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貓男子老家不斷收到花圈壽衣,如此網暴不可取

文/熊志

  (作者熊志,荔枝新聞特約評論員,資深評論人;本文系荔枝新聞客戶端、荔枝網獨家約稿,轉載請註明出處。)

  前段時間,山西太原一男子用開水虐貓致死的事件引起公憤,劉某所在的單位也很快發表聲明與其解除勞動關係。但一些憤怒的網友並沒有就此放過他。根據後續報道,虐貓事件發生後,當事人劉某的老家不斷收到快遞,很多是網友寄去的花圈、壽衣。而劉某平常在外地工作,老家目前只有75歲的爺爺奶奶在。

虐貓男子老家不斷收到花圈壽衣,如此網暴不可取

  很難想象,兩位年歲已高的老人收到快遞,會是一種怎樣的感受。在這起事件中,他們並沒有做錯什麼,卻誤打誤撞地成為了網絡暴力瞄準的靶子,承受著來自網絡的匿名恨意。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在任何文明社會中,虐待動物都被認為是非人道的行為。本次風波中的當事人,採用潑開水的方式虐貓,手段殘忍,造成了嚴重的社會影響,遭到了網友的集體譴責,這是他應付出的輿論代價。

  在國內,目前禁止虐待動物的相關法律還停留在立法階段,類似的虐貓行為,尚沒有明確的懲罰措施。因此,虐待動物的事件發生後,一些網友往往會採取極端手段,對當事人施加網絡暴力。像前不久山東理工大學一名大四學生虐待流浪貓被曝光後,該學生就遭遇全網人肉搜索。

  在類似的案例中,網友樸素的正義感可以理解,但這並不意味著人肉恐嚇,寄花圈、壽衣等洩憤手段是合理的。事實上,在《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等法律中,對侮辱、辱罵、恐嚇等行為,有明確的禁止性條款。也就是說,動用網絡暴力洩憤,已涉嫌違法。

  網絡的匿名特徵,加上法難責眾的因素,讓一些網絡暴力的推崇者可以肆無忌憚地進行“網上執法”。只是,這種披著正義外衣的私力制裁,在法律上原本就站不住腳,以違法手段來反制虐貓者,它所展現出來的暴力元素,和虐待動物又有何本質區別?

  從保障動物福利的角度看,要呼籲加快反虐待動物相關立法工作,對施暴者予以必要懲戒。但立法過程畢竟需要嚴謹審慎,因此民眾也應給予耐心和理解。就此事來說,作為當事主角,劉某遭遇網絡唾罵,丟掉了工作,也算是付出了應有的代價。對於他的輿論懲罰,應當適可而止。

虐貓男子老家不斷收到花圈壽衣,如此網暴不可取

  其實換個角度看,頻繁上演的網絡暴力背後,那種個人毫無隱私空間,信息隨時可能被人肉洩露的環境,和虐待行為一樣是同樣可怕的。無度地攻擊、人肉,甚至誤傷其爺爺奶奶,明顯超出了文明社會的限度。

  不管怎麼說,網友對虐貓當事人的輿論聲討,說到底,是為了表達一種反對殘忍傷害和野蠻暴力的文明共識。但如果一味推崇“以暴制暴”,讓正常的譴責滑向群體狂歡式的洩憤,那樣只會適得其反,進一步滋長暴力的因子,並且誤傷更多的無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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