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單位連續工作28年的人,社保是從95年繳的,有哪些政策呢?

劉舉啟


在單位連續工作28年的人,社保是從95年繳的,有哪些政策呢?

這個問題不太好答,因為不知道您問的有哪些政策是指什麼方面,也許回覆的驢唇不對馬嘴。

1、社保從1995年繳費,今天已是2019年了,而且您有工作單位,也就說您繳納的是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實際繳費已達24年了。

2、從您的描述來看,您在95年之前還工作了四年,也就是你是1991年工作了。不知道您單位的性質是什麼?是國有企業、大集體企業,還是民營企業?因為公司法是1993年才頒佈的,而您是1991年工作,所以,您大概率工作於國有或集休所有制企業。如果這樣,並且在檔案資料健全的情況下,您這四年的工作是可以被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的。

3、單純從實際繳費年限來說,已經達到了領取養老金的不低於15年的要求了,只要您的年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即可辦享受養老金了。當然,如果年齡尚輕,還建議繼續繳費,多繳多得。再說,您屬於在職職工,繳納社會保險也是必須的法定責任。

4、您還要注意下您的醫療保障問題。因為不清楚您的性別,也不知道您的所在地。所以無法判斷您的所在地的醫療保險政策。大多數地區要求退休後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要求為醫療保險繳費女20男25年,有的地區是女25年男30年。所以您要注意自己的醫療保險繳費年限是否符合要求。由於醫療保險的實際繳費年限是自2001年開始的,之前的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和國有單位工作可作為視同繳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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