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明港交警:醉了!又雙叒叕酒駕被罰,兩本駕駛證被吊銷

發佈時間:04-1612:30河南經濟報官方帳號

河南經濟報記者 付宜成 通訊員 李翔 李代餘 田連合


信陽明港交警:醉了!又雙叒叕酒駕被罰,兩本駕駛證被吊銷

現如今酒駕專項整治持續開展,高壓嚴管態勢始終保持,大多數司機都能自覺做到喝酒不開車。然而仍有極個別“任性者”屢屢酒後駕駛,信陽明港交警日前在對工作中查處一酒駕男子進行處罰時,發現其居然在11年內實施四次酒駕違法行為。

酒駕被查一次,就會讓人牢記一生,可偏偏有人屢教不改,依然重蹈覆轍。2019年11月21日下午,明港交警在明港楊樓路口對過往車輛開展交通安全檢查,當對豫Q**387號小型汽車進行檢查時,發現車內散發出陣陣酒氣,該車駕駛員有酒駕嫌疑,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其酒精含量為30MG/100ML,涉嫌構成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經調查得知,該車駕駛員張某系確山縣雙河鄉張店村人,今年50歲,2007年3月辦理了C1駕駛證,其在此之前已經有三次酒駕的“輝煌”記錄了,這已是第四次因喝酒駕車被交警查處了,其行為屬於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信陽明港交警:醉了!又雙叒叕酒駕被罰,兩本駕駛證被吊銷

張某目前持有的C1駕駛證是其花費了大半年的精力和超常規財力,於2019年3月6日才重新考取的,11月21日被查時尚處第二次實習期。張某的違法經歷也堪稱“傳奇”:其於2009年8月25日在明港鎮大世界因酒駕首次被明港交警查獲,2012年5月23日其在棠西335省道再次因酒駕被確山縣交警大隊查獲, 2014年8月19日張某在明港金水源小區門口第三次因酒駕被明港交警查獲。張某為三次酒駕均付出了沉重的代價,可他依舊好了傷疤忘了痛! 在2019年11月21日中午,張某在家吃飯時喝了若干白酒,飯後本想在家睡個午覺,不料接到電話需要去明港處理生意,張某深知酒後不能開車,便請來朋友代駕。下午4時許,張某和朋友忙完後,發現其朋友滿臉倦意,再則張某也認為自己已經“醒酒”,便想著替朋友開一會兒車,結果行駛至明港楊樓路口時第四次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明港交警查處。明港勤務大隊將對其第四次酒駕的交通違法行為予以罰款15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並處拘留10日的行政處罰。

張某自食四次酒駕的“惡果”,其違法成本之高,後果之重,著實令人震驚。明港交警在此友情提示:廣大駕駛人務必要引以為戒,並謹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心存僥倖,必遭不幸;如若以身試法,必將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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