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翼而飛”的存款

案件導讀:

因為一時貪念,偷拿別人手機轉走了別人銀行卡中的存款,最終受到法律的嚴懲。2020年3月30日,由淮陰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羅某盜竊一案,淮陰區法院依法作出判決,羅某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罰金九千元。

“不翼而飛”的存款

(圖片來源網絡 圖文無關)

2019年9月的一天,老趙去農商行取錢,但被工作人員告知銀行卡里只有36元,老趙一聽就急了,這張卡里面自己記得明明有差不多18000多塊錢了,怎麼只有36塊錢了,經過工作人員的查詢,老趙的這張銀行卡,通過老趙的支付寶賬號,曾經數次向高某、孫某的支付寶賬號轉賬,其中向高某的賬號轉賬7800元,向孫某一次性轉賬1萬元,高某是老趙的妻子,那孫某又是誰?老趙趕緊打電話詢問自己的妻子高某,但是高某對於支付寶轉賬卻是一問三不知,老趙意識到不好,趕緊來公安機關報案。

辦案幹警立刻意識到這是一起利用支付寶實施的盜竊行為,同時根據老趙提供的線索,很快鎖定了犯罪嫌疑人羅某,聽過傳喚羅某,案件真相很快浮出水面。


“不翼而飛”的存款

(圖片來源網絡 圖文無關)

原來,駱某是老趙與妻子高某都認識的一個朋友,之前老趙的微信號被封,便讓羅某幫自己重新登錄,羅某試了多次無果之後,便提出換一張手機卡重新註冊一個微信,老趙便將自己的另外一張手機卡交給羅某,在註冊微信過程中,老趙的手機接收到銀行提示短信,羅某一看,短信提示老趙的農商行銀行卡中有餘額18000多元,羅某正因為自己的小貸債務發愁,看到短信頓時生出了“小心思”。趁老趙不注意,登錄老趙的支付寶賬號,羅某在登錄過程中,選擇了忘記密碼,隨後按照系統提示,修改了支付密碼。隨後又刪除了驗證短信。

羅某知道直接把錢轉到自己的支付寶容易被發現,於是又以玩手機為由,拿到了高某的手機,悄悄幫高某註冊了支付寶賬號,設置了密碼。因為高某的手機在買的時候,手機便自帶了支付寶軟件,但是高某並沒註冊支付寶賬號,所以羅某的操作並未有引起高某的注意。在老趙和妻子高某爭吵的時候,羅某趁機用老趙的支付寶向高某的支付寶賬號轉賬100元,然後又將這100元轉進了自己的支付寶賬號。羅某刪除了老趙手機上的提示短信,就這樣,羅某在老趙和高某毫無察覺的情況下得手了。

有了第一次,羅某便“剎不住”了,接下來的十幾天,羅某又多次以充話費、打電話等諸多理由,借老趙手機用,偷偷將老趙銀行卡中的錢轉到高某的賬戶,然後再轉到自己的支付寶賬號。次數多了膽子便“大”了,一次羅某直接用老趙的賬號將一萬塊錢轉到了自己男朋友孫某的賬戶。這期間,老趙和高某始終“渾然不覺”,直到老趙這次去銀行取錢,這才讓羅某東窗事發。

檢察官提醒大家:

現在每個人都在享受網絡支付的便捷,但是對於保護自己網絡支付賬號的卻並不重視,特別是對一些所謂的“熟人”,從而給了一些犯罪分子可乘之機,廣大市民朋友一定要注意保護好自己的網絡支付賬號安全,切勿輕易將自己的相關賬號信息透露給他人。


“不翼而飛”的存款

淮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 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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