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忠市人民檢察院三項措施提升辦案質效

吳忠市人民檢察院三項措施提升辦案質效

近年來,吳忠市人民檢察院通過三項措施做好職務犯罪提前介入工作,有效提升了辦案質效。

嚴格落實《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人民檢察院提前介入監察委員會辦理職務犯罪案件工作規定的通知》等規定,對監察機關書面商請提前介入的職務犯罪案件均派檢察官辦案組介入,通過聽取監委關於案件事實和證據情況介紹、查閱案件證據材料的方式,提出書面介入意見,確保介入依法、適時、必要;圍繞監察機關已經獲取的證據材料,對案件事實、性質認定、法律適用、涉案財物處理等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進一步規範調查取證工作;該院辦案組緊緊圍繞補證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對案件爭議點、補證意見、文書撰寫等方面進一步完善,有力確保了提前介入工作質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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