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收費公路標準調整!取消省界收費站後,人工收費精確到“元”,ETC收費精確到“分”

根據《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的規定,車輛通行費的收費標準,應當根據公路的技術等級、投資總額、當地物價指數、償還貸款或者有償集資款的期限和收回投資的期限以及交通量等因素計算提出。其中,政府還貸公路的收費標準,由省級交通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價格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審核後,報省級人民政府審查批准;經營性公路的收費標準,由省級交通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價格主管部門審核後,報省級人民政府審查批准。

全國收費公路標準調整!取消省界收費站後,人工收費精確到“元”,ETC收費精確到“分”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不涉及客車計費方式、計費標準的調整工作,客車應交的通行費金額總體看也不會發生變化。但目前出現的部分客車實交的通行費金額髮生一些小額變化,主要是由於計費精度提高造成的。取消省界收費站前,通行費收費大多按照5元的倍數取整。取消省界收費站後,人工收費精確到“元”,ETC收費精確到“分”。例如某段路收費標準為0.5元/公里,行駛19公里和21公里的應交通行費金額分別9.5元和10.5元。取消省界站前,取整後的實交金額均為10元,使用ETC打95折後為9.5元;取消省界站收費站後,實交金額分別為9.5元和10.5元,使用ETC打95折後分別為9.03元和9.98元;比取消省界收費站前有升也有降,體現了“多用路者多付費,少用路者少付費”的公平原則。此外,取消省界收費站後,車長6米以下的8座和9座小型客車,統一由二類下調為一類,應交通行費有較大幅度下降。

貨車由於從計重收費調整為按車(軸)型收費,涉及到收費標準的調整,但總的費額是不增加的。交通運輸部會同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督促指導各地,以2018年和2019年高速公路實際交通量和車貨平均總質量為重要依據,進行測算和調整,要求各地在測算和實施過程中滿足以下三個要求:一是確保在相同交通流量條件下,不增加貨車通行費總體負擔,各省(區、市)貨車通行費總收入不能因此而增加。二是確保每一類車型在標準裝載狀態下的應交通行費額,不大於計重收費時的應交通行費額,也就是單個車輛在標準裝載情況下的通行費支出也不能因此而增加。三是新標準反算噸位應小於2018年和2019年加權平均總質量,且至少60%以上頻次車輛受益,也就是實際交通量中,至少60%以上車次的通行費小於計重收費時的應交費額。

特別說明的是,在今年1月1日貨車由計重收費調整為按車(軸)型收費後,部分公眾反映一些地區的貨車通行費增長了。為此,交通運輸部會同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認真分析測算,提出了處理意見。相關地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單位認真落實上述三點要求,通過調整貨車收費標準和實行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的方式,降低了貨車實際通行費支出。

據統計,通過新一輪收費標準調整,各地高速公路貨車通行費收費標準進一步下調,在高速公路通行的輛次中,平均75.3%輛次的通行費額下降,其中二類至六類貨車平均受益頻次將分別達到65.6%、64.6%、66.7%、71.4%和82.4%,包括了大部分快遞、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歡迎廣大司機朋友監督。

交通運輸部公路局局長 吳德金

(目前)出現的部分客車實交的通行費金額髮生了一些小額變化,主要是由於計費精度提高造成的。取消省界收費站前,通行費收費大多按照5元的倍數進行了取整。取消省界收費站後,人工收費精確到“元”,ETC收費精確到“分”。

特別說明的是,貨車由於從計重收費調整為按車(軸)型收費,涉及到收費標準的調整,但總費額不增加。

來源:深圳之窗,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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