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房東擅自轉租可能會承擔法律責任

二房東擅自轉租可能會承擔法律責任

以目前國民收入,在大城市購房並不是一件輕鬆的事情。對於經濟狀況不是很富裕的打工者來說,租房是切實可行的比較好的選擇。因此,有些比較有經濟頭腦的人一次租比較多的房子,進而在轉租給其他人,做起了二房東。相對其他工作,轉租房屋賺錢容易得多。然而,你有沒有想過,二房東是不是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隨意轉租房子呢?非也,下面分享一案例,告訴大家,二房東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

小胡剛畢業來上海找工作。到上海後租下了小李(房子的產權人)的房子,因為房子比較大,於是,小胡就想著將其他臥室轉租出去,可以分攤部分房租。就這樣,小胡用比較少的房租,住著相對來說比較舒服的房子。

經濟頭腦比較靈活的小胡想如果再租一套房子轉租出去,自己不久可以多爭點錢嗎?於是,小胡在隔壁小區又承租了小王的一套房子,約定每個月的租金為4000元。因為小王性格有些挑剔,就在租賃合同中有約定,如果轉租必須徵得她的同意,否則,她有權解除與小胡之間的合同。因為小王的房子靠近地鐵,是上班族的理想選擇。至於是否要徵得小王同意,小胡自有對策,想著就自己住或者找理由應付過去。就這樣小胡以每個月6000元的房租將房子租給一三口之家。從而賺得差價2000原每個月。

半年過去了,小王偶爾去房子裡面看看,發現房子並不是由小胡在居住,而是由那個三口之家在使用,房子變得有些邋遢不堪。於是,小王要那三口之家搬出去,自然那一家人已經向小胡支付房租,不肯搬離。

後,小王到法院起訴小胡,要求解除跟小胡之間的房屋租賃合同,且要求小胡對房屋損害做出賠償。

律師分析:

一、小王是處於對小胡的信任才將自己的房子出租給小胡的,並且明確表示,不經過她的允許不能隨意將房子轉租給別人。因此,小胡將房子擅自轉租給那個三口之家,一方面背離了小王對他的信任,另一方面是擅自將小王的房子做了她不願意的處理。反應在合同上,那就是違背了小王和小胡之間的合同約定。

二、根據我國合同法及其相關規定,房客在轉租房屋的時候一定要得到房東的同意,而對於租房子的人來說,在租房子的時候一定要看看房東是否許可二房東轉租房子。

三、房東發現房子被二房東擅自轉租了,如果自己不同意二房東轉租,那麼一定要在六個月內到法院起訴,請求處理。

二房東擅自轉租可能會承擔法律責任

二房東應當注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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