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稅降費你問我答② | 助力疫情防控的企業能享受哪些政策?我省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都有啥?

問題:針對疫情防控物資,醫藥和物資保障企業還能享受哪些優惠政策?哪些企業可以享受?

省財政廳:財政部會同相關部委針對疫情印發的系列公告中,有兩項政策授權各省確定本省享受政策企業名單。一是按照《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關於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進口物資免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20年第6號)規定,對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組織進口的直接用於防控疫情物資免徵關稅。省財政廳按照公告部署,積極協調省衛生健康委,先後確定2批共16戶企業為我省直接用於防控疫情物資進口免稅單位。二是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規定,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可以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出臺後,省財政廳第一時間函請省發改委、省工信廳,按照公告要求,確定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名單。目前,省發改委已確定4批共計193家企業為我省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省工信廳已按工信部統一部署,確定84家企業為我省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醫療應急)生產企業。


問題:我省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主要內容有哪些?

省社保局:3月3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實施意見的通知》(吉政辦明電〔2020〕12號),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主要包括:免徵各類中小微型企業和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以下簡稱三項社會保險費)單位繳費。減半徵收各類大型企業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社會組織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減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的單位或人員範圍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含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單位)、以個人身份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


問題: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繳費的期限如何確定?

省社保局:中、小、微型企業免徵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的執行時間為2020年2月至6月;大型企業單位繳費減半徵收的執行時間為2020年2月至4月。


吉林日報全媒體記者 徐慕旗 編輯:張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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