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保險公司"的保單,會不會理賠難?


前來諮詢保險方案的朋友,經常會有"公司品牌"方面的疑慮。

大家對產品責任和性價比都很滿意,對於"沒有聽過名字"的小保險公司,還是有一些擔心,比如:

1、這些小保險公司"沒有聽過",靠譜嗎?

2、小公司的產品,會不會買的時候容易,理賠時候難?

3、小公司產品理賠會不會慢?

4、小公司會不會倒閉,導致保單失效?

以上這些疑問涉及到保險行業的發展、理賠標準,保險公司安全機制,以及我國的保險監管體系等一些列問題,後續會帶大家逐步瞭解。

本篇談一談"小保險公司"的保單會不會理賠難?


一、"小"公司(young)

截止2019年,中國有96家人壽保險公司,87家財產險公司。這其中,大家能說出名字的並不多。

那些"耳熟能詳"的大公司,要麼是成立時間早、發展時間長;要麼是保險代理人(銷售隊伍)規模龐大,網點和分支機構多;要麼就是廣告費投入巨大,知名度打得響。

而"小公司"(young),大多是指年輕的新興公司,成立時間短,起步晚,目前處於蓬勃發展階段。

隨著"小"保險公司的不斷加入,保險市場競爭愈發激烈,行業壟斷和信息"不對稱性"逐步被打破。

好的保險產品層出不窮,對消費者來說是最好的時代。

作為專業的保險經紀人,面對市場上近百家公司的產品,"品牌知名度"不是唯一的衡量指標。

對於消費者而言:產品保障責任(消費者的實際權益),股東實力、資本金規模、市場佔有率、綜合償付能力、風險綜合評級,增值服務水平、理賠效率等都是重要的衡量指標。


二、為什麼"小公司"的產品保費便宜?


小公司的產品保費便宜,意味著保障責任差嗎?

不一定。相同保障責任的產品,保費也會有差異,原因是什麼呢?


(一)保費定價利率不同。

預定利率是保險產品在計算保費和責任準備金時,保單的預期收益率,和保費成反比。

預定利率決定保費的高低。預定利率高的人身保險,客戶所繳納的保費少。

從2013年8月5日起,保監會放開了普通型人身保險產品的預定利率上限,保險公司可以自行定價,最低2.5%,最高可達到3.5%。

費率改革以後,市場上很多保險公司的產品都按照預定利率3.5%來設計,同時,仍有部分保險公司按照預定利率2.5%來設計。

相較於2.5%的產品,採用預定利率3.5%定價的產品,給客戶的回報率更高,保費更低,產品競爭力更強。


(二)保費構成不同

人壽保險的保費=風險保費(純保費)+附加保費

1、風險保費(純保費)

用於保險金的賠付,基於生命表和定價利率精算得來。

不同保險公司,都基於同一套生命表來進行精算,風險保費差距不大。

2、附加保費

保險公司的經營費用,如廣告費、合同費、銷售人員的佣金、網點櫃面租金及保險公司內勤人員的成本等。

保費差異點主要集中在附加保費上。廣告費投入多、網點櫃面多,運營成本高的公司,附加保費也會相應增加。


(三)沉重的"利差損"歷史包袱

對於成立時間較早的大公司,深受"利差損"的毒害。

1995-1999年,中國處於快速降息週期。1996年5月,人民銀行開啟八次降息,一年期存款利率從10.98%快速跌至1.98%,而保險公司之前銷售過大量高預定利率的保單(平均利率為6.9%)。

由於人壽保險是"剛性兌付"的,不得不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虧本兌付,產生大量的"利差損"。


中國保險業預定利率變化史

揹負著沉重的歷史包袱,考慮到未來償付壓力,大公司的新產品定價較為保守,無法同新興公司開展"價格戰"。

所以說,對於保險產品的價格,取決於定價利率、經營費用率以及歷史包袱等多重因素,並不是貴的就一定好。

白紙黑字寫在合同中的條款,才是消費者最終的權益。


三、"小"公司,理賠難,真的是這樣嗎?


有一些保險銷售人員會宣導"大公司,理賠嚴進寬出,"小公司",買的時候容易,賠的時候難。"

從保險公司運營的背後邏輯來講,是不成立的。

首先,保險公司設立嚴格,受銀保監會監管

保險公司設立應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通俗來講,是經國家批准合法"收保(護)費"的金融機構。拿著合法金融牌照,收著保(護)費,必然接受嚴格的行業監管。

如果這也不賠,那也不賠,行業監管這關就過不去。


其次,保險公司的持續發展,依賴於信用和商譽

保險公司是非常願意理賠的。理賠案例是最便宜且高效的廣告宣傳。

相反,一旦有過幾次惡意拒賠,經過媒體曝光和持續發酵,保險公司的商譽和品牌就會大打折扣。

不僅大量的廣告費打了水漂,而且花重金進行危機公關,也未必能挽回商譽。


第三,保險公司主要盈利模式是吸納保費賺取投資利差

保險公司的利潤=死差益+費差異+利差異+退保費差

1、死差益=實際的賠付額-預計賠付額(基於精算規則)

2、利差益=保險公司實際投資收益-預定支付的利益

3、費差益=公司經營中的實際支出的費用—預估的手續費、管理費、預留一定利潤的定價費用率

4、退保費差=退保現金價值低於已交保費的部分


在這幾項之中,利差益是最核心的盈利點。保險公司的運營,是依靠優質的商譽和良好口碑,吸納更多的保費資金用於投資,從而賺取利差。

沒有優質的商譽和口碑,保費規模難以擴大,更談不上投資收益和長遠發展了。


最後,保險公司注重風險管理,不惜賠,也不濫賠

保險公司的風險管理都很嚴格。無論公司大小,不惜賠且不濫賠。

法制社會看合同,保險公司依據"合同"條款來理賠,和保險公司大小無關。

比如,常見的"冠狀動脈介入術"(做心臟支架),合同條款裡面如果不包含這項責任,無論保險公司多大,合同中沒寫,也不能賠。


四、大家擔心的理賠"慢"


《保險法》規定的理賠時效是30天,而各家公司平均理賠時效不到3天。

保險法第23條


各保險公司的理賠時效是需要公開披露的,根據2020年上半年保險公司理賠數據如下:

圖片整理於2020年各保險公司公佈理賠數據(34家)

上表整理自2020年上半年34家保險公司公佈的理賠數據,平均理賠時效1.5天,獲賠率大多都在98%以上。

理賠慢的原因也和公司的大小無關,影響理賠速度最核心原因是:是否存在理賠糾紛。

"沒有糾紛"賠的快,"有糾紛"理賠流程必然長。

一旦出險,需要理賠時候,保險公司會進行理賠調查。如果發現在投保時沒有如實告知,帶病投保,整個理賠流程就會變長。

五、如何避免理賠糾紛?

保險公司大概2%不理賠的原因如下:

首先,投保時沒有如實告知健康狀況

1、健康告知有遺漏

重點應關注:住院以及手術記錄,體檢報告指標異常(比如:體重超標、血液尿液指標異常、慢性胃炎、肝功能、囊腫、結節、肌瘤、息肉增生等)。

2、醫保卡借別人開藥

大部分保險公司拒絕投保,少部分重疾險可以接受全部複查,證明健康後投保。

其次,未達到合同中的賠付標準。

1、比如:患胰腺炎,不屬於重大疾病保險中的疾病列表範圍,無法理賠。

2、沒有達到合同規定的疾病狀態,不賠。

患"嚴重川崎病",如果疾病發現早,控制良好,沒有引發冠狀動脈瘤或者其他心血管異常,沒有併發冠狀動脈瘤的情況,不賠。

最後,免責條款及既往症

1、責任免除不賠:比如,2年內自殺屬於責任免除,不賠。2年後不受影響。

2、既往症不賠:商業醫療險不賠既往症。

所以說,投保前認真閱讀健康問卷,梳理以往病例、體檢報告,如實進行健康告知,充分了解產品合同條款,就能夠避免理賠糾紛。

那麼還有一個問題,雖然保險公司主觀上是願意賠付的,但是如果經營不善,倒閉了,保單怎麼辦?

大家也無需擔心,畢竟保險業關係到國計民生,涉及到國家金融體系的安全和穩定。

我國的償二代監管體系相當嚴格,同時《保險法》中規定了十大安全機制。嚴格的"過程監管"保險公司想要走到破產這一步,其實很難。

如果經營不善,首先保險公司領導會被約談整改。

嚴重一點,會限制高管薪酬,限制向股東分紅。如果償付比例不達標,會限制發售新產品、限制開設新分支機構,要求及時增加註冊資本金等。

如果問題嚴重了,會被強制接管,由保險保障基金注資,進行風險排查和整改:整合優質資產,剝離不良資產,清償債務,化解風險後再引入新的股東,或者指定一家保險公司接管,同時轉讓現有的保險合同和對應的責任準備金。

總之,無論股東如何易主,消費者的保單利益是受保護的,手持的這份保險合同永遠是安全的,兌付時不受任何影響。

四葉草說:

保險公司品牌是加分項,但不是決定“賠與不賠”的因素。買保險就是買合同。對於消費者更為重要的是合同條款中的保障內容。

建議大家購買之前,一定要提前瞭解保險條款,充分知道"保什麼,不保什麼"後再購買,避免買錯。

如果合同條款看不懂,可以尋求保險專業人士幫忙。希望大家:

清楚瞭解風險、明白購買保險、踏實享受生活。

今天就聊到這裡,咱們下期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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