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強制執行為申請人要回房屋

西安新聞網訊(西安報業全媒體記者劉曉雲)“5年了,我終於拿到房卡了,謝謝法官。”近日上午,未央法院執行一庭副庭長賀誠將房卡交給申請人張某後,她激動地連聲道謝。

事情還得從15年前說起。張某與湯某原系夫妻,生有一女湯某甲,2005年1月11日雙方協議離婚。同年11月30日,雙方簽訂建房協議,約定張某出資4萬元,在湯某之母孟某原有房屋的宅基地上新建房屋,其中130平方米歸張某所有。

2007年1月24日,湯某與李某登記結婚,婚後生有一女湯某乙,並共同撫養李某與前夫之女魏某,後李某也在該宅基地上建有房屋。2010年9月該村進行拆遷改造,湯某作為戶主與西安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了拆遷安置補償協議。2014年9月26日李某與湯某離婚,後該村回籤安置,因房屋分配未能達成一致,李某、魏某、湯某乙將湯某訴至未央區法院,張某亦提起訴訟,均要求享有130平米的安置房面積。

2016年11月20日,未央區法院依法判決,確定該130平方米安置房屋的所有權份額歸張某所有。但湯某已將該安置房出賣給案外人董某,經張某起訴,法院依法判決被告湯某與第三人董某返還房屋,但一直未履行。

2019年4月28日張某再次起訴,法院依法判決董某返還房屋鑰匙及水、電卡等,第三人西安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及物業公司協助辦理房屋及車位的更名手續。

因董某拒不履行,張某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多方查找,董某仍是下落不明,其父母在涉案房屋居住,拒不搬離。2019年11月22日,在康曉剛庭長的安排下,執行法官強制將董某的傢俱等物品搬出,申請人張某拿到了房屋鑰匙。

第三人西安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稱,辦理更名手續需將原屬於湯某名下的舊房卡、車庫卡交回,但張某無法取得舊卡。賀誠法官多次與西安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及物業公司溝通協調,最終該公司同意協助辦理,並於4月9日上午將房卡、車位卡交於申請人張某,於是就出現了開頭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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