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印發稅務統徵社保交接方案 稅務部門表示企業社會負擔不會增加

多地政府印發社保費職責劃轉實施意見和徵管交接方案;下一步五部門將聯合完成制定配套制度、建立對賬機制、完成數據交換以及聯調聯試等工作

《財經》記者 王曉霞/文 王延春/編輯

作為深化國地稅徵管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社會保險費劃轉稅務部門全責徵收相關工作正有序推進。

按今年7月底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相關指導意見,各省人民政府擔負本地區社會保險費徵管職責劃轉的主體責任。據《財經》記者瞭解,目前,廣東、廣西、青島等多地政府已印發了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徵管職責劃轉工作實施意見和徵管交接方案;海南、西藏、陝西、大連等14個省市政府召開了社會保險費動員部署會議。其他省市也在抓緊籌備中。

“總體看,9月份以前工作任務重心在中央層面,隨著整體工作的推進展開,10至12月工作任務重心將逐步向省、市、縣下沉。”一位接近稅務部門專家表示。

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

當前中國基本養老保險省際不平衡問題嚴重,廣東、北京等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餘最多的7個省市佔2017年全國結餘的三分之二,而遼寧、黑龍江等7省市已經出現基金當期收不抵支的情況,財政對社保基金的補貼逐年增高、壓力日益增大,加之中國人口老齡化的步伐加快,社保的長期可持續性堪憂。

在此形勢下,將社會保險費徵管職責劃轉給徵收效率更高的稅務部門,做實繳費基數,提高統籌層次,逐步降低法定費率,公平企業的繳費負擔,勢在必行。(詳見《財經》雜誌報道:社保徵管大變革)

對於企業普遍關注的稅務部門接管社保費徵管職責後將加重企業負擔的問題,中國社科院研究員張斌表示,總體上看,稅務部門徵收社保費的地區,費基逐年做實、費率穩中有降、收入平穩增長。

據廣東省某市稅務部門提供的數據,該市2005年起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基本養老保險費後的12年間,在養老保險費費率由劃轉前的17%逐步降低至13%的同時,繳費戶數年均增長8.6%,繳費人數年均增長7.2%,人均繳費基數年均增長14%,社保費收入年均增長為17.8%,增長較為平穩。

稅務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稅務部門將穩妥有序地開展社會保險費徵管工作,及時啟動社會保險費收入測算工作,結合經濟整體運行情況,妥善處理好徵管力度與社會可承受程度的關係,會同有關部門把優化徵管與減稅降費統籌考慮,確保總體上不增加社會負擔。

按既定時間表,2018年12月10日前,社保費徵管職責將由各級社保經辦部門劃轉至稅務部門;2019年1月1日起,各項社保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下一步稅務、社保、醫保等部門將主要完成制定配套制度、建立對賬機制、完成數據交換以及聯調聯試等工作。

到今年12月10日前,地方稅務、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等部門,將共同對徵管系統、網報系統以及信息共享平臺進行聯調測試、模擬運行,為明年1月1日正式劃轉,做好各項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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