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險!南寧一男子在行駛的電動車上“葛優躺”,交警:盤他!

昨天

驚險!南寧一男子在行駛的電動車上“葛優躺”,交警:盤他!


4月26日,南寧交警接到群眾舉報稱,在民族大道雙擁路口附近,一男子“躺”在電動自行車上騎行,雙手離把,搖搖晃晃,看似悠然自得,實則十分危險,並附圖片和視頻線索。

驚險!南寧一男子在行駛的電動車上“葛優躺”,交警:盤他!


驚險!南寧一男子在行駛的電動車上“葛優躺”,交警:盤他!


驚險!南寧一男子在行駛的電動車上“葛優躺”,交警:盤他!


△網友舉報的圖片和視頻

“葛優躺”用錯了地方!安全為大,必須盤他!南寧交警七大隊以車找人,很快查詢並聯繫到車主盧某,通知其到交警隊接受調查。

驚險!南寧一男子在行駛的電動車上“葛優躺”,交警:盤他!


經詢問,盧某承認自己就是“躺”騎電動自行車的人,當天剛從工地下班,騎行途中感到累了,就躺靠在車上,雙手抱頭作“枕”,藉機“休息一會”。

驚險!南寧一男子在行駛的電動車上“葛優躺”,交警:盤他!


民警對盧某進行了批評教育,告知他此舉危害道路交通安全,依法對其處以罰款200元。盧某表示認識到錯誤,再也不“躺著”開車了!

驚險!南寧一男子在行駛的電動車上“葛優躺”,交警:盤他!


驚險!南寧一男子在行駛的電動車上“葛優躺”,交警:盤他!


法規鏈接

《南寧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

第十九條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非機動車不得實施互相追逐、競駛、競技、駕駛表演等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行為。

第五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非機動車進行互相追逐、競駛、競技、駕駛表演等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行為,屬於非機動車的,處二百元罰款;屬於機動車的,處二千元罰款,情節惡劣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廣西壯族自治區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 在道路上駕駛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駕駛人應當掌握車輛性能和駕駛技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定和下列規定:(一)未滿16週歲不得駕駛;(二)不得駛入機動車道,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通行寬度從道路(不含路肩)右側邊緣線算起不得超過1.5米;(三)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時,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最高時速;(四)不得逆向行駛;(五)不得酒後駕駛;(六)轉彎前應當減速慢行,嚴禁轉彎時突然猛拐,超越前車時不得妨礙被超越車輛行駛;(七)不得牽引、攀扶車輛或者由其他車輛牽引;(八)駕駛時不得雙手離車把或者手中持物;(九)駕駛時不得扶身並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競駛;(十)在轉彎時,設有轉向燈的應當提前開啟轉向燈,未設有轉向燈的應當伸手示意;(十一)電動自行車可以搭載一人,被搭載人應當正向騎坐,不得側向騎坐;(十二)駕駛電動自行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輪,後端不得超出車身0.3米;(十三)非下肢殘疾人員不得駕駛機動輪椅車上道路行駛。

南寧交警提醒

開車莫大意,惹禍悔終身!

編輯:李紹華 陳赫雅

編審:黨軍 周陽

來源:南寧交警微發佈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繫我們,更多新聞請關注南寧新聞綜合頻道。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