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高仿知名品牌白酒 蕪湖八家店鋪被起訴

逢年過節、親友相聚,百元上下的品牌白酒最受大眾歡迎。菸酒店裡認準了品牌購買,品牌、生產廠家、外包裝、酒瓶都“沒錯”,可你確定你買到的就是真品嗎?4月15日,記者從蕪湖經開區法院知識產權庭獲悉,近日,蕪湖八家店鋪因售賣假冒知名品牌白酒被告上了法庭。記者現場對比真假白酒,發現“李逵”、“李鬼”實在真假難辨,普通消費者購買時一不留神就會上當。

銷售高仿知名品牌白酒 蕪湖八家店鋪被起訴

蕪湖8家店鋪售賣高仿“古井貢”被抓現行

據案件承辦法官吳傑健介紹:2019年8月25日前後,原告安徽古井貢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古井貢公司)的工作人員與安徽省亳州市亳州公證處公證人員前往蕪湖市弋江區、鏡湖區、鳩江區,在八家銷售白酒的店鋪購買了“古井貢酒原漿獻禮版”、“古井貢酒原漿古5”白酒若干件,並進行了公證取證。之後,古井貢公司出具鑑定報告書,表明在蕪湖這八家店鋪所購買的白酒均為假冒產品,外箱、合格證、物流碼、防偽標均為開版印刷造假,與正品白酒不符。同時安徽亳州市亳州公證處出具公證書對前述取證的事實予以確定。

據瞭解,古井貢公司擁有第7417861號“古井貢酒原漿獻禮版”、第8164765號“古井貢”、 第12871195號“古井貢酒原漿古5”文字及圖形商標,第10497096號“古井貢酒年份原漿”文字商標,前述商標均在註冊有效期內。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在商標監(1999)14號文件中認定原告古井貢公司使用在白酒商品上的“古井貢”商標為馳名商標。

記者現場比對 辨別高仿白酒關鍵看這幾點

4月15日上午,記者來到經開區法院知識產權庭,將案涉“古井貢酒原漿獻禮版”、“古井貢酒原漿古5”兩種假冒白酒現場比對發現,真假白酒的品牌文字、外包裝、生產廠家、酒瓶均極為相似。經法官介紹,記者才發現了高仿白酒的貓膩。

銷售高仿知名品牌白酒 蕪湖八家店鋪被起訴

吳傑健法官介紹說,假冒白酒包裝盒顏色與正品相比明顯偏深、偏暗、光澤度差;拆開包裝後,假冒白酒的瓶身相比工藝較為粗糙,酒瓶蓋上的二維噴碼不清晰;瓶頸處卡扣呈紅銅色,與正品金黃色不同,且瓶身塗色不均,有掉色痕跡。

銷售高仿知名品牌白酒 蕪湖八家店鋪被起訴

記者發現,真假白酒放在一起對比,假酒就開始“現原形”,而普通消費者在購買時,往往只看外包裝,真假就較為難辨別了。相對來說,瓶蓋是辨別真假產品的關鍵,假酒瓶蓋刻字不清晰、二維碼顏色暗淡,記者現場掃描瓶蓋上的二維碼,發現部分假酒的二維碼無法掃描,也有部分假酒的二維碼掃描出的時間為2018年左右。法官分析認為,這些瓶蓋可能是回收舊瓶蓋偽造而成。

八家店鋪被要求“停止侵權,賠償損失”

蕪湖經開區法院經審理認為,案涉假冒白酒整箱包裝和單瓶包裝盒上印有的“古井貢酒”註冊商標的文字標識及圖形標識,經對比與古井貢公司的註冊商標構成近似,容易引起相關公眾的混淆與誤認,侵犯了古井貢公司的註冊商標專用權,八家店鋪均應當停止侵權、賠償經濟損失。經庭審調解,其中七家店鋪承諾停止銷售假冒白酒的侵權行為,並根據銷售數量以及侵權次數同意賠償15000元-25000元不等的經濟損失。一家店鋪拒不到庭參加訴訟,法庭依法判決停止侵權行為,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24040元。

針對這起假冒品牌白酒案件,吳傑健法官提醒廣大商家,侵害商標權糾紛案件並不一定要求假冒商品的標識與註冊商標完全一模一樣,只要假冒商品的標識與註冊商品構成近似,且屬於相同或者類似商品,容易引起相關公眾的混淆與誤認,就構成商標侵權,依法應當停止侵權、賠償損失。同時,前述的損失,不僅包括註冊商標權利人因侵權行為所遭受的經濟損失,還包括註冊商標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出的律師費、公證費、差旅費、住宿費等合理開支。另外,更應當提醒各個店鋪經營者,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達到五萬元以上的,將構成刑事犯罪,依法還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因此,誠信經營,作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助推者,才可以在經營的道路上越走越穩,越走越遠。

全媒體記者 顧婭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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