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方向盤釀事故 夫妻各執一詞上演“羅生門”-今日頭條-手機光明網

夫妻吵架本是常有的事,但一邊開車一邊吵架,還相互搶奪方向盤,那就是件危險的事了。4月20日,衡東縣肖某夫婦就因開車時吵架搶奪方向盤,導致車輛失控撞倒路邊一排護欄,可他們非但沒有“劫後餘生”的慶幸,反而持續“黑臉”各執一詞責怪對方。

當天中午12點36分,一輛號牌為湘D3B××8的白色SVU小轎車,行駛至衡嶽路與新井路交叉路口時,車輛突然失控,衝向路中側交通護欄,致使護欄及標誌標牌嚴重損壞,隨後駕車駛離現場。路人報警後,民警趕赴現場找到了當事車輛,此時,當事人肖某夫婦扔在爭吵,並互相推諉導致事故的原因,車內還有他們的孩子。民警對其進行了勸阻,扣留了機動車,並將當事人帶回中隊進行處理。

根據監控顯示,12點34分,車輛在興衡廣場紅綠燈附近停車後繼續駕駛,此時副駕駛車門一直敞開,車輛也一直開著雙閃。隨後,又自南往北行駛至衡嶽路與新井路交叉路口時,車輛突然失控,衝向路中側交通護欄,致使護欄及標誌標牌嚴重損壞。

據瞭解,肖某夫婦當天從長沙驅車回來衡東縣解決私人矛盾,沿縣城衡嶽南路行駛至興衡廣場路口時,短短的幾百米,兩人因為爭吵,導致車輛兩次熄火,而當車輛繼續行駛至衡嶽路與新井路交叉路口時,妻子情緒激動,再次搶奪方向盤導致車輛失控,衝向路中側交通護欄,致使護欄及標誌標牌嚴重損壞,一名正常行駛的非機動車駕駛員只差一點點就被“殃及池魚”。

根據現場調查以及電子監控視頻等綜合證據,民警確認肖某在受到妻子文某干擾的情況下仍繼續駕駛,造成車輛失控撞上護欄,致護欄、車輛受損。事故發生後,肖某駕車逃離現場。衡東縣交警大隊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相關規定,認定肖某負該事故的主要責任,文某負次要責任。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對肖某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在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行車以及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三項違法行為合併處罰款2150元、駕駛證記15分的處罰。同時肖某將承擔受損交通護欄修復的全部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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