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元旦起山東基本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將由稅務機關統一徵收

10月18日訊 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作出了關於社會保險費徵收體制改革的決定,明確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國務院下發文件要求從2019年1月1日起實行。8月20日,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醫療保障局等五部門召開視頻會,對相關工作進行了動員部署。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瞭解到,目前山東省社會保險費劃轉工作正在有序推進。

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郭鳳曉告訴記者,社會保險費徵收體制改革是完善社會保險管理體制和治理方式的重大改革,有利於進一步明確部門職責分工,規範徵繳管理,提高徵繳效率,降低徵收成本,優化繳費服務,增強參保繳費人獲得感,實現社會保險資金安全、可持續增長;有利於進一步深化社會保險制度改革,更好地確保發放、維護廣大參保人的利益;有利於深化“放管服”改革和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郭鳳曉副局長告訴記者,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社會保險費徵管職責劃轉的重大決策部署,9月10日省政府召開了動員部署會議,制發了有關文件,確定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職業年金、補充醫療保險、大額醫療補助金、大病保險資金等社會保險費一併劃轉至稅務機關統一徵收。目前,相關準備工作正在按照計劃有序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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