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字與書法有什麼區別,你認為會寫字的人就懂書法嗎?

知之行之


寫字是書法的最初級階段,它與書法是兩個範疇。寫字的要求低於書法,即“規範、端正、整潔、適用”等等;而書法則要求高,即:要有體系傳承,藝術性、理論性、創造性等等。

書法不單單是指寫字那麼簡單,包括許多“字外的功夫”,書法理論、技巧、甚至歷史、繪畫詩詞、文化修養等等綜合學識的體現。

會寫字的人不一定懂書法,有很多寫字好的人僅停留在“書匠”範疇,“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缺少理論、思想的加成。同時,也缺少創新性,對字的寫法也是千篇一律,缺少融會變通的能力。


秋石書堂


寫字和書法是有區別的,寫字只是為記錄生活,工作的需要,主要用來說明和描述的,指定和標明,僅是交流工具而已,沒有上升到審美的範疇。書法則是具有審美要求的,講究筆法,結構,韻律,章法,及深厚的文化底蘊的,象繪畫一樣給人帶來美的享受和欣賞的愉悅。



九州美文906


寫而優則為書法的觀點有些道理,但不準確。書法出於寫字而高於寫字,其美感與特質已超越寫字(實用性、工具性、信息符號),更在於神采、意境、韻味等藝術品質。

會寫字的人與會書法的人,二者之間的關係是:會書法的人肯定是會寫字的人,但會寫字的人未必是會書法的人,最大的差別仍在於書寫的品質內涵。會寫字的人,技法技巧很嫻熟,可以把字寫得美觀,但未必具有系統的理論、技法及審美體系,也未必需要原創性與獨特風格,而這些者是支持書法藝術體系的重要構成。

一般意義上,只會寫字而不達書法境界的人常被稱為“字匠”,比如古時的字課老師、官府書吏等,數以萬計,終生以寫字為業,但成為書法家的寥寥,最根本的原因還是差了些文化與性情的東西。

淺談。插圖為抱庸硬筆習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