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支持8小時工作制嗎?

用戶10672762346


首先、任何一份工作都會有工作時長,可能少於8個小時,也可能多於8個小時。對於不同工作性質而言,工作時長也是不一樣的。

其次、國家政府機關、事業單位、教育、醫療等這些服務於社會,民生的8個小時我覺得是合理的工作時長。像一些社會的企業可以根據自己業務性質和經營方式選擇靈活工作時長,或者全職、兼職的工作崗位。


九九歸我


最近深圳擬出臺一個新制度,強行休假,不準加班,不準996,員工自願也不行。

很諷刺打臉,法律本就規定了8小時工作,現在還要用其他規定來補充強調。

勞動法規定的上班時間就是8小時工作制,只是在工作之餘不得已加班情形下,企業必須給予調休或者支付加班費。這是法律層面對勞動者的承諾與保護。

但是實際情況卻得不到執行,卻被資本家們說是福報,赤裸裸的犯法還大搖大擺。當然,真要從法律嚴格管控上去執行,企業是有空子可以鑽的:調休是不給的,加班照常,但是把你應發工資底薪在勞動合同中體現低一些,其餘都以加班工資的名義去發放,這從形式與名義上就合法化了。

而從法律法規的角度上來講,這和企業管理制度相似,是很難完全細微到非常非常細微的細枝末節,你有新的管理要求,必須強制休息,那麼企業家們就降低工資,把多餘的工資用來招聘第二個員工彌補工作時間上的不足;或者強制員工休假,員工自己在家加班吧,“在家”、“員工自發”這些你總難管控住了吧,最後就變成遠程加班,聽上去還挺先進。

這個問題不能解決嗎?

根本上現在的大廠之所以肆無忌憚的996/007,是在逐步試探觸碰法律的底線紅線,當發現沒什麼事後,切香腸一點一點漸進,最後堂而皇之、正大光明的擺上檯面就直接說“能加班嗎”、“我們是996”,形成了一種文化,彷彿互聯網科技公司就是這樣的調調,要麼你別來,要麼來了就認了,這沒勞動法這是你選擇高薪得擔著的。是一種圈子氛圍。

公司沒了加班不能活或者發展慢?市場上確實有加班進入500強的,但是也有很多不加班的企業很強的,說到底加班解決的是效率效能問題,8小時的效率只發揮了6小時那就用加班來補吧、甚至於更多的企業8小時發揮著正常,你也多付出一些來加班,本質是管理問題,用管理和多一些人能夠解決的。把自己管理的無能用員工加班來彌補,最終長期形成一種氛圍習慣,輻射開來影響整個行業圈子。


本來8小時工作制是我們的權益、是法律所規定的底限,最後卻變成了求而不得的期待與夢想。


職場教練李麟


我永遠支持八小時工作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