮詢員、全國及地方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29人次。法庭的調研小組就涉外專利案件管轄及法律適用、專利侵權損害賠償、植物新品種保護等問題,先後與多家科技創新企業、專利和法律服務機構進行座談,聽取各方面意見與建議,與社會各界攜手構建知識產權大保護工作格局。

結束語

2020年是中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的收官之年,也是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目標實現過程中,進入創新型國家行列、基本建成中國特色國家創新體系、有力支撐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之年。知識產權作為創新發展的基本保障和重要支撐,承載著重要歷史使命,也對司法保護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新的歷史節點,法庭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不畏艱險,不懼挑戰,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加大司法保護力度,服務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強有力的司法手段激發全社會創造熱情,釋放創新創業活力,努力營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國際一流營商環境,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為建設知識產權強國和世界科技強國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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