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說意識形態屬性是文化產業的本質屬性?

提問:林競君上海市徐彙區徐家彙街道黨工委書記、人大工委主任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文化產業既有意識形態屬性,又有市場屬性,但意識形態屬性是本質屬性。請問,為什麼說意識形態屬性是文化產業的本質屬性?如何落實在發展文化產業過程中堅持意識形態屬性?

解讀:秦露 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文史教研部教授

欄目主持人: 徐黎

對於這個問題的分析,要以意識形態的概念及其與文化的關係為邏輯起點。馬克思將宗教、道德、哲學、藝術、法律、政治等這類觀念形態統稱為“意識形態”,大體相當於今天“文化”的狹義概念。馬克思不使用“文化”而使用“意識形態”概念的原因,在於他反對抽象地研究文化史的內在規律,強調要從社會現實出發批判和解釋文化的經濟生活起源及其社會功能。這恰恰反映出意識形態—文化這對概念的相互關係:一方面,文化作為具體的傳播方式與表達方式,不存在不反映任何觀念形態的所謂“純文化”;另一方面,任何意識形態都需要具體的文化傳播形式來承載,無法憑空灌輸。意識形態與文化之間是理論觀念與形式表達的關係,或者說是互為表裡的關係,一而二、二而一,無法相互割裂。習近平總書記所說的意識形態屬性是文化產業的本質屬性,正是深刻指出了兩者的這種內在關係。

正是由於意識形態隱於文化背後的這種屬性,讓很多人產生了誤解,以為文化、尤其是現代文化產業主要遵循市場法則,滿足人的個性化選擇,與意識形態沒有那麼密切的關係,其實不然。即使是時尚這類看似只需要關注市場需求的行業,也無法脫離與政治的關係。人作為社會動物,他所受到的價值立場與政治觀念的影響會塑造其情感與審美傾向,而人的情感與審美又會反過來塑造其消費傾向,從而影響市場。

我們理解馬克思的“意識形態”理論不僅要重視意識形態的普遍性與重要性,更要重視它的內在性。也就是說,意識形態工作需要藉助於一切文化的方式、以符合文化生產、傳播規律的方式來進行。

要在做大做強文化產業過程中處理好堅持意識形態屬性與發展文化產業的關係,也就是處理好守正與創新之間的關係。當前黨和國家意識形態工作的根本任務,就是要鞏固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鞏固全黨全國人民團結奮鬥的共同思想基礎。這是我們要堅持和守住的“正”,這個“正”無法在守舊退縮和僵化教條中守住,只有在不斷解決和回應新問題的創新過程中才能守住。

第一,要將做大做強文化產業理解為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聯繫群眾,走群眾路線的新方式。所謂滿足市場需求,可以看作是從群眾需求、思想和心理特點出發來打造和生產文化產品,這與我們黨走好群眾路線的根本目標是一致的。我們的文藝工作者首先要搞清楚為誰服務的問題,文藝不能在市場經濟大潮中迷失方向,不能在為什麼人的問題上發生偏差,否則文藝就沒有生命力。很多人誤以為大多數群眾對嚴肅的社會或政治問題不感興趣,就去生產內容低俗的文化產品,這既是對市場的誤導,也是對市場的誤判。這種誤判往往來自於對民意的誤判。近幾年來,一些國內大火的電影都是“正能量”電影,同時贏得了口碑與票房的雙豐收。與此相反,很多自以為迎合受眾的“流量網絡劇”內容粗製濫造,流量明星演技不精,靠摳圖糊弄觀眾,花大血本搞宣傳發行。這些作品或許開始能夠獲得一時的經濟利益,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卻會越來越遭到大多數觀眾的批評與不滿,最終導致市場收益也慘遭失敗。

第二,良性的意識形態—文化產業關係需要耐下性子慢慢培育,不能急於求成。在現實中確實也存在有的高質量文化產品缺乏受眾的情況。這裡除了要辨別與細分需要保護的文化傳承項目外,也需要一個文化產品的生產者與消費者相互塑造、相互教育的過程。高質量的文化產品消費者群體也是文化工作者用高水準、專業的文化作品不斷影響和培育的結果。例如,國家大劇院、中山音樂堂等文化單位義務舉辦音樂講座進校園等活動,並在很多演出中拿出部分座次,用較低價格面對學生、低收入群體,逐漸培育出一批古典及高雅音樂的愛好者與消費者。還有一些傳統的藝術形式,如京劇、崑曲等都進行了形式創新,從而收穫了一批穩定的年輕受眾。

第三,進一步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理順建立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和發展文化產業之間的關係,去除影響文化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要進一步解放思想,去除一些僵化和錯誤的思維。例如,認為發展公共文化服務就是採用行政手段,文化產業就是採用市場手段;公共文化服務就是花錢,文化產業就是掙錢;公共文化服務主要是承擔意識形態功能,而發展文化產業與意識形態關係不大等等。這種簡單對立的思維方式往往是阻礙文化發展的最大障礙。在實踐中,很多時候政府通過市場手段購買優秀文化產品,既可以滿足公共文化服務的需求,又引導了文化市場的方向,激發更多優秀文化產品的創作,一舉多得,這樣的成功案例比比皆是。在兩者如何相互配合的問題上,需要進一步探索和實踐。

第四,要佔領現代科技領域制高點,提前佈局。5G網絡與萬物互聯時代的來臨,為我國的製造業優勢轉化為文化和意識形態優勢提供了機遇與條件。物聯網將帶來“物媒體”的未來,一切都將是媒體,媒體也將融入一切。例如:中國玩具大量出口,屆時每個玩具都有可能成為信息傳播的入口,搭載著媒體內容。問題是,到時候我們準備搭載什麼樣的內容,要講什麼樣的中國故事?這都需要媒體和文化產業工作者提前思考和佈局。

第五,政府指導引領文化工作與群眾自發創作、市場自由選擇相結合。互聯網激發出人民群眾極大的文化創造力與活力,並生產出大批成功的文化爆款產品。政府應當鼓勵、扶持、團結、引導這些優秀文化產品生產者。比如,魯迅文學院每年都會邀請當紅網絡作家來進修,學習黨的文化和文藝理論,請名家講授寫作技巧,以及如何傳播自己的作品等,這些課程非常受年輕網絡作家的歡迎。共青團中央也團結和組織青年學術界、網遊界、國風音樂界等廣受青少年歡迎的文化種類和圈層的創作者,定期舉行學術研討、合作組織相關活動等,加強了黨和政府與文化創作者之間的聯繫合作與相互理解,引導這些新興行業朝著更加健康的方向發展。

第六,處理好文化走出去和文化安全之間的關係。在文化產品爭取走出去的過程中,我們往往容易陷入一種誤區,以為只有贏得國際大獎才算真正成功地走出去。事實上,西方主流的電影、文化類大獎的評比具有很強的政治性,一些文化產品往往反映中國的落後面才有可能通過審查入圍或者獲獎。很多國內文化工作者為了獲獎一味迎合這種標準,而一旦獲獎其作品反過來又在國內市場受到追捧,這種情況需要引起重視和警醒。文化自信與文化發展,往往首先要以確立正確的優秀文化標準作為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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