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告“企查查”獲法院支持

北京海淀法院作出禁令:企查查停用“三查”廣告語


因不滿自家的“查公司,查老闆,查關係”品牌廣告語被長期有意冒用,2019年7月,商業信息查詢企業“天眼查”一紙訴狀將同業競爭對手“企查查”告上法庭。

2020年4月8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就此案作出禁令,要求“企查查”運營主體立即停止在產品及服務的經營活動中使用上述廣告語以及容易引起混淆誤認的類似用語。


天眼查因廣告語起訴企查查

北京金堤科技有限公司(下稱“金堤公司”)系“天眼查”的運營者,2019年7月,因認為蘇州朗動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朗動公司”)運營的“企查查”在經營中使用其擁有在先權益的“查公司,查老闆,查關係”(下稱“三查”)廣告語及類似用語,金堤公司將其訴至法院,並就後者的上述行為於2020年1月提出禁令申請。


“天眼查”告“企查查”獲法院支持

■雙方廣告語對比。

今年4月8日,北京海淀法院就此事作出禁令,要求“企查查”停止使用“三查”廣告語。同日,海淀法院還在其官方微信公眾號中通報了本案的相關情況。


通報內容顯示,金堤公司認為,其於2017年首創“三查”廣告語並在其“天眼查”產品和服務中大量使用,二者建立了緊密聯繫,金堤公司對“三查”廣告語擁有穩定的在先權益;朗動公司作為與金堤公司均系提供企業信息查詢產品及服務的公司,通過各媒體平臺為其“企查查”產品和服務進行宣傳時擅自使用了“三查”廣告語及類似用語,並持續擴大使用範圍,導致金堤公司商譽及市場份額被侵佔,給其造成巨大損失。


在組織聽證過程中,朗動公司抗辯稱“三查”系描述產品和服務功能的有限表達,金堤公司對其不享有權益基礎,雙方廣告畫面完全不同,不會使用戶產生混淆等。不過,經審慎審查雙方證據、組織聽證充分聽取雙方意見,海淀法院認定,“三查”廣告語屬於可為天眼查帶來競爭優勢和經濟利益的商業標識,應受法律保護。


“天眼查”告“企查查”獲法院支持

法院認定“三查”應受法律保護


北京海淀法院在通報中認為,廣告是市場經營主體在經營活動中宣傳推廣產品或服務、提升知名度的重要途徑。對於經營者所獨創的簡潔凝練、明白易懂、朗朗上口並能體現其產品特色的廣告語,經過其使用宣傳而獲得顯著性特徵,相關公眾能夠通過廣告語識別產品來源時,該廣告語可以成為指代產品來源的商業標識,相應市場主體對該廣告語享有應受法律保護的權益。


然而,企查查作為天眼查的同行業競爭者,在宣傳產品及服務時非但未進行避讓,反而使用相同以及類似用語。另一方面,結合企查查被申請行為的持續情況,以及在聽證過程中明確不予停止部分行為等因素,如不作出行為保全裁定將導致天眼查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同時,“三查”廣告語或類似用語並非公共領域或有限表達,禁止企查查用不會損害消費者利益等社會公共利益。


綜合上述理由,海淀法院最終作出了相關禁令,金堤公司當庭表示對裁定結果不持異議,朗動公司代理人表示需與當事人溝通後決定是否申請複議。


海淀法院在通報中還強調,本案訴訟禁令的作出明確了特定廣告語作為商業標識的可保護性,及時遏制了擅自使用他人廣告語的不當行為,有利於促進企業信息查詢市場的良性發展。


天眼查在多項數據指標中佔優勢


據記者瞭解,在商業信息查詢領域,天眼查在多項數據指標中佔優勢。此次天眼查以不正當競爭為由訴諸法律,似乎更像是一場“尊嚴之戰”,是被對手步步抄襲而忍無可忍的反擊。


天眼查相關負責人介紹,“三查”廣告語是其核心功能,自2017年3月起就啟用,是公司動用巨大人力、物力的結果,已經在全國各大城市線下、線上等多個渠道進行了大範圍宣傳,至2019年6月已累計花費超兩億元。


據QuestMobile數據顯示,天眼查活躍用戶量保持在千萬級水平,並長期是企查查3倍以上。即使是2020年春節低谷期,天眼查月活用戶為865萬,是企查查的3.63倍。就在春節前,天眼查的月活用戶甚至比企查查多了820萬。


來源:新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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