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人民检察院三项措施提升办案质效

吴忠市人民检察院三项措施提升办案质效

近年来,吴忠市人民检察院通过三项措施做好职务犯罪提前介入工作,有效提升了办案质效。

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监察委员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规定的通知》等规定,对监察机关书面商请提前介入的职务犯罪案件均派检察官办案组介入,通过听取监委关于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介绍、查阅案件证据材料的方式,提出书面介入意见,确保介入依法、适时、必要;围绕监察机关已经获取的证据材料,对案件事实、性质认定、法律适用、涉案财物处理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规范调查取证工作;该院办案组紧紧围绕补证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案件争议点、补证意见、文书撰写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有力确保了提前介入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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