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區人民法院召開審判執行一線員額法官貫徹落實“三個規定”座談會

海城區人民法院召開審判執行一線員額法官貫徹落實“三個規定”座談會
海城區人民法院召開審判執行一線員額法官貫徹落實“三個規定”座談會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部署,防止違規干預司法活動,保障獨立公正司法,中辦國辦、中央政法委、“五部委”先後出臺了《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和《關於進一步規範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以下稱“三個規定”), 4月28日,海城區法院開展“三個規定”落實情況專項整治活動,組織審判執行一線員額法官召開座談會,對如何貫徹落實“三個規定”,查找存在的突出問題,審判執行人員對過問案件情況不願意填報的原因進行了剖析。會議由該院黨組書記、院長李文菁主持,海城區委派駐海城區人民法院紀檢組組長江泰山出席了會議,全體員額法官參加會議。

江組長指出,“三個規定”旨在從司法機關外部、司法機關內部和辦案人員自身三個層面阻斷影響獨立公正司法的因素,形成全方位立體式保障司法機關獨立公正司法的制度體系,防止司法案件受到違規干預和司法人員被“圍獵”,保障獨立、公正、廉潔司法,法官在工作中如涉及親朋好友“打招呼”、說情等情形,要做好登記和風險提示,減少不必要的麻煩。

李院長表示,要做好落實“三個規定”專項整治工作,深入摸底自查,杜絕此類案件問題的發生,加大“三個規定”宣傳力度,防止領導幹部和幹警插手、過問和干預案件辦理,確保法官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保證司法活動的公正規範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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