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如何養活自己(二):官營經濟,以利代稅

朝廷如何養活自己(二):官營經濟,以利代稅

格物·資本 seek for capital丨專注於資本的極致探索


朝廷如何養活自己(二):官營經濟,以利代稅

我們在前文中講到了:朝廷如何獲取農業財富。而在古代整個社會財富創造的過程中,除了農業生產創造的農業財富,還有通過手工業和商業活動創造的工商業財富。

除了徵取一部分農業財富之外,朝廷同樣也會徵取一部分社會工商業財富,以作為自己的財政來源,供養自身運轉。

朝廷獲取工商業財富的方式一般有兩種:一是對從事手工業和商業活動的勞動者徵稅,即間接獲取;二是朝廷自身作為一個市場主體,直接參與手工業和商業活動,並從中獲利,即直接獲取。對於前者徵稅這種方式,這裡不作具體介紹;對於後者,學者們通常將其稱之為“官營經濟(官營工商業)”

官營經濟的由來

原始部落時期,人們除了從事農業活動之外,還有簡單的手工業活動,和簡單的商品交換活動。手工業生產以部落家族為生產單位,生產出來的手工產品(紡織物、木器、石器、陶器等),一般為家族自用,偶爾會用於與外界進行商品交換。而商品交換,一般都是穀物、牲畜、布帛、手工產品等初級生活物資的交換,也只是在不同的部落間偶爾發生,並不普遍。

▼圖:原始部落家庭手工陶器製作的場景復原圖。圖片來源於網絡。

朝廷如何養活自己(二):官營經濟,以利代稅

到商周時期,國家形態成型,以天子-諸侯為首的統治階層,掌控著兩大社會基礎資源——土地和人口,他們有能力大規模地調動組織人力、物力資源,來集中從事手工業生產,以滿足自身豐富多樣的物資需求(包括士兵武器裝備、生產生活用具、高端宮廷享樂用品等等);同時,他們也會參與到商品交換之中,並對社會商品交換活動進行組織管理,於是,官營工商業由此產生。(

這裡“官”指以天子-諸侯為首的統治階層,天子是天下共主,諸侯受封於天子,臣服於天子,不過諸侯在自己領地內有高度自治權,天子代表中央朝廷,諸侯代表地方朝廷

《國語·晉語四》中的有一個詞“工商食官”就是對當時天子-諸侯官營工商業的描述,“工”指各種手工業者,天子王室和地方諸侯都擁有許多手工作坊,並徵用大量手工業者為其勞作、生產各種手工產品,這些手工產品都歸天子或諸侯所有;“商”指商人,負責瞭解貨物行情,也是專為天子王室或諸侯服務的。“食官”即這些手工業者和商人,都是靠天子或諸侯提供食宿而生活,他們沒有獨立自主的生產經營權,甚至沒有人身自由,都相當於是天子或諸侯的奴僕。

▼圖:商代後期的“後母戊”(原稱司母戊)青銅大鼎,是商周青銅器文化的代表作,這也是迄今世界上出土最大、最重的青銅禮器,重達800多公斤,現藏於中國國家博物館。以當時的技術條件,這個青銅大鼎,需兩三百名工匠密切配合才能完成製造,而且至少需1000公斤原料。在當時,只有統治者才能調動如此大的人力物力,完成這項非凡的傑作,這是官營工商業的最好例證,當時許多工藝水平極高的青銅器都是在官營手工作坊內才能完成的。

朝廷如何養活自己(二):官營經濟,以利代稅

商及西周時期,天子-諸侯的官營工商業,佔據整個社會工商業的主導地位,因為天子-諸侯能徵集大量的人力物力資源為自己生產、為自己服務,其組織規模之大、生產能力之強、工藝水平之高、產品種類之豐富,遠遠要超過以家族(家庭)為單位的手工生產。

官營經濟,是伴隨著國家的形成(統治階層和被統治階層的分化)而產生的,是在等級壓迫(強行無償徵用被統治階層的勞動力)中產生的。統治階層形成之後,為了滿足自身豐富多樣的物質需求,需要大規模地組織手工業生產,以為自身服務。在此過程中,統治階層,獲得了農業財富之外的其他新的財富形式(工商業財富)。

私營工商業的興起,與官營工商業並存

到春秋戰國時期,由於生產技術的進步(尤其是牛耕和鐵器的普及),農業生產力大幅提升,農業產出能養活更多的人口,這使得一些農業勞動者可以分出更多的精力和時間,去從事手工業生產活動,以獲得更多的利益。此外,由於天子王權衰落,諸侯邦國林立、戰亂不斷,原有的“工商食官”制度也逐漸瓦解,其中一些原本屬於官營手工作坊的工匠,轉變為獨立自主經營的私營手工業者。

大量手工業產品生產出來後,超出了生產者的自給需求,它們需要與外界進行交換,才能給手工業者帶來額外利益,於是,這又催生了商貿業的興起(商品的流通和交換變得頻繁、擴大)。而一些人也開始專門投入到商貿活動中,變成了私營商人,因為經商相比於從事農業和手工業生產,獲利程度要大得多。

此外,各諸侯國為了富國強兵,紛紛變法圖強,打破了原有的制度安排和思想觀念,給私營工商業提供了自由發展空間。還有各種生產技術進步、基礎設施完善(如水路交通)等等,都在一定程度促進了私營工商業的發展。

▼圖:春秋戰國時期的兩種青銅鑄幣:刀幣(上圖)和布幣(下圖)。現藏於中國錢幣博物館。春秋戰國時期,以銅鑄造的金屬鑄幣得到廣泛普遍的使用,標誌我國正式進入金屬鑄幣時代,這也反映了當時的商品經濟已經發展到了相當成熟的程度,印證了商貿的興盛。

朝廷如何養活自己(二):官營經濟,以利代稅

朝廷如何養活自己(二):官營經濟,以利代稅

在高度動盪、高度分裂的春秋戰國時期,由於各種原因的綜合作用,私營工商業快速興起,參與私營工商業活動的人口快速增加,還出現了一些靠經商發家的大富豪(比如范蠡),私營工商業逐漸成為了一個重要的社會經濟部門。

▼圖:范蠡畫像,春秋末期人,幫助越王勾踐復國,後辭官經商,三次經商成鉅富,三散家財,自稱“陶朱公”,被後世尊為“商聖”、“財神”。圖片來源於網絡。

朝廷如何養活自己(二):官營經濟,以利代稅

私營工商業興起後,官營工商業依然存在,並未消亡,官營工商業在社會經濟中依然佔有重要地位,當時各諸侯國在武器製造、農具製造、大規模畜牧養殖、高端宮廷用品製造等領域,依然是以官營為主,由諸侯朝廷壟斷專營。

此後歷朝歷代,私營工商業和官營工商業,都一直並存,是古代社會財富創造的第二大源頭,其創造的社會財富統稱為“工商業財富”。(第一大源頭是農業生產創造的,稱為“農業財富”)

朝廷的直接財源和間接財源

古代社會的工商業財富創造分為兩個部門:官營工商業和私營工商業。

官營工商業由朝廷直接參與經營(設立專門管理機構、指派官員進行管理經營),所創造的財富直接歸屬於朝廷,是朝廷的直接財源;而私營工商業由民間個人或團體獨立自主經營,其創造的財富歸屬於經營者個人(或團體),同時,經營者要向朝廷繳納一定的賦稅,這是朝廷的間接財源(多了“徵稅”這個環節)。

在朝廷獲取財富的方式上,官營工商業相比於私營工商業,有一個準確的詞彙表達,叫做“以利代稅”。而且,由於官營工商業通常是壟斷或半壟斷專營(比如鹽鐵專營),所以,它通常會帶有暴利性,而這種暴利最終會轉嫁到百姓身上,取利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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