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朔州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3日

朔州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和《朔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等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0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一)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

全市共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351处,按规模划分:特大型3处,大型19处,中型81处,小型248处;按灾种划分:崩塌83处,滑坡16处,泥石流62处,不稳定斜坡41处,采空地面塌陷147处,地裂缝1处,地面不均匀沉降1处

(二)全市降水量时空分布预测情况。

预计2020年,朔州市全年降水量接近常年(降水量介于360~415毫米之间),年平均气温偏高。预计2020年春季(3~5月),全市降水量在65~75毫米之间,与常年同期相比偏多1~2成;预计2020年夏季(6~8月),全市降水量在210~250毫米之间;与常年同期相比,偏少1~2成。预计2020年秋季(9~11月),全市降水量在75~80毫米之间,与常年同期相比,偏少1~2成。

(三)关键性天气预报。

春播期第一场降雨(≥10毫米):预计出现在5月上旬。夏季第一场≥30毫米的降水过程:预计出现在7月中旬至下旬。

终霜冻:预计川区结束在5月上旬,山区结束在5月中旬末,接近常年。

初霜冻:预计出现在9月下旬,比常年稍晚。

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主要集中在每年的2—4月份的冻融期和6—9月份的主汛期。在冬末春始的时候要预防地面塌陷、黄土崩塌等;在汛期时要重点预防滑坡、泥石流等汛期地质灾害。

二、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与易发地区

(一)主要地质灾害类型。

根据全市多年来地质灾害发生特点来看,主要类型有煤矿采空区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泥石流、不稳定斜坡等。

(二)重点矿山与乡村

1.重点矿山:朔城区的下窑煤矿、东坡煤矿、麻家梁煤矿、石嵑峪煤矿、担水沟煤矿;平鲁区的平朔安太堡露天矿、安家岭、东露天矿;山阴县的兰花口前煤矿、宝山玉井煤矿、同生千井煤矿、南阳坡煤矿、华夏煤矿;怀仁市的峙峰山煤矿、小峪煤矿、峙吴煤业、芦子沟煤业、柴沟煤业;右玉县同煤铁峰煤矿、教场坪煤矿、玉岭山煤矿。

2.重点乡村:朔城区的下窑村、林家口村、刘家窑村、西赵家口村、陈家窑村;平鲁区的东易村、党家沟村、冯家岭村、上麻黄头村;怀仁市峙峰山村、王卞庄村、北窑子头村、小峪煤矿的明白楼、小峪新村、小峪口村、黎寨村;山阴县的东水泉村、南河村、后石门村、梁家店村、腰寨村、龙泉寺村、兰家窑村、王老沟村、一堵墙村、王坪沟村、史家屯村、沈庄窝村、西石人坡村、东石人坡村、张家堡村、山峡村、米庄窝村、北祖村;应县的石庄村、大石口村、北楼口村、王家窑村、马兰庄村、梨树坪村、康裕村、边耀村;右玉县的青草湾村、辛窑子村、增子坊村、辛屯村、吐儿水村。

重点预防采空区内的房屋裂缝、地面设施毁坏,及采矿造成的土地裂缝、地面塌陷等,自然条件下形成的不稳定斜坡、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

(三)流域与水库

1.桑干河、苍头河、元子河、黄水河、浑河、大峪河、鹅毛河沿岸村庄,汛期要对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地段加强监测。特别是挤占河道建房、种地的村民和倾倒废渣、矿渣的企业,隐患较大

2.东榆林水库、镇子梁水库、下米庄水库、太平窑水库泥沙淤积严重,高水位运行发生坍塌后,易发生次生灾害

3.山阴县、怀仁市、应县部分地区及朔城区境内洪涛山脉的边山、峪口地带,强降雨时常爆发山洪,易发生滑坡和泥石流等

(四)重要交通线路

1.准朔铁路朔州段、平朔露天矿铁路专用线刘家口—安太堡矿段、平朔东露天矿铁路专用线赵家口—红崖村段、小峪煤矿专用线,要重点预防崩塌和滑坡。

2.荣乌高速公路山阴—平鲁—右玉段、朔州绕城西段,要重点预防护坡发生崩塌和滑坡。

3.康马公路(运煤专线)、山和公路的元堡子—玉井段、元元公路赵家口—吴马营段、省道211虎山线、省线241董元线、岱(岳)到马(营)的公路主要预防边坡崩塌、滑坡和采空区形成的地裂缝、塌陷。平朔一级公路,安太堡露天矿、安家岭露天矿和东露天矿矿区段及排土场,因人工堆积物过高,易发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

4.省道大石线应县山区段,要重点预防边坡崩塌。

三、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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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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