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物品不翼而飛

2007年

室內物品不翼而飛

出租房室內物品不翼而飛

7月16日在綿陽西蜀名居物業服務樓, 有一出租影片經營商戶小張, 通過物業公司,在該樓上承租一個10幾平方米的房屋, 針對小區業主, 出租影片DVD。

出租方法採取需要看影片的每戶業主預先交押金50元, 再按影片每集每天出租的方法進行營利活動。由於經營戶經營不善, 面臨慘淡經營的狀況。物業公司經理H在每月收房租時,2008年10月13日,突然發現經營戶堆入眾多的影片不翼而飛,經營戶也溜之大吉。

當天下午,經理H找到小區法律顧問M, 說明事件的危險性,200多戶業主在物業公司鬧事, 他們手裡拿著押金條未收回, 而經營戶將影片DVD和宅內的東西全拿跑了, 業主找不到人, 只能找小區的物業公司。

法律顧問M通過物業公司經理H詢問案情, 瞭解收集到以下情況:

1, 經營戶小張, 男,26歲, 身份證複印件清楚和妻子小劉在綿陽遊仙區某小區某棟樓幾層居住, 電話也是清楚的。

2, 有近200戶業主姓名清楚, 因物業公司統計了有押金依據的業主姓名, 還有部分業主押金依據丟失而沒有統計。

法律顧問M分析本案情況:

本案是多個債權人向一個債務人行使訴權的案例。不可能全部業主作一方原告進行起訴, 因為每個業主拿影片DVD數量、時間不同。如果每個業主起訴數額又小, 成本也不划算。走非訴訟程序是最佳選擇。

當天晚7點,法律顧問M與物業公司經理H坐車到遊仙區找到了經營戶小張的家。經理H向小張介紹了律師M的來意。

"小張你離開出租房, 也不給物業公司打個招呼, 現在200多業主為其押金未收回, 找物業公司鬧事, 你看怎麼辦?"

"我走, 是因為家裡有事, 至於業主鬧事, 他們要怎麼辦就怎麼辦?"

"小張, 我們是來給你好好說, 如你耍混, 我們可以一戶一戶業主起訴你, 你信不信?"

律師M的話語略微加重。小張看今天這個事賴不過去, 同意有依據的退錢。

物業公司經浬H從提包裡拿出有依據的近200戶名單, 小張按總額向經理H給予了支付。

本案總結:

在經濟活動中, 強調書面依據的重要性。如果有依據不慎遺失, 那麼合法權益難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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