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總價30萬,為什麼總價給寫了20萬?

用戶4772771960367


這樣做應該是為了省稅吧,個稅契稅都按房子總價算的,未滿兩年的話,還有很高的增值稅。


小夥快跑


開發商想避稅,你沒有好處不能籤,這是給自己找麻煩


海的女兒看見彩虹


下面那些複製粘貼的就不要貽笑大方了,同樣的回答看到好幾個。就算複製也自己修改一下呀,別不懂裝懂。

一,總價30萬,合同寫20萬,一般情況下絕大部分出現在二手房交易中,就是為了避稅,也就是所謂的陰陽合同,實際成交價跟交易中心備案價不一致。

二、最終目的就是為了避稅,沒什麼不好分析的啊,關於價格的問題除了避稅還能是什麼?那些說一般人不好回答的,是因為他們根本就不懂裝懂,只知道複製黏貼。

三、房價做低,可以避免增值稅,個人所得稅,買方辦小產證時也可以少交一點契稅。所以在二手房市場,做低是一個很常見的事情。

四,但市場行情也會有一個市場評估價,所以不是說想做多低就做多低,這是不現實的,不能那麼隨心所欲。

五、說回一手房,作為開發商開發的一手樓盤,簽訂預售合同時,每一套房子都有備案指導價的,俗稱一房一價,簽約時只可以低於該指導價,不能高於指導價。

六、但是做為開發商來說,做陰陽合同根本就不划算,這等於是把一個炸彈的遙控器硬塞到了客戶手裡。

七,客戶只需要按照網籤備案合同的價格付錢就行了,剩下十萬根本不需要付。因為房屋預售出售合同默認的只有經過網籤備案的才是有效力的。

八,你說還有另外一份合同,開發商去起訴,這個是根本不可能事情,先不說合同有無效力,這份合同拿出來就是炸彈。偷稅漏稅可不是小事情。

九、敢籤陰陽合同的,稅務審計會教你怎麼做人 保證罰到你這輩子再不敢偷稅漏稅,別問我怎麼知道的,經歷過。

十、所以那幾個開口閉口開發商怎麼怎麼樣的,根本就不是那麼回事兒,開發商根本就不敢,因為代價大到根本無法承受,投資和收益完全不成正比。

所以,好聽點說只是為了避稅,其實就是偷稅。這個不可取,應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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