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云端”办案,减少疫情对执行工作影响

在疫情防控期间,县人民法院迎难而上, 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的成果,借助移动执行平台优势,将执行工作从“线下”搬到“云端”,大力开展网上执行,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工作不等、不停、不拖。



线上敦促 隔空喊话促履行


“你好,是吉安县法院吗?我在微信上看到了你们法院发布的敦促公告,我现人在外地,我叫我父亲把钱送过来,可以吗?”4月2日,县人民法院通过线上方式发布《关于敦促被执行人在疫情防控期间依法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公告》,这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彭某在看到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后,惧于法律威慑,主动向法院打来电话请求履行法律义务。


疫情防控期间,为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县人民法院线上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方式发布敦促履行公告,线下在闹市区、街道、各乡镇张贴公告严厉敦促被执行人通过线上申报财产、线上缴纳执行款等方式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公告》要求,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要及时主动通过微信、电话、移动微法院等方式如实申报财产,并通过银行转账缴付执行款项。如因隔离治疗或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主动履行义务的,可依法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申请暂缓履行。敦促履行公告的发布有力震慑了疫情防控期间被执行人心存模糊和侥幸心理。此外,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还不断通过电话、微信、互联网和移动执行平台等方式 “隔空喊话”,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有力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工作不打折。


据悉,县人民法院通过“隔空喊话”,促使13名被执行人主动打来电话要履行法律义务,已执结5件,执行和解4件。


线上拍卖 资产变现加速度


“真没想到网络拍卖的效率竟然如此快,而且溢价率还那么高!”一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曾某面对网络司法拍卖给自己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利益,欣喜之情溢于言表。


前不久,一起车辆的标的物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形式以溢价率高达550%的成交价快速变现。


此次拍卖标的物是一辆小辆车,起拍价为1万元,经过25个小时的激烈竞争, 53名竞买人的130次出价,44次延时,最终以65000元的价格成交,溢价率高达550%。


疫情发生以来,县人民法院战“疫”、执行齐发力,巧妙借助线上优势跑出执行加速度,大力提升执行财产的变现速度,以最小的竞拍成本实现资产变现率最大化,最大程度地提升执行质效。据悉,自2017年开展司法网络拍卖以来,县人民法院共发起网络拍卖标的物127件,成交量75件,成交金额1.16亿元,标的物成交率79.79%,溢价率39.69%,共为当事人节省佣金435.3万元。


线上沟通 微信电话巧执行


“没想到疫情防控期间还能领到被拖欠的工资款,真是太感谢了!”近日,申请执行人尹某在收到手机信息提示执行款到账后,主动打来电话向执行法官道谢,并说出了自己的肺腑之言。


尹某等8人先后与吉安某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形成了劳动关系。2019年3月,尹某以公司拖欠工资且未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辞职,并向吉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高温补贴等相关工资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支持了尹某等8人请求,但吉安某公司不服,遂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后,吉安某公司仍不服,拒绝支付,尹某等8人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冻结了公司的账户,但账户上的余额不足支付8人的工资款,遂依法追加了吉安某公司的总公司为被执行人。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不宜外出深圳查控总公司的财产,执行法官遂转变工作思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耐心辨法析理,反复做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工作。最终,总公司主动将案款打到法院执行款专户上, 8起劳动争议纠执行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疫情防控期间,县人民法院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积极通过电话、微信等“线上”方式联系被执行人,对被执行人晓之以法、动之以情、劝之以理,力促被执行人态度转变,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来源:县人民法院 刘清林

编辑:孙悦

审核:张黎强

监制:周金平

县人民法院:“云端”办案,减少疫情对执行工作影响

主办:吉安县融媒体中心

主管:吉安县委宣传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